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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區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財產保全)裁決書》

(2015)東民(商)初字第20252號

原告:劉玉,男,漢族,1949年……月……日出生,本市民政局第二汽車配件廠退休職工。家住本市望城小區……。電話:……,身份證號:……。

被告:商軍,女,漢族,1950年……日出生。國家……部……處退休幹部,副處長。住本市北昌區七家鎮泉水花園小區19號樓1單元101室。身份證號:……。

本院受理的原告劉玉訴被告商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劉玉向本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查封商軍銀行存款(不動產)935000元,如存款不足或未有存款,則查封同等價值之動產或不動產。並且,原告已提供風險擔保(房產)。

本院認爲,原告劉玉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且劉玉一家系社會殘障人士、弱勢羣體,爲避免造成原告方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本院裁定如下:

凍結商軍名下存款935000元整,若銀行存款不足或無銀行存款,可凍結、查封、扣押其名下動產及不動產等同等價值財產。

同時查封提供擔保人亞紅(劉玉之妻子)名下位於本市十坡小區……號房屋作爲對被告損失之擔保。待庭審結束,案件覈實無誤時,即解除亞紅名下之房屋查封,歸還擔保人房產本。

本裁定送達相關部門後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請複覈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審判員:尹雯

記錄員:付錦

(公章:東陽區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6日

望着交到我們手中保存的蓋有法院名及國徽的鮮紅印章的訴訟保全裁決書副本(正本交給審務辦),雖談不上亢奮,我們全家三口還是難掩小小的喜悅之情而交談了起來,甚至都忽略了面前法官臺裡站着的美女法官尹雯。

尹雯輕輕拍了幾下芊芊玉手,以提示我們先壓壓言,我們微笑着望向她。尹雯笑着搖搖頭,說:“幾位,您們的放鬆心情我理解,但是請聽我把話說完,有個程序是必須要有的,也需要原告,也就是劉玉師傅簽字——訴訟保全注意事項。我念一下啊,如果沒有疑義,就可以簽字了。”

我們一家連忙點頭。

當然,尹雯宣讀的大致意思還是訴訟保全裁決書上及法律規定的我們需要承擔的風險,也就是一旦因財產保全措施造成了被告的損失,我們是需要用母親那套房來“賠償”的。這些規定和條文其實我們已經聽吳律師說了多遍了。

尹雯宣讀後,父親毫不猶豫地簽了字。

“行了,這就踏實多了。”尹雯一邊收起父親簽字的協議一邊說,但又忽然一擡頭,“哦,還有,除了過些日子的庭審,我這裡關於訴訟保全的任務就完成了,但是下一步就是轉到審務辦了,按規定,審務辦查封完,會電話通知你們。但是,據我所知,他們那裡也是異常忙碌的,要知道,材料一旦到了審務辦,人家的時間安排可就不歸我‘管轄’了,所以,我個人的建議:能找一找催一催還是找找催催,您老兩口這個特殊情況,他們應該會重視的。至於他們的電話,樓下的立案大廳寫着,你們可以記下來。但是審務辦沒有接待室,所以,你們還是要用電話多多聯繫!畢竟這事確實十萬火急!”

父母自然對尹雯法官千恩萬謝,我更是雙手抱拳,對着美女法官來了個非常江湖的深施一禮。

“行了,不用客氣了,”尹雯見我如此又笑了,“咱們再聯繫就是開庭前了,庭審你們倒不用着急了,等我或記錄員電話就行,估計快則一個月,多則三個月內。這財產保全一但做成了,庭審反倒成了‘配角’,所以保全這事,你們還是得追問着審務辦。”尹雯頓了頓,又想起了什麼,笑着說:“說心裡話,像您們這一家如此快速的就辦完了訴訟保全的相應手續,也真不多見。”

我們一家三口相對苦笑。在旁人看來“如此快速”,在我們看來已“如隔三秋”!

也正如尹雯說的:我的下一步——“轉戰”審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