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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三次來到北昌區法院,並且,見到了謝同法官。

能聯繫上他也並非容易。他給沈宇留的只是個座機,但毋庸置疑地,除了週末兩天公休日,我撥打的座機號幾乎是全天沒人接。於是我在這一天——2017年5月15日週一撥通了曾經記下來的北昌區法院執行局二庭季庭長的電話。

“不是,小劉,我沒明白。”老季在電話裡說,“當初不是我分配給郝坤法官,郝法官沒同意,也跟你們解釋清楚他的理由了麼,本該你們東陽區法院繼續做拍賣啊!怎麼又回到我們這兒了?而且你還找我要小謝法官的手機,跟他有什麼關係啊?”

我拿着電話無奈地搖搖頭:敢情謝同找沈宇要案子,老季一點都不知道!

“季庭長,是這樣的……”我定了定神,打起精神,開始向老季陳述最近在謝同和沈宇兩位法官之間的交流,以及表明了沈宇的態度,並表示我們打座機聯繫不上謝法官,才找您季庭長要他的手機號。

“怎麼那麼亂啊!”老季不高興地說道,“這事兒怎麼連我都不知道啊!”

“我的季庭哎,”我開始‘嬉皮笑臉’,“這您不就算知道了麼?您是領導,是人民法官的老上級,是人民好領導,要您下屬的手機號,您說我們當事人不找您找誰啊?您好歹給我留一個,成不成的我先聯繫下謝法官啊您說是不?謝謝謝謝季庭!拜謝拜謝!”

“行了行了行了……”電話裡的季庭長有點被我弄得不耐煩了,“小劉,你也別跟我貧了,你趕緊記下來吧……185……”

“哎呦哎呦我的季庭長您慢點說!”我趕忙找出筆紙,“您說吧,我記錄着呢。”

假如這世上只有“攻關小姐”這一行,那麼我的職責除了爲家人和自己而打仗,還兼職“公關先生”一行。

……

於是第二天,我見到了謝同。

其實頭天的電話中,我和那嗓音輕柔、聽來很年輕的法官已經聊了不少,但還是希望面見他一下,畢竟面對面的交流比電波的傳輸更能拉近距離,也更能成事。

電話中(必須要說,我當晚還查閱搜索了網絡)得知:謝同法官三十歲出頭(比我還小几歲),但從事法官工作也將近十年了,本是北昌區法院庭審樓的審判法官,2016年初調配到執行局任執行法官,由於工作積極努力、成績出色,在17年初“破格”提升爲執行二庭副庭長,也就是老季的副手。此次主動找沈宇要來我們的案子,也是出於他的“新官上任”,想多拿下幾個——如他所說類似我們這案子從屬於“大案要案”的案件,——但從言談來看,這是個踏實肯幹的小夥子,絕不限於“三把火”。

我但願如我判斷。

當然,掛掉小謝法官電話後我直接就給吳律師通了電話。

“小劉,剩下的工作就真的得辛苦你了!”吳律師說,“北昌區法院實在太遠,去一趟來回就基本上得一天,我這裡事情太多,恐怕不能陪你一起總往北昌區跑。一旦回頭倆法院交接成功,恐怕你就得老往北昌區跑了,當然,我始終做你的‘幕後軍師’,有什麼‘突發情況’,隨時電聯。”

“我明白,吳律師,您忙您的,這兩年來您都給我帶得‘出師’了,怎麼和法院、法官打交道我已經‘門清’了。”我說。

吳律師忽然說出了一個看似不相干的事:“你知道麼,你幾個月前送我的那串‘大金剛’菩提子手串兒,我都盤到‘包漿’了!”

但我心領神會:“那好那好。您知道,兩年前咱們剛開始並肩作戰、案件剛起步時我開始盤一對‘獅子頭’文玩核桃,如今都被我盤紅了。都說文玩手串這些東西是‘三冬兩夏纔出彩’,您的意思是,一來,案件時間跨度之長難於我們的想像,連文玩都盤出來了,但這場‘債戰’卻還艱苦卓絕;二來,是說辦案得有‘過日子心’,如盤手串跟核桃一樣,又得執著不放棄,又得有淡定地如過日子之心,對吧?”

