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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沒還錢吶?”女記錄員付錦用蔑視的口氣說道,“都一年了!這老太太可真行!”

我是在執行局小樓下碰巧遇到小付記錄員的,於是簡單聊了聊案情的進展。

那是2016年6月20日,週一,夏至前夕。

“哎呦您可不知道,”付錦說道,“去年庭審那天,你們一家和你們的律師不是結束後就走了麼,嘿!她商軍老太可沒走,留下抱住法官、也抱住我,哎呦那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呀,說她怎麼怎麼也是受害者,說你們怎麼怎麼不原諒她,說讓法官怎麼怎麼網開一面通融她自己賣房……要不是劉捷法官及時喝令她鬆手,並告知她判定的一週就是一週,一週過後,有話跟執行局說去,她還賴着不走呢!哦,敢情這會兒還沒結束呢?是執行局執行不了?”

“您算說對了。”我把沈宇法官因爲我們前面堵着一個抵押公證以及今年樓市房價大跌而無法拍賣跟付記錄員簡明說了一下。

“那就先等等,我覺得咱們這座一線城市,樓市起落正常,但回升也是早晚的事兒,沒準還會很快!”付錦說。

“但是我們不能幹等,得有點辦法,甭管靈不靈吧,先試試。這不今兒就給沈法官送主意來了麼!”

“也好。”小付點點頭,忽然說:“哦,對了,差點忘了,我記得放在尹法官那的您家房本您早拿走了吧?前幾天和尹法官翻電腦卷宗,看到你們家作爲給法院做財產保全風險抵押用的那套十坡小區的房,審務辦他們半年前就已經給解封了!”

“那太感謝了!您不說我都快把這事兒忘了!”我笑道,“提起尹雯法官,遺憾的是,我們沒能見到她的庭審風采。”

“沒關係,等有機會……”小付說到這兒忽然一吐舌頭再一捂嘴,說道,“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我說錯話了。這樣的機會還是別有了,雖然我在這兒工作,但真的不希望有當事人能來這裡二回。”

“沒關係。”我大笑道,“但是您後面說的也特對,誰都不希望老往這裡跑。您可不知道這執行局樓道里每週擁擠不堪的當事人都氣急敗壞成什麼樣了!連我都快崩潰了!多半年來我都往這裡跑了數不清多少次了,我是真希望我能趕緊和這裡說拜拜啊!”

然而,明月幾時有?再見何時來?

……

“一,鑑於目前沈法官已掌握的情況:除東陽區法院對商軍房屋查封外,另有疑似金侖之貸款公司做過債權抵押及署名趙穎之原告申請法院做了查封。此情況容易造成‘三方交織,力量相抵’,反而讓原告商軍存在高枕無憂、坐山觀‘虎鬥’的心態消極拖延,咱們原告反而陷入僵局。請沈法官百忙中繼續加大對商軍的法律壓力,如您所說的儘量敦促她自覺還款,千萬別造成其債多不愁的耍賴心態。”

“唔,這我知道,也是我肯定會做的。”沈宇輕讀了我寫給他的書面報告第一段後,擡起頭對我說。——這是不知多少回我給沈宇寫書面報告了,用他的話說,作爲當事人,每次把要反映的情況寫成書面的東西對於執行法官來講再好不過,可以一目瞭然地瞭解當天當事人要表達的意思,還可以避免只是口頭陳述、交流而丟失重要信息。

“二,前不久呈交沈法官的書面報告寫明瞭做了抵押的‘疑似’貸款公司債權人金侖的聯繫方式,沈法官可否從他們身上‘着手’,一是摸清商軍欠債真實數字,二是給其他債權人講清形勢:事已至此,只有大家在法院主持下‘一條心’共同努力,才能共贏一起拿到還款,只有一個一個按順序解開查封,才能賣房還款,而首先要解東陽區法院的查封。因此——鑑於金侖的貸款公司財力可能比較雄厚,可否先由這家貸款公司出錢爲商軍墊付劉玉的還款並交予東陽區法院(執行局把雙方叫到一起商談,在法院方監督下,讓貸款公司及商軍雙方簽訂好合同)。說白了,就是讓法院做動員,令貸款公司再借商軍一筆,從而解決貸款公司自己的問題。這樣的話,東陽區法院在確認劉玉的錢到賬後,給商軍解封,貸款公司就能通過商軍賣房連本帶息兩筆找商軍一起收回,令他們以‘自救’方式解決自身面臨的問題。我們分析:鑑於目前情況類似‘環套環’,貸款公司基本只有通過‘還清劉玉第一方借款’的自救方法,才能解決包括他們在內的其他原告方的問題。”

讀罷我這第二條,沈宇咂咂嘴,半晌沉默。我在一旁不語等待。

“小劉,你說的這個,不是沒有道理。可試,但卻不可行。”沈宇看着我說。

“沈法官,怎麼呢?”

“我們執行局、甚至全法院辦案,說句大實話,我們必須循規蹈矩、照章辦事,即便說前面咱們採取了一些非常時刻的非常辦法,也是在規定規章的允許且合理範圍內採取的。”沈宇說,“可你剛剛提出的這個辦法,聽似情理之中,卻在規則之外。況且,他金侖這個案子歸北昌區法院管轄,咱們作爲東陽區跟北昌區的當事人聯繫,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你這個吧,屬於太過‘野路子’的辦法了——我們沒那麼辦過啊!”

“我個人看法,沈法官,不妨一試。”我說,“當然,做不做在您,您定奪。都這份兒上了,您不也老說我們這案子棘手棘手的麼,既然如此,咱們就死馬當作……哦,不該這樣說,確切說是,咱們就特殊情況特殊對待一下,您意下如何?”

沈宇猶豫了一陣,輕輕點點頭,“那我只能試試。”想了想又說:“我可告訴你,小劉,這可超出我一個法官該做的了。”

“明白,沈法官,您辛苦!”我作出一副嬉皮笑臉的神態,抱拳拱手道,“特殊情況敢於特殊對待,您纔是特殊法官啊!”

“我是哪門子特殊法官?我都快累趴下了!”

……

一個月間,無論我或吳律師,沒人敢催促沈宇去抓緊辦,對於案件堆積如山的東陽區法院執行局,作爲案件當事人只能學會一件事:忍、耐、等。用我每每在執行局樓道里遇到的那些“熟客”們的話說:無論一個人有多大的脾氣、多尖銳的棱角,一旦遇到官司,一旦到了執行局,都會被磨練得平平滑滑、銳氣全無。

能耐,就是能夠去耐。

一個月後,七月中旬那個暴雨滂沱的日子裡,我接到了沈宇的電話,被告知——金侖的電話已停機,找不到此人。

兩個月的精心策劃加滿心期待,作廢。

掛了沈宇的電話,接到了母親的電話:診所的屋子房頂漏水,且非常嚴重。

放下電話,看窗外傾盆如注,我終於理解了一句老話——屋漏又逢連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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