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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7月,商軍向劉玉借款人民幣850000(八十五萬元)元,承諾三個月歸還,然而其到期未還,且一次次拖延。(2)2015年3月底,劉玉忍無可忍將商軍訴至東陽區法院。(3)2015年5月26日,東陽區法院於開庭前查封(訴中財產保全)商軍名下位於北昌區七家泉水花園19號樓1單元101房產。(東陽區法院查封爲首封,查封保價金額爲935000元,此數字爲商軍最開始承諾的本金加利息數)(4)查封同時發現,在查封前,該房產被金侖(北昌區法院受理案件當事人)做過抵押,抵押金額爲350萬。也就是說,如果在拍賣後,做了公證的金侖方與做了首封的劉玉方有優先得款權之法律效應,其他後續查封均爲輪候!)(5)2015年8月19日,東陽區法院開庭,以《民事調節書》,判定商軍一週內還錢,利息在本金(850000元)基礎上按國家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計算,計算截止到實際還款日。截止到目前(2017年6月)本金加利息粗略計算大約120餘萬。(6)2015年9月底,商軍依然未償還絲毫,案件移交至東陽區法院執行局沈宇法官處。(7)2015年10月至2016年底,東陽區法院執行局多次找商軍約談並勒令其還錢,商軍都以‘房子正在賣,賣了就還錢,再給我些時間’爲由一次次拖延。(8)2016年底,執行局法官忍無可忍,在法官監督下讓商軍寫下最後承諾書,她保證‘2017年5月前賣房,否則無條件支持法院拍賣’。(保證書複印件附後)(9)2017年5月,商軍果不其然又再次‘故伎重演’,給法官及原告打電話:‘再給我幾個月時間吧!’——對此,無論法官還是原告,均不答應!一切以其最後簽訂的《保證書》爲法律依據!(10)需要謝法官明晰的是:我們還掌握着商軍名下一套一室一廳的公房地址及相關重要證明文件,此爲我們的大底牌鐵證,如果萬一最後在拍賣過程裡商軍耍賴,提出‘我只有這一套房,你們不能趕我走’時,我們可隨時提供此證據!(但請謝法官及其他法官事先不要透露給商軍,以免打草驚蛇!)在此,需要向謝副庭長稟明的是:無論對於雙方法院,對於雙方原告當事人,商軍一而在在而三的無故拖延已三年,都到了所有人忍無可忍的地步,此人已無誠信、無底線、無人格!都到了法院該以法律武器解決其問題的時候,絕不能再給予其任何時間及姑息,也絕不能對其人抱有任何幻想!我年邁且殘疾的二老已被其折磨得瀕臨崩潰,因此,由衷期待謝法官儘早行動(以防止市場房價再次跌落影響評估拍賣房價而對我家人利益造成損失)!在此,我們全家向您們叩首跪拜,泣血懇求並誠摯致敬……”

謝同擺手打斷了我的長篇累“讀”。

“行了行了行了小劉,你總結得很好,但真的不用端着那封信給我讀了。”謝同說,“你這封信所說的一切我早都瞭如指掌了!你想啊,沈宇法官發來的不僅僅是交接函件,還有你家在東陽區法院的所有的案件檔案!”

“行!謝法官!”我向謝同翹起大拇哥,“其實我也是藉此給自己梳理一下我家案件兩年的簡要脈絡,但我就知道神機妙算的謝法官您不用我再贅言了!您什麼都知道!”

“而且知道的比你還多。”謝同神秘地笑道。

“哦?”我一擡眉毛,“還有?……或者說,又有什麼新情況了?謝法官可否對我說說?”

“當然可以對你說,這並非什麼秘密。當然,不算什麼太好的事兒,那我就先說好的事吧。”謝同指指我身後的椅子讓我坐下,待我坐下後,他說:“好事兒是,金侖前兩天來了,也就是……”他看看手機上的日曆,“哦,上週,6月12號他來的,並且把字簽了。問題是……”

“那我猜您這‘問題是’仨字就該說壞消息了吧?”我笑問。

“還真不是。”謝同說,“我要說的‘問題是’,是金侖他們在我們這兒申請執行已滿兩年了,但並未解決,按規定,算第一次‘終本’了——終本你明白吧?終結本次執行!”

“那怎麼辦呢?”我一皺眉。

“這倒好辦,讓他金侖再繼續簽訂個‘繼續二次執行’書就行。”

“那您讓他簽了麼?”

“籤是簽了。”謝同說,“只是開始二次執行,得執行局局長簽字——不是庭長啊,是局長。可是局長出差了,恐怕要半個月倒一個月。”

我無奈地笑了,說:“謝法官,這還不算您說的壞消息呢?那更壞的是什麼?”

