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王霸之道兩漢2

進入東漢以後,事情發生了變化。首先是尚書檯過於龐大,已經成爲準外朝的官僚機構,特別是太尉領尚書事之後,尚書檯幾乎變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相府,只不過是跟皇帝關係過於密切的相府,等於是將原來中朝官的一大部分職能分離了出去。其次,鑑於西漢末年王莽篡位的教訓,新朝有意在制度安排上裁抑外戚,間隔內外,所有的皇后和皇太后官屬都換成了閹人。同時,由於東漢經學大盛,禮教的講究,官方對於道德教條的刻板強調,使得男女之防日見其嚴,逐漸地皇宮裡難以見到正常人,內廷近侍悉用閹人,原來士人和閹人兼用的中常侍、黃門侍郎等侍從官職,都歸了宦官。如此一來,勢必導致宦官人數的增加,進而導致其機構的擴張和完善。然而,真正導致宦官形成氣候的,還是因爲東漢自第三個皇帝漢章帝以後,絕大多數君主都是幼年登基,這勢必導致那些年紀輕輕的太后當政,而年輕的太后們礙於禮教,不得不依靠宦官來交通內外,於是,宦官勢力進一步增加。更進一步,由於太后稱制往往會引起外戚的專權,當小皇帝長大以後,爲了對抗跋扈的外戚,對於從小生長在深宮裡的他們來說,似乎值得依賴的人只有身邊的宦官。宦官是他們的玩伴、是他們的保姆、也是事實上帶他們成長的父母,他們想要從跋扈的外戚手裡奪回權力,可以依靠的首選只有宦官。在依靠宦官剪滅外戚之後,宦官則因功而成爲主宰朝廷的勢力。經過幾番的促進和強化,終於釀成了東漢末年的宦官專權,雖然後世王朝都痛恨東漢的宦官之禍,但宦官制度的基本模式也由此奠定。從此以後,無論統治者如何抑制和防範,宦官作爲一種制度性的勢力或者說危害始終存在。

東漢桓帝年間,外戚樑冀專權,在樑太后和樑後相繼死後,漢桓帝依靠中常侍單超、具瑗等宦官首領,謀劃剪滅梁氏。延熹二年(159年)八月丁丑,具瑗率領千餘禁軍,突然包圍樑府,逼得樑冀自殺,宦官將樑家宗親無論男女老幼統統殺掉,與樑冀有牽連的朝臣和地方官被處死者數十,被罷免者三百餘人。單超等五人因功被封萬戶侯,連小黃門劉普等人也被封爲列侯。從此,外戚專權被宦官專權所取代。

三、官僚體系

漢朝承襲了秦朝龐大的官僚體系,建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金字塔式的等級官制,作爲處理國家政務、特別是行政事務的工具。漢朝的官僚系統雖然基本依照秦朝的框架,但其繁複程度明顯加大,從一開始就存在着兩種形式的科層化跡象。一種是國家治理的結構;一種是皇帝家事管理結構。官僚的人員構成,在秦朝的時候還存有貴族公子的痕跡,出將入相者,大抵是六國的貴族後裔,但是,經過秦末的戰亂,漢朝新起的權貴,大多出身卑賤,官僚制進一步趨於平民化。

漢初諸臣,只有張良出身最貴,系韓國丞相之子。其次則張蒼,秦御史;叔孫通,秦待詔博士。蕭何、曹參爲縣小吏,任敖爲獄吏,周苛爲卒史,傅寬爲魏騎將,申屠嘉爲材官,其餘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都是白丁,樊噲是殺狗的,灌嬰是販繒(一種絲織品)的,婁敬是拉車的。(趙翼:《廿二史札記》卷2)

1.外朝官

兩漢的官吏大體上可以分爲外朝官和中朝官兩個系統。所謂外朝官是指在宮廷外辦公的官員,中朝官是指在宮內辦公的官員,顯然,一部分的中朝官屬於宦官。

在漢朝之初,絕大多數官員都屬於外朝官,外朝官幾乎等於官僚體系的代名詞。詳細說來,外朝官又分爲中央和地方兩部分,中央又可以分爲丞相三公體系和九卿與列卿體系兩部分。丞相三公分管行政、監察和軍事,但實際操作中權限又互有交叉,九卿和列卿按理屬於丞相三公所屬的各有分工的部門,但實際上大多是配屬皇家和宮殿的官員以及各自的衙門,只有主管刑獄的廷尉和主管賦稅的大司農(秦時爲治粟內史)的職責,與丞相府有交叉。在這裡,首先大致介紹中央官。

