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倆了。”謝同朝我伸出兩個手指說,“你可能也能想到是哪兩家:一個是又‘殺回馬槍’的西澱區,另一個,就是‘老十一’,那二百多萬的彭彭的代理法院——京通區。”

“我多希望您這個手勢是代表勝利了啊!”我嘆氣道,“果然還是來了?消息‘聞’得夠靈的啊他們?”

“是啊,這就如同桃子熟了,摘桃子的人就都來了。”謝同說完想了想,又說,“唉……,也不能把人家說成來摘桃的,畢竟人家也是戰鬥參與者,而且也是成堆的錢讓商軍給坑走了。”

“這我承認。但是,謝法官,要知道,他們固然也一樣可憐,但在這個時候作爲我方,作爲承辦我們案件的您,咱們是沒必要對素不相識的他們進行憐憫的,畢竟,凡事講求個先來後到,自第三家,也就是輪候第一家的趙穎起,他們進入執行階段的時間已經晚於我家案子進入東陽區執行局的時間了。”

“這個脈絡我清楚的很,這也就是我可以反駁他們的很強大的理由之一,只是……”謝同嘆了口氣說,“正如剛纔咱倆探討的那些繁冗的法律條文,正是其繁冗甚至有模棱兩可的地方,纔有可能讓他們找到漏洞,而跟我玩‘文字遊戲’。是,你說的沒錯,裡面的確有很模糊的地方,就拿高法這幾年多次的補充協議裡概括的:‘特殊情況下,查封在先的債權人不再享有優先受償權利,否則有違平等性。當然,其他債權人的權利僅僅是申請參與分配,主持分配權仍在首封法院或交接後的主辦法院及法官手中’——這‘特殊情況’怎麼界定?他們會說:我們後面還有九家,所以劉家的財產保全不算數了!你家就會立刻說:法律規定財產保全就是財產保全,得按連本帶息都給我們!——最頭疼的是作爲法官的我,他們會揪住這裡的‘小辮子’不放,說:那麼既然沒說我們得不到了,又說最終分配權在你謝同手裡,說明法律規定我們最終得到錢也是合理合法的,你謝同就得給我們也分!你家也會說:既然分配權在你謝同手裡,你就得按法律規定先給我家分!哎呦……”謝同苦笑,“我頭疼!我真幹錯了行了!”

“您別啊!”我也苦笑,拱拱手說,“您就是改行,您也得把我們家案子給了了後再改!”

“咱先不說這個事了,我先扛着吧!”謝同擺擺手,“現在的事兒,還是一個好消息一個不太好的消息,好的是,本月,也就是這個八月之內,你們的本金就到賬。你留意一下你前幾天給我的那個卡號,也就是你父親劉叔叔的建行卡,你每天都去查一下,就這幾天的事了。不太好的是,我已經電話通知了商軍你們兩家給她留六萬的事,她當時就勃然大怒,表示給她留的太少了,她說她也四處打聽了,一些律師或法律人士幫她計算出來的——咱不知道他們怎麼算的啊——是十萬左右!她根我說,沒十萬不幹!”

“啊?”我驚道,“別胡鬧了她!她倒沒要一百萬啊?我說,謝法官,什麼叫她商軍幹不幹啊?用電影《解救吾先生》裡刑警對匪徒的臺詞說:‘打仗打仗,你也是手下敗將了,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了’,——咱們怎麼還能給商軍討價還價的機會?”

“她還真有機會!”謝同無奈地搖搖頭,“你也知道,你和老金可是在筆錄上簽字了的,而你參與案件這麼多年了,筆錄見多了,它的性質你也知道,沒有所有當事方的簽字,它是不生效的,所以,必須得有她的簽名!”

“也就是說她簽了,利息才能給我們?”我問。

“正是。”謝同點頭。

“果然不出咱們所料啊!”我嘆道,“到了這個時候了,案情的走向還得讓身爲老賴的她來左右!真是我那話了:不鬧騰就不是她商軍了。那您的意思是?”

“所以現在又到了棘手的時候了!”謝同說,“一方面,商軍遲遲不來簽字,非鬧騰不給十萬不幹,一方面,後九家已經來了兩家法院了,來勢洶洶虎視眈眈地盯着錢!這都需要我來扛,我來想辦法。這都交給我吧,我仔細想想,關鍵是,這幾天我先趕緊催促財會部門去,讓他們給你們打本金,這個沒問題了,庭長和執行局長都簽字了。拿了本金,你們起碼先踏實多一半了。”

“這倒是。”我微微點頭,“可謝法官,要知道,利息這部分,對我們也至關重要啊!說句不好聽的,我們就是拿多拿少,那可也是錢啊,也是我家人的血汗錢!”

“這我懂,你不用贅言,我會盡力辦的!”謝同說,“回去吧,讓叔叔阿姨先接一下本金,後面的事,咱們再溝通!”

八月底,驕陽似火加悶熱“桑拿天”,這個時候很難有一絲涼風吹過,但回城的大巴車上,望着窗外高速路側的片片樹林綠化帶,我卻想——

樹欲靜而風不止,樹似靜而暗風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