“正解!”吳律師說,“還有,要知道,金剛手串跟文玩核桃一樣,都區別於那種類似紫檀木的圓珠子手串,那種手串盤就行了,別的不用管,顯得簡單一些,而咱們這種帶棱帶角的文玩品,紋路多而錯綜複雜,需要又盤又刷,咱們的案件也一樣。”

“您說的沒錯兒。”我說,“面對咱們這場官司、這案子、這戰鬥,我得持之以恆,並且連‘盤’帶‘刷’,才能出成就!”

“作爲我徒弟,你出師了!”吳律師說。

……

趕巧了。我沒有在頭天的電話裡跟謝同說我會第二天前來,並且我真的是慕名前來,來之前我就想,假如今天見不到這位小謝副庭長,我也至少要打聽出他到底每週的周幾是見面日。結果,在2017年5月16日,週二的下午,恰逢小謝法官見面日,我的手和他的手握在了一起。

謝同算是個高個兒的男子,將近一米八,也比我顯得壯實的多,但他卻有一張知識分子一樣的年輕的文人臉,戴個近視眼鏡。說話也文質彬彬的他,怎麼看怎麼不像個法官,倒像個企業單位的經理人。

也許這纔是他的深藏不露吧?我想。

從謝同法官那裡,我得到的第一個消息是:現在告了商軍並且進入了執行階段的案子,除了我家、金侖家、趙穎家外,北昌區法院執行局,也就是謝同的手中又多出了兩家申請執行人——一位叫韋民的男子,執行標底40萬;一位姓李的老太太,執行標底30萬。

一個商軍,五家原告。——然而當時的我還不知道,這還遠沒結束。

想起了一部**電影,幫派組織間談判時,一方的“大哥”說:這塊地方,有澳門人坐鎮,有外國的勢力加入,有我們**的股份參與,現在來了你們臺灣,四家分,熱鬧嘍!

電影裡四家鬧得熱鬧,現實中,我遇到的情況更加熱鬧。

“小劉啊,那後兩家……或者說後三家的事兒,咱們先不去管他們,畢竟都是輪候,你也不用想太多。現在面對你家的案子,有這樣一個情況……”謝同說到此處,想了想說,“可能需要你參與一下。”

儘管我還年長謝同幾歲,但他還是如沈宇、吳律師那樣稱呼我小劉,可能是我長得確實太顯小了,但我正樂得於此——示弱甚至示“小”的結果常常會換來對方的信任和支持,甚至被“憐憫”我都在所不惜。

“您說,您說,謝法官!”我連連點頭。

“這事兒,恐怕得需要你出馬一下了!”謝同法官笑着說,但表情有一絲無奈,“你看啊,關於案件交接這個事兒,我這邊和沈宇法官那邊都不成問題了,我們已經達成共識了,只等我的公函過去,他的公函和你們的卷宗都過來,這就齊活了!”

“那好那好,那敢情好!”我說。

“你聽我說完呀,”小謝法官接着說,“現在麻煩在,昨天你剛跟季庭長通了電話——你不是要我手機來的麼,——季庭長就來找我了,說我不該要這個案子——當然,必須說,季庭長是爲了北昌區執行局考慮,他的意思是,我們手頭的案件也不少,爲什麼非要主動要來東陽區的案子橫添拍賣之事。但我給季庭長做了詳細的解釋,說你家的情況特殊,而後面的當事人又一家一家的來北昌區告商軍,這樣積累下去不是個事兒,東陽區又比咱們忙得多,索性咱們就順水推舟給賣了得了!”

“那季庭長怎麼說?”我一皺眉,問道。

“他沒表示。”謝同嘆了口氣,“他把我的交接申請倒拿走了,但是到今天還是沒給我簽字——哦,你要知道,我們做普通法官的,哪怕是像我這做副庭長的,頂頭上司也是正庭長,我們所做的一切大決議的事都得正庭長簽字的。”

“那您的意思是?”我問。

“我的意思是,交給你個任務,也就是說,小劉,有緣相識,你幫我個忙。”謝同法官說,“你不是跟季庭長特熟悉嗎?你一會兒再給他打個電話,以你當事人的身份好好懇求一下他,讓他給我籤個字!”

中國俗語有句話叫“趕鴨子上架”,比喻被迫去做能力達不到的事情。在小謝法官第一次見面就交給我這個突如其來的任務之時,我腦中便蹦出了這句土話。

然而,我這“鴨子”在過去的兩年中,上的“架子”還少嗎?——我又怎麼能不去“上”這個“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