(1)丞相、三公體系。

丞相是秦漢從戰國承襲下來的官制。戰國時期的相,權力不僅大而且範圍廣,有時甚至可以充當將軍擔任出征軍隊的指揮。秦漢的丞相也承襲了這一特點,責權重而且管得寬。西漢初年,丞相與秦時一樣,屬於三公之首,主要負責行政事務,但實際上往往無所不管,既要負責日常的行政事務,又可以管官員的任用以及賞罰,甚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對犯法的官員先斬後奏,有的時候還參與軍事行動的指揮策劃。相府是中央政府中最龐大的機關,各種屬員長史,司直以下曹、掾動輒數以百計,各有分工,在某種意義上類似於我們今天的國務院。只是這個“國務院”不包含各部(九卿與列卿),而且所有的屬員都是丞相自己挑選任命的,只對丞相負責。“政府”一詞的古義,就是指丞相府。三公的另外兩位情況有所不同,御史大夫主管監察,但與丞相一同開府,各立門戶,實際上也是什麼都管,從一般的行政到領兵出征。而且在某些能力奇強和比較霸氣的人任此職時,權力甚至要超過丞相,如漢武帝時有名的酷吏張湯任御史大夫時,“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決於湯”(《漢書》卷59《張湯傳》)。西漢初年,丞相、御史大夫並稱二府,權力很大。只有太尉相對來說要清閒一點,名爲朝廷的最高軍事長官,但實際上只是皇帝的高級軍事顧問而已。除了總理國家事務外,漢代的三公還有一個特殊的職責,那就是調和陰陽,使國家風調雨順。如果出現大的災害,按例三公、尤其是丞相要自請免職。調和陰陽職責的背後,是朝廷對農業生產的高度重視,同時也反映了以董仲舒爲代表的今文經學的某種理念,即自然現象是跟人事活動具有相關性,人事可以引起天象的變化。

西漢時,丙吉爲丞相,一次行長安道上,遇見有人鬥毆,傷及人命,丙吉置若罔聞。然而見有牛臥在地上喘息,卻連忙跑過去對牽牛人問這問那。從人不解,說有人鬥毆出人命了你不管,見個老牛喘息卻問長問短,是什麼道理?丙吉答道:鬥毆之事,自有地方官和廷尉管,宰相負有調和陰陽之責,今方陽春,半即喘息,有陰陽不協之嫌,怎麼能不問呢?

自漢武帝以來,爲了加強自身的權力,皇帝逐漸賦予尚書檯更多的權力,到了西漢末年,以尚書檯爲核心的中朝官已經架空了三公。漢成帝時,改丞相爲大司徒、御史大夫爲大司空、太尉爲大司馬,三公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成爲榮譽性的虛銜。東漢伊始,改三公爲太尉、司徒、司空,這時的司空已經成爲主管土木建築的官,跟監察沒有了關係,而御史臺則交由御史中丞領銜,三公的性質多少有點變味了。只是東漢時期尚書往往由太尉兼領,所以,有尚書職務的太尉往往跟西漢初年的丞相一樣,權力十分大。到了這個地步,中朝官的一部分已經在事實上轉化爲外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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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卿與列卿體系。

除三公外,漢朝並設九卿與列卿,九卿與列卿名義上歸丞相管轄,實際在多數情景下獨立行使職權。九卿分別爲:太常,即秦之奉常,管祭祀,國家的樂、祝、史、卜、醫諸官均屬之;光祿勳,即秦之郎中令,皇帝侍衛的首領;衛尉,即皇宮衛戍司令;太僕,掌皇帝的輿服車馬;廷尉,掌刑獄,爲國家最高司法官;大鴻臚,即秦之典客,掌賓客朝覲之事;宗正,管理王族事務;大司農,即秦之治粟內史,漢武帝時改爲掌賦稅徵收與管理;少府,掌山澤租稅,主要是供應皇家度用。列卿分別爲:中尉,主管京師治安;將作大匠,主管宮室的修建;典屬國,負責藩屬國事務,西漢末撤;水衡都尉,管理皇家園林上林苑。