謝同也笑了,說:“要說這等局長回來簽字,只是時間問題,等就行了。但是下面我要說的,恐怕得讓你大吃一驚了。”

我點點頭,“您說。幾年下來沒什麼我還能‘吃驚’的了。”

“那就是,商軍,不僅僅欠了你家、金侖家,以及後面輪候的趙潁家。”謝同說。

“這我已經知道了,您不是說過麼,還有個韋老頭,外家一個什麼姓來的?一個老太太?”我說。

“對,可還不僅僅如此。這多少家了?”謝同掐指算算,“得五個還是六個了吧?然而,昨天我查了一下法院系統網,全市,訴訟商軍的原告,並且已經進入了執行局程序的申請執行人,已經達到了十一家之多!”

“多少?”我站了起來,瞪大了眼睛看着謝同,“您……您說多少家?”

“你看看,小劉,還說你不吃驚呢!”謝同笑了,“沒錯,十一家。這是能查到的。沒準可能還有正在訴訟的,或將要訴訟的。說白了吧,現在,在商軍那套房子上,壓了一個抵押、一個財產保全,外加九個輪候。”

我一屁股又坐回了椅子,愣了愣,但又立刻冷靜了下來,以爲我想到了一個不必讓自己太着急的理由,我說:“可是,謝法官,這倒不會讓我怎麼真的焦急上火,因爲畢竟,最後錢款死保的不就是金侖家和我們家麼?”

“你說的沒錯是沒錯,可問題是……”小謝把面前桌上的各家各戶的材料歸納了一下,擡頭看着我說,“怕的是他們後面的來‘搗亂’。因爲你要知道,輪候的裡頭,除了趙穎的、韋民的、和那李老太的,這仨案子歸我們北昌區管轄,我們可以給按下去,其他的那些輪候,可都是全市其他的不同法院訴訟並查封的。他們這些原告當事人恐怕不會善罷甘休。”見我要說話,謝同攔住我,“小劉你先讓我說完。我知道你要說,別給他們不就完了麼!是,給,是給不了,但是架不住他們會來人、來函,而法院的規矩是,只要來人來函了,就得接見、處置,並且最終達成處置協議,方可繼續執行案件。你懂我的意思了麼?”

“我明白了,”我點點頭,“也就是,東一個祖宗,西一個祖宗,各位祖宗都來了,但是來一個祖宗就需要一段時間去對付,如果把後面九個,啊不,就說六個祖宗吧,都伺候走了,黃花菜都涼了!您是這意思吧?”

“正是。”謝同點頭,笑道,“儘管你說的有點俗。”

“那唯一的辦法,就是您這兒得抓緊了!”

“沒錯!”謝同點頭,“我盡力吧,爭取在這些用你的話說‘祖宗們’沒來之前,咱們就給拍掉、把錢分掉!——這樣弄咱們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我也需要時間,你也知道我頂着多大壓力要來這案子。”

“我明白,謝法官!”我點頭,“而且清楚您要我們這案子的時候並不知道會有這麼複雜!”

“對嘍!”謝同笑道,“你還真是挺機靈的!我說白了,我要知道這麼複雜,我要它幹嗎啊!”

“哎別啊!謝法官!”我苦笑道,“您既然要來了,您就好人好事好法官做到底!給我們一蹴而就一氣呵成吧!”

“我盡力,我盡力!”謝同點頭。

“可是,問題來了,謝法官。”我問道,“他們後面六家,或者說算上北昌區的幾家,共九家吧,他們知道自己分不到錢了,也知道這是法律規定的,他們憑什麼還會來找您?找貴院?”

“張藝謀那電影《秋菊打官司》看過吧?人家也得跟秋菊一樣,‘額究思要討個稅法兒(我就是要討個說法)啊’!誰家的錢,那也是錢啊!能要走多少是多少啊!”

“這商軍也真夠能騙的!”我咬牙說,“那麼,這總數……”

謝同點點頭說:“你想問我商軍到底欠了多少,是不是?”

“沒錯!”我一拍腿,“她和她那混兒子,到底有多少外債啊?”

“你坐穩當嘍啊小劉。據我所知,”謝同拿左手挑了挑眼鏡框,說,“連你家、金侖再帶後邊九家,十一家,裡裡外外,粗略算來,執行標的總共一千五百萬左右!”

我驚呆了,確實差點從椅子上出溜下來。

一千五百萬之巨,就算是清明燒的紙錢也未必能燒的了這麼多吧?這商軍母子是在搏命啊——搏自己的命,他人的命!

這一老一小兩個“魔”,拿這些錢究竟幹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