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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創意,就是我咬得住牙!“——這是十幾年前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一炮走紅後,在媒體採訪他並問及他的成功經驗時,郭君的一席話。多年過去,早已成爲我的良師益友的郭老師綱哥自己不知還記否,但從那時起,這句話便成了我的人生座右銘之一。

而對於當時那場曠日持久“債戰”的我,安上這句話更是尤爲貼切——我也得咬得住牙!

之所以這樣說,是從那次“喬裝外勤”算起,當我在得到“實用”一些的消息時,已是2017年的初秋,九月底,將近十一國慶節。兩年多的戰鬥磨礪,讓我從一個“生瓜蛋子”蛻變成一根不折不扣的“老油條”。最體現量到質的改變,是我學會了能耐——能夠去忍耐。

就像我最鍾愛的美國作家斯蒂芬金作品裡說的:等待,是我最大的本事。

所以當秋風襲來的日子謝同才告知我“房屋評估公司的搖號終於獲批”的消息時我已沒有了預想中的亢奮,不知是該用對一撥三折甚至多折已見怪不怪來形容,還是用被漫長的作戰時長磨“皮”了來說更貼切。

我已不會再追問爲何這樣久才批下來,相對於在東陽區法院執行局等待了一年半之久,北昌區法院及謝同的進度和效率真的算快了。我所要問的,只是我需要做什麼,需要我做什麼。

“現在有這樣一個事,小劉。”謝同說,“本來,按照程序,我們是以金侖的案件號申請的評估,這評估費用該金侖出,但金侖表示‘他已借給商軍那麼多錢,入不敷出了,不打算出這筆錢,希望小劉家來出’,你看你家能不能出這筆錢。哦,當然,評估公司的**你只要留好了,回頭交給我,在最後分配案款時,這筆錢是可以、也是必須給你們報銷的。你的意見如何?”

我幾乎沒有絲毫猶豫地就答應了,這不算替父母及吳律師私做主張,相信他們也會完全同意,在這種事上“較真”而耽誤時間實在是沒有意義。即便我們又需要再搭進一萬餘元(謝同根據以往辦案經驗大致估算出的數字),也是必須做的。用母親的話說:這場戰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打到這份兒上再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咱們也得跟商軍一干到底了!

“那樣最好!”謝同說,然後從卷宗裡拿出了一張由北昌區法院執行局蓋章的函件,“你是你父親的代理人,可以代他簽字,你在這最底下籤你自己的名字,然後就得跑一趟了。評估公司那邊已經得知了此事,就等這個稿了,以及評估費。你帶夠兩萬元吧,至多超不過這個數。他們會當着你精確算出你該交多少評估費,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一般不以地址遠近,而是以平米數爲計算方式。地址我現在給你抄一份,一會兒你拿好,這兩三天內最好就去。去以前打個電話,問問那聯繫人在不在,聯繫人是個女同志,叫鄭丹。”

“不必兩三天,明天我就去!”我一邊應和着謝同,一邊接過那份函件,簡單看了一遍。

《北昌區人民法院委託司法鑑定函》

(2015)北執字第3816號

本市金安房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我院在執行申請人金侖與被執行人商軍民事一案中,經院辦監督,搖號隨機確定,由你公司進行評估。現委託你公司對商軍名下所位於北昌區七家鎮泉水花園19號樓1單元101號進行評估。

評估日期爲2017年 月 日(可由你公司自行安排時間。但務必在接此函件內30個工作日完成,日期確定請及時告知我院)。

根據《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司法鑑定的若干規定(試行)》、《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評估、拍賣、變賣財產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中的有關規定,上述評估工作,請你公司協助完成。

北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公章)

2017年9月10日

附:通訊地址:……

電話:…… 聯繫人:謝同

評估費用承擔人:

看罷,我直接拿隨身攜帶的簽字筆在最下面那行字的冒號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行,痛快人。”謝同點點頭。三四個月的交道,我們雖無法以朋友相稱,但已經“混”得相當熟悉,既是那種類似“部隊上下級”的關係,又有點“精誠合作”的關係。

“能不‘痛快’麼,看這日期,這函件都出了快一個月了。”我把函件放進包中總隨身攜帶的硬皮文件夾,苦笑着說,“有時,恐怕痛快一詞來源於着急一詞。”

“彆着急,走出了這一步,就快了。”謝同拍拍我的肩膀,微笑着說,“功夫不負有心人,你快熬出來了。”

當時的我也是這樣認爲的。我似乎在黎明前最暗的環境下看見了東方的曙光和魚肚白。

然而,目前來說,這些還是海市蜃樓。並且,謝同的良好預言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