從九卿和列卿的職掌可以看出,這些官職的設置,大多是圍繞皇家事務安排的,可以說,他們基本上是皇帝的家臣。有的管皇帝的警衛,有的管皇家的車馬,有的負責爲皇家籌措經費,還有的乾脆就是皇帝侍衛長。但是也有少數官職負責的是國家公共事務,比如廷尉和大司農。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錢穆先生告訴我們,秦漢之際,國家的官還有皇帝家臣的意味。當然,三公已經難以說還像皇帝的家臣了,但九卿與列卿卻家臣痕跡依然。由於戰國時期國家事務大多是由三公的前身相與將來管理的,所以,三公比九卿更快一點地脫出了家臣的舊跡。可以說,實際上官僚體系就是從家臣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到了秦漢時,九卿與列卿還基本上都是皇帝的家臣,主要負責皇家的私事,只有少數的官職如廷尉才由家臣性質的官員設置衍生出來,承擔處理國家公共事務的任務。

2.中朝官

中朝官是指在宮中辦公和皇帝身邊的官員,他們既存在於像尚書檯那樣的機構,也包括一些外朝官而加上皇帝侍從頭銜,作爲皇帝親信的一些官員。

(1)皇帝的親衛武將。

中朝官地位最尊者,要算皇帝的親衛武將,他們有大將軍、重號將軍和雜號將軍。大將軍是皇朝的最高軍事長官,同時又是有別於外朝太尉的皇帝親衛侍從,地位最尊。漢武帝以皇后的異父兄弟衛青爲第一個大將軍,加大司馬頭銜,地位相當於丞相。同爲武帝裙帶之親的霍去病爲驃騎將軍(重號將軍之首),加大司馬銜,地位也相當於三公。由於將軍體系的設置,本不是嚴格的制度安排,所以,大將軍之下,重號將軍的稱謂在當時並不完全統一,地位和排序也不嚴格,大體上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雜號將軍又稱列將軍,往往是因事而設,名號雜多,帶兵出征,事畢則罷。雜號將軍地位不一,關鍵看本人原來的地位,但即使原來地位不高的,掛上將軍銜之後,也相當於九卿。兩漢期間,皇帝的親衛武將往往是其親戚(這是漢武帝開的頭)。皇帝通過自己人掌握武裝,保障對武力的控制。但是,也開了外戚專權的先河,西漢末年和東漢年間掌權的外戚,都有大將軍的頭銜。以外戚掌握親衛武裝,給外戚專權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

(2)尚書檯。

尚書在秦朝本是少府的屬官,其特殊之處在於機構設在宮內,負責收發和記錄奏章的技術性工作,起在行政機關和皇帝之間傳達信息的作用。尚書機構的長官如果是士人擔任,就叫尚書令,如果是閹人擔任就叫中書令。從漢武帝開始,皇帝爲加強自己的權力,有意識擴大尚書的機構,擴張其權限。尚書開始有了拆閱和事先審閱奏章的權力,就是說,所有的奏章要具正副兩本,由尚書先拆看其副本,然後決定是否上呈皇帝。後來,尚書又獲得了將皇帝批閱過的奏章下發的權力,連帶着,皇帝的詔書,大部分也由尚書郎起草。進而連傳統屬於丞相與御史大夫的職掌,如官員的任免、彈糾等,也不時地受到侵蝕。當然,在西漢時期,尚書檯的這些“權限”還屬於給皇帝做“秘書”而派生出來的,在皇帝比較明白的時候,尚書檯還難以專權和舞弊,臺臣侵奪三公和九卿的行政權的行爲,實際上是皇帝之手的延伸。到了東漢年間,事情發生質的變化,尚書檯不僅得到了迅速的組織擴張,而且通過三公之一的太尉領尚書事,等於是將尚書的地位提高到了官僚體系的頂端。這樣一來,太尉取代丞相成爲行政機關的首腦,而尚書檯成爲事實上的政府機關,只是與皇帝的關係更加密切,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行政首腦的獨斷專行(只是到了東漢末年,權臣專權以後,才重新出現丞相之名,只不過這時東漢王朝已經名存實亡了)。

