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您等等!”吳律師打斷北昌區住建委司法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您說什麼?除了我們後頭有了一個輪候查封落上了,我們前頭還有一個?”

“您聽我說啊!”工作人員望着電腦屏幕對吳律師說,“您這個,也就是東陽區法院高舉法官查封的這個,是確鑿無疑的首封!您這查封前頭的,不是查封,是個房屋抵押公證!”。

我和吳律師對望了一眼,兩雙驚詫的眼睛分明傳遞着一個信息——

果不出所料。怕什麼,有什麼。

“那麻煩您把這個抵押公證、我們東陽區法院高舉法官的首封,以及後面那個輪候查封一起打印出來吧!謝謝您!”吳律師說。

“沒問題,您不說我也會打印,您帶來的法院公函已經寫了!”工作人員說着用左手拍了拍桌上那份沈宇開具的“上方寶劍”。

然而,“上方寶劍”帶來的並非披荊斬棘,而是新的問題。

《北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協助通知書》

(2015)北執字第4882號

北昌區住建委:

我院對趙穎訴商軍、黃峰借款文書一案之文書已產生法律效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五十一條之規定,請協助執行以下項目:

一,輪候查封商軍名下位於北昌區七家鎮泉水花園19號樓1單元101的房產。

二,查封期限爲三年,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28日。

三,查封期間,禁止過戶、交易等手續。

四,查封報價金額爲人民幣300000元。

北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二庭

法官:郝坤

(法院公章)

2015年10月29日

坐在離北昌區住建委不遠處的街邊花園長椅上,我讀畢這份輪候查封函的複印件。

“得!又一祖宗!”我苦笑道,“查封時間正好是咱們的卷宗剛剛進入東陽區法院執行局的時候!果不出您所料啊,吳律師,果然後面還有。”

“這個,你還真不用太擔心,我說過,輪候就是輪候,在執行階段沒給抵押方和首封——也就是財產保全方分配完錢之後,輪候是不生效的,是排隊。”吳律師敲打着他手裡的那份東西,“你看看這份文件,這份東西纔是‘要命’的關鍵!果然有抵押啊!”

我把那份東西拿過來看。

《方華公證處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商軍。身份證號:……。電話:……

抵押權人(乙方):金侖。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因生意週轉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房產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此簽訂以下協議:

1, 乙方借給甲方金額爲:3500000元人民幣,抵押價值爲3500000元人民幣。

2, 借款期限爲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0月23日。

3, 甲方將位於北昌區七家鎮泉水花園19號樓1單元101的房產(面積252.31平米)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

4, 抵押包含範圍:本金加利息。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6, 甲方逾期未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以抵償借款。

甲方:商軍(簽字)

2014年6月23日

乙方:金侖(簽字)

2014年6月23日

方華公證處(公章)公證員:程志

2014年6月23日

“你們年輕人那網絡語怎麼說來的?”吳律師問,“厲害了?”

“厲害了!”我看罷無奈地搖搖頭,“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強中有強手啊!”

“並且……”吳律師那指甲彈着那個叫“金侖”的人名,“這就是那天找我的那倆東北人之一,他那天無意中說出了他的名字!——你再看日期,”吳律師搖頭苦笑,“比找你家借的時間還早!這是商軍下手的第一家!”

“那麼問題就來了,吳律師,”我說,“首先,他們怎麼就知道做抵押公證去了呢?”

“太簡單了!那天他倆一進律所,我就覺得這倆不是‘善茬兒’,一看就是精明人!他們要借商軍錢,可不像你家那麼‘傻’實在,並且,我真的深深懷疑,”吳律師點點頭,“這是一家小額貸款公司,也就是專業放債的!”

“商軍找他們?她瘋了?”

“她不瘋能把自己房子抵押給他們?她不瘋能去坑害你殘疾的父母?對於賭徒,是什麼都幹得出來的!”吳律師說。

“那麼吳律師,我的問題二。”我又問,“去年‘五二六’那天,怎麼高舉法官明明知道電腦系統裡顯示商軍有抵押,出來卻不跟咱們說呢?”

“問得好!”吳律師一拍我肩膀,“這個不怪高舉法官。一來,法律規定,有房屋抵押的情況下,是可以在抵押後頭加上一次財產保全的——只一次哦!二來,如果房屋的市場價值高,那麼當高舉法官看到他們的抵押全值是三百五十萬、而咱們在開庭前、也就是訴中保全的申請報價金僅爲九十三萬五千元后,可能高舉法官認爲如果房子賣了,怎麼也夠咱們這兩家的,所以沒必要再跟咱們說了,說了怕咱們着急!”

“也許是這樣。”我點點頭,“那麼第三個問題又來了,吳律師,您說,怎麼咱們和沈宇看過那麼多次的高舉法官的查封函,都沒發現咱們前面有個抵押呢?”

吳律師笑了,說:“這個我首先得檢討一下,然後呢,咱們大家、包括沈宇法官都得小小地檢討——咱們太疏忽大意了,你來看!”說罷吳律師拿出高舉法官在去年5月26日開具的查封函覆印件。

我從頭到尾又讀了一遍,說實在的,這小一年來,這封查封函的複印件我讀了數不清多少遍了。

“有什麼問題嗎?”我一頭霧水地擡起頭。

看這兒,吳律師拿指尖指了指函件右下角。

看到那三個類似“蠅頭小楷”般的字,我瞪大了我的眼睛。

右下角,赫然寫着:有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