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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你這可就不對了啊!”電話裡的季庭長劈頭蓋臉地開始訓斥我,“我說了多少遍了你們東陽區來做、東陽區來做,怎麼死活要推給我們北昌區啊?就算是小謝法官主動要的,那是他年輕不懂!我們北昌區執行局有多忙你知道嗎?小謝法官有多累你知道嗎?”

後來我曾跟吳律師探討過庭長老季的態度爲什麼同大半年前我們到來時有那麼大的反差。吳律師說:“這倒也是人之常情,老季是覺得後面有那麼多家原告都把商軍告到了北昌區法院,庭審結束後又把執行任務都交給了執行局,而如果由北昌區拍賣加分配,就算最終拍賣的價格再高,也必然只能是抵押公證方和東陽區的財產保全方(我家)拿到全款,而後面堆積而來的那些家原告很可能分不到錢,這樣就會引來更多的麻煩——比如案件由於沒有結案款而‘終本’後造成後幾家原告的二次三次申請繼續執行,而屆時北昌區執行局又沒有可執行資產了;但這一切交給東陽區法院執行局(沈宇他們)去做的話,拍賣權分配權就都是沈宇的,後邊的當事人沒錢可拿就去找東陽區,這就大大緩解了北昌區法院的壓力。但年輕氣盛的謝同法官卻沒有考慮這些,反而主動要來了案子,這不但不是給北昌區解決麻煩,反而是主動搬來了‘雷’。由此看出,小謝法官是那種‘初生牛犢不怕虎’之人,但在老季他們這些‘深思熟慮’的老法官眼裡卻太過‘草率莽撞’——這也就是爲什麼老季找到小謝欲言又止可又不願意簽字的原因。”

但當時跟季庭長通電話的我卻沒考慮這樣多,我就一條宗旨:爲了我家案子得到解決就必須把這一關(及每一關)給趟平!當然,這種我的“不多考慮對陣他人的深思熟慮”的較量也常是一種可以成事兒的“歪打正着”。

“我的季庭長!我的好庭長!我一家的大救星啊!”我拉長了聲音以最誠懇甚至懇求的聲調說道,“您大人有大量!你宰相肚裡能撐船!您是我們大恩大德的大青天!您好歹給籤個字!我們作爲被夾在中間的當事人,您說我和我家人還活不活人了?求您了求您了!”我還真在電話這頭作起了揖,儘管我知道老季也看不到。

“你這不是難爲我們嗎!”老季長嘆了一口氣,卻“有苦說不出”,“你你……你知道不知道,我們北昌區是農業區、山區?我們處理的案子都是農村農民糾紛,都是種地的事兒,這這這這房產什麼的糾紛我們涉及的不多啊!連我們這些法官,都快成了種地人了,種地人什麼概念?沒花花腸子啊!可是你們東陽區那是城區,那是市中心,你們城裡的當事人和法官見多識廣,會拍會賣會分配也敢承擔啊,我們不會弄這套活兒啊!……不管了不管了,我我我不想管這事兒!”

我倒被老季逗樂了——這位庭長倒也是個大實在的性情中人,接地氣兒,喜行容於色,什麼都直接說明面兒上,這反倒也好“攻心”了。

“哎呦我的季庭長哎——”我拿出了商軍之流纔有的“哭強拉調”,但我沒真的哭,老季也聽得出我在“耍活寶”,“您要是這樣說,我可就太傷心啦——。您看啊,我們這一家,除了我,我父母老兩口都是殘疾人,本就把一生積蓄讓商軍給坑了去了,然後我們找東陽區法院,東陽區法院忙到‘底兒掉’沒時間拍賣,而您用浩然正氣領導出的明星朗月的小謝法官卻給我們的案件帶來了轉機,這不正是您的功勞嗎?您想啊,假如在您的英明領導下,這殘疾人面對的大案要案得到了妥善解決,那往玄學了說是功德無量,往現實了說這是您的政績啊!您就是直接餞行咱們法制社會公平正義的典範啊!您和謝法官就是捍衛法律、爲百姓服務的模範啊!……季庭,季庭,我的好季庭,咱們於公說,您這是在履行人民法官最神聖的職責,於私說,您這是在幫助弱勢羣體解決實際困難。真的,您就高擡貴手、操心受累,給謝法官的移交函件簽字了吧?我代我父母、我自己,也代我劉家列祖列……”

“得得得得得……”老季打斷了我的話,“越扯越遠了你,小劉!你說你年紀輕輕,怎麼這樣油腔滑調?”

“哎呦我的季庭,您也實在我也實在,咱實在人之間就開開窗戶說亮話了:咱爺倆今兒電話裡私下掏個心窩子——晚輩我可真不是油腔滑調,要不是我殘疾父母遇到這樣大一場劫難,如今我還是個讀書寫字賞花養鳥的公子哥呢,可這不是攤上這事了麼!這對我們這這樣一個家庭,能說不是家門之不幸麼?解決不了,那才叫滅頂之災了呢!我做爲人子,面對我殘疾的父母,我能不管這事兒到底麼?我能不用盡我一切力所能及之能量來讓案件加快解決麼?所以說,季庭長,晚輩小劉我真的代全家給您跪了!”我連珠炮似的說着,我想,要是和老季面對面,我真敢跪下去。

“行了行了行了,”老季說,“你也甭給我戴高帽子,更用不着你跪,我們幹法官的也不能受這套,我們是法制機關,只要是合理合法、法律框架允許之內能做的,我們自然會做。”老季長嘆了一口氣,想了想,說:“要說這移交的事兒,我要愣攔也攔不住,本身這案件移交也屬法律條文裡的正常程序……,好吧,我籤。我可跟你說啊小劉,下不爲例!這是我看在你一片孝心才同意的!可是咱約法三章,你今後再有什麼讓我爲難的事兒,我可真不管了啊!”

“哎呦我的季庭長啊!我小劉感激不盡,您這樣,您在電話裡,您受我一……”

不等我說完,電話被掛掉了。我望着手機啞然而笑。

五分鐘後,當我掛斷了告訴謝同“事情被我辦妥了”的電話後,我癱坐在北昌區法院大門口不遠街邊花園的長椅上,頓覺身心俱疲。

我又想起了“趕鴨子上架”,於是倚靠在長椅上搜索了一下這句話……

“凡是養過鴨子的人都知道,鴨子是不會像雞一樣上架的,所以說養鴨子時要趕它上架是強它所難的。但是事情也是一分爲二的,也有時在這樣的激勵下也會使人的潛能儘量的發揮出來,使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有時,是自己在沒有任何外援情況下,受到形勢所迫,硬着頭皮,不得不必須去做某件事情、完成某些任務,也是事情發展到一定形勢下,形勢所迫的趕鴨子上架。”

看着手機屏幕,我默默讀罷,啞然而笑——這說的,不正是我自己麼。

回去的路上,我竟哼起蘇慧倫的老歌《鴨子》:“啊哈,去吧,沒什麼了不起……要自己像只驕傲的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