作爲少府的附屬機構,尚書檯原來人員很少,尚書令也不過是六百石的小官,屬員不過數人。漢武帝時,尚書令增秩爲千石,官階雖依然不高,但機構卻逐漸膨脹起來。東漢時尚書檯已經發展成爲一個龐大的機關,尚書令秩千石,但增秩至二千石,與九卿相當。上朝時,尚書令與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專席獨坐,號稱“三獨坐”,威勢已壓百官之上。尚書令下屬尚書僕射二人,作爲副手,其下有尚書若干,分曹理事。大體分爲:三公曹,管官吏考覈;吏曹,掌選官;民曹,管賦稅和工程;二千石曹,又叫賊曹,掌刑獄;客曹,管護駕和胡羌往來之事,有時還設中都官曹,管京城水火盜賊之事。各曹屬官有丞,丞之下有尚書郎,再下有令史。此時的尚書檯,已經初步具備了分工科層制的雛形,後世的六部,即源於此。

(3)皇帝的侍從。

兩漢時期,皇帝身邊往往存在一些兼職性和專職的侍從官,這些人或者是德高望重者,或者是飽學碩儒,或者是皇帝的親信,或者爲插科打諢的優伶。無論其本職如何,只要有了侍從的加官,那麼就可以出入禁中,與皇帝接近,地位和權勢自然就不一般了。侍從在皇帝周圍,最主要的職能是幫忙辦事,拾遺補闕,同時也免不了給皇帝提提意見,防止皇帝決策出錯,或者在出錯以後做點補救。大體上,兩漢時兼職的侍從官有這樣幾種:侍中、散騎、中常侍、給事中(有事殿中,故名)、給事黃門。專職的侍從是大量的郎官: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還有太中大夫、中大夫和諫大夫等。西漢時,凡是皇帝從民間徵召來的人才,按例都給郎官。東漢年間,中常侍和黃門成爲宦官的專有官職,而皇帝的侍從也逐漸變成了只有宦官才名副其實,其他人只是一種榮譽性的虛銜,最後到靈桓時代,演成宦官專權的悲劇,以至於後世以“黃門”指代宦官。

漢武帝曾經造了一座以香柏爲樑的柏梁臺,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漢武帝在臺上大宴羣臣,自己首先做詩一句,然後諸王、大將軍、丞相、御史大夫等依次往下續,每個人的詩句都反映了自己的身份。詩續成之後,人稱柏梁詩,全詩如下:

日月星辰和四時(漢武帝)

驂駕駟馬從樑來(樑孝王)

郡國士馬羽林材(大司馬)

總領天下誠難治(丞相石慶)

和撫四夷不易哉(大將軍衛青)

刀筆之吏臣執之(御史大夫倪寬)

撞鐘伐鼓聲中詩(太常周建德)

宗室廣大日益滋(宗正劉安國)

周圍交戟禁不時(衛尉路博德)

總領從宗柏梁臺(光祿勳徐自爲)

平理清讞決嫌疑(廷尉杜周)

修飾輿馬待駕來(太僕公孫賀)

郡國吏功差次之(大鴻臚壺充國)

乘輿御物主治之(少府王溫舒)

陳粟萬石揚以箕(大司農張成)

徼道宮下隨討治(執金吾中尉豹)

三輔盜賊天下危(左馮翊盛宣)

盜阻南山民爲災(右扶風李成信)

外家公主不可治(京兆尹)(京兆尹、左馮翊和右扶風是京師和京師附近兩郡的地方長官,人稱三輔。京兆長官,最頭痛的事情莫過於皇親國戚的驕橫跋扈,所以說,外家——外戚和公主不可治)

椒房率更領其材(詹事陳章)

蠻夷朝賀常會期(典屬國)

柱析(jī)檮(bó)櫨相支持(大作匠)

枇杷桔慄桃李梅(大官令)(大官令是管理皇家園林的官,他不會做詩,接了七個字的果名。)

走狗逐兔張罘(fú)恩(sī)(上林令)

齧妃女脣甘如飴(郭舍人)

迫窘詰屈幾窮哉(東方朔)(郭舍人和東方朔是武帝身邊的弄臣,這裡他們以兩句戲言收結,和前面有所不同。)

3.地方官

兩漢基本上襲承秦制,地方區劃上實行郡縣兩級制。只是到了東漢末年纔將原本作爲監察區劃的州,升格爲郡之上的一級行政單位,變成了三級制。

第44章 宋代官員的人事制度第54章 元朝的兵制第4章 封建時代的確立商第40章 精緻繁複的網狀王國兩宋第62章 明朝的兵制第38章 失掉了文治精神的文官體系第31章 隋唐時期的監察體系第30章 唐代的官吏任用考覈制度第23章 軍隊私人化的走向第5章 封建制的盛世西周第42章 宋代的地方官制第11章 王霸之道兩漢1第4章 封建時代的確立商第79章 清朝的新政1第36章 軍閥政體五代十國第4章 封建時代的確立商第73章 清代的地方行政及其運作第2章 前封建時代第66章 清代的中樞決策及其機構1第18章 三國第26章 隋朝的創制第68章 清朝的皇位繼承製度第41章 繁複的中央行政機構第17章 貴族與皇權三國第3章 封建時代的過渡夏第74章 轉型的陣痛晚清第50章 元朝的中央行政體系以及決策機制第68章 清朝的皇位繼承製度第3章 封建時代的過渡夏第45章 宋朝的兵制第41章 繁複的中央行政機構第19章 九品中正制和戶調式與門閥政治第9章 法家帝國秦1第58章 明代的中央行政機構第27章 三省六部和集體宰相體制第13章 王霸之道兩漢3第44章 宋代官員的人事制度第45章 宋朝的兵制第23章 軍隊私人化的走向第77章 總理衙門和總稅務司第47章 金朝的政府特色第28章 科舉制度1第26章 隋朝的創制第60章 明代的學校與科舉制度1第80章 清朝的新政2第2章 前封建時代第78章 戊戌維新變革的制度意義第23章 軍隊私人化的走向第29章 科舉制度2第52章 投下分封制度第33章 隋唐的地方政府體制第4章 封建時代的確立商第57章 政治中樞的變遷2第5章 封建制的盛世西周第18章 三國第16章 王霸之道兩漢6第3章 封建時代的過渡夏第57章 政治中樞的變遷2第46章 草原帝國金第16章 王霸之道兩漢6第35章 中唐決策機制的變化以及宦官專權的原因第29章 科舉制度2第8章 官僚制帝國時代的過渡春秋戰國2第54章 元朝的兵制第1章 前封建時代和封建時代第12章 王霸之道兩漢2第71章 清朝的八旗綠營兵制第56章 政治中樞的變遷1第49章 元朝的大汗和皇帝制度第49章 元朝的大汗和皇帝制度第5章 封建制的盛世西周第17章 貴族與皇權三國第42章 宋代的地方官制第11章 王霸之道兩漢1第36章 軍閥政體五代十國第75章 清朝政治格局的轉換第69章 清代的內務府和太監機構第34章 隋唐的司法制度第5章 封建制的盛世西周第17章 貴族與皇權三國第74章 轉型的陣痛晚清第26章 隋朝的創制第59章 明代的地方行政體系第29章 科舉制度2第49章 元朝的大汗和皇帝制度第47章 金朝的政府特色第64章 明朝的監察制度第21章 中央機構的權力制衡與職能分工的初現第38章 失掉了文治精神的文官體系第64章 明朝的監察制度第66章 清代的中樞決策及其機構1第6章 官僚帝國的時代從春秋戰國到秦漢第48章 猛安謀剋制度第36章 軍閥政體五代十國第2章 前封建時代第74章 轉型的陣痛晚清第6章 官僚帝國的時代從春秋戰國到秦漢第32章 府兵制及其畸變第66章 清代的中樞決策及其機構1第43章 宋代的科舉與學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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