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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離職兩週以後,一封“送達通知”寄到了羅伯特的辦公室。

“***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訴通知

斯泰爾斯(中國)有限公司:本會決定受理鞠鵬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案號爲***……”

該來的,總歸是要來的!

羅伯特仔細地讀了下要求,這次開庭應該是個準備庭,即雙方提出訴請和證據,正式庭應該在稍後些時日。

他立即跟江律師取得了聯繫,商定好代理協議,然後進行證據的收集和準備。

“羅伯特,就像我們一開始分析的一樣,這個案子我們沒有必勝的把握,因此,是否貴公司需要考慮庭外和解的可能以及方案?”江律師文質彬彬,科班出身,對勞動法規了熟於心,曾多次給羅伯特處理棘手案子給予過積極的指導,兩人關係很熟。

說起來也很有意思,律師左手代理的是公司訴員工,右手就有可能代理員工訴公司。羅伯特就曾揶揄過江律師,說你會不會人格分裂啊?對立的雙方,難道不會在你的腦子裡打架嗎?江律師笑着說,這就是所謂的專業度,代理員工的案子,我們會給員工出主意,代理公司的案子,我們就給公司出主意。

“江律師,我們既然以嚴重違紀解除了他的合同,現在階段就根本不要提庭外和解的問題。如果案情的發展對我們不利,我們隨着進程再給管理層建議。現在如果就露怯的話,也會讓管理層對我們沒信心。”羅伯特斬釘截鐵地說。

“這我瞭解。我是說,按程序,仲裁庭審結束後,仲裁員一般會問雙方是否需要調解,我需要知道公司這邊的態度。”

“不調解。”羅伯特清楚,以自己多年與律師打交道的經驗看,如果給律師個“這樣可,那樣也可”的態度,也會影響他們對案子的重視程度。思及此,他補充說,“這個案子,我們不惜任何代價都要贏,所以,我請你們以最高級別的重視程度來對待這個案子,如果需要我們任何的配合,請隨時、及時告訴我。我理解你手上可能有其他案子同時在代理,但我們這個案子,我希望你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拜託了。”羅伯特深知,這個案子如果輸了,後果不堪設想,不到萬不得已,不做庭外和解之想。

他何嘗又不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一旦判丹尼爾贏,就要恢復他的勞動關係,他就要回到公司上班,這樣,等於是當面打袁克敏的耳光。因此,本案的底線是丹尼爾一定不能回來。從現在的局面看,勝負機率各半。那爲什麼羅伯特一口封死了和解的路?原因很簡單,除了讓律師堅定信心以外,他也考慮過,如果在仲裁階段公司就流露出和解的願望,那麼,固然對方也可能接受,但是,會給袁克敏一個印象:你羅伯特還沒有走到最後關頭,你的所有可能性都還沒有嘗試完就舉手投降,等於是沒有維護好公司的利益。

因此,在仲裁階段,他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和解。其實,仲不仲裁,只是個必走的程序,因爲仲裁結果不能阻止敗訴方上訴。所以,不管誰贏誰輸,一般都要告到法庭的,一審、二審下來,中間也還有和解的機會,那時在相機提出和解,也還來得及。況且,勞動爭議案子,固然對員工有利一些,但現在仲裁和法院的案子也多得很,一裁二審下來,花上一年半載都不稀奇,而一般員工又拖不起,客觀上,又會對公司有利一點。

處理公司高管離職與處理一般員工離職不太一樣,首先,身份不同,高管既然是高管,就因爲他職位高、薪水高、社會地位高,這些人對地位和名譽的重視程度遠高於一般員工。因此,一般員工爲討說法可能會不惜一切代價跟公司打,而高管卻不太會,圈子就這麼大,傳出去,既難聽,又影響未來的前程和錢程。因此,通常高管的離職都可以坐下來談的,只要條件合適、雙方都會保守秘密,心照不宣就可以了。其次,高管更看重面子,所以,他們的離職通常都冠以“辭職”、“退休”等等,甚至賓主雙方還握手話別,依依不捨,基本上是好說好散。而普通員工,並不是說覺悟不高,而是說,比起身份、地位、面子來說,他們更在乎錢。畢竟,他們還沒有什麼身份,沒有什麼面子,沒有什麼地位,因此,輸無可輸,對錢就更看重一些。

羅伯特回憶起在第二家公司做人事經理時,他跟老闆共事的歲月,就親眼目睹了老闆是如何讓一個做銷售總監的牛人乖乖辭職的那一幕。老闆告訴他,高端人才除非自己不想打工了,他始終要在圈子裡面混,被公司開掉傳出去的話,總歸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因此,處理起來反而不會太難,無非就是拿錢走人,多一點,少一點而已。

當時,那個牛人雖然沒有什麼違紀行爲,但總歸和大老闆沒有“化學反應”,所以就被要求辭職,然後公司給筆錢了事。這人牛就牛在,他不要錢,就是奈着不走。羅伯特的老闆也夠狠。不走是吧?那好,我也沒有其他辦法可以開掉你,而且又不能隨便動你的薪水和崗位,但是改變你的待遇總可以吧?改變你銷售總監的工作內容總可以吧?比如說,你以前帶一堆下屬,吆三喝四、前呼後擁,現在我不給你配下屬了,沒有哪條法律規定銷售總監一定要帶下屬的吧?另外,你以前有特殊待遇,比如獨立的辦公間,公司配車,出差坐飛機頭等艙,我現在給你取消掉總不犯法吧?讓你從獨立辦公室搬出來,跟普通員工坐在一起,專車待遇取消,坐頭等艙待遇取消。

這樣一來,沒幾天,牛人就坐不住了,當慣了高管,再混跡到普通羣衆中去,委實有些不習慣。所以,牛人只得再回去和人事部門談條件,很快就離職了。當時,羅伯特還覺得自己老闆的手法太過於無情,畢竟都是人,搞得這麼僵,總還是有些面子上不好受。老闆的一席話,讓他至今銘記,“羅伯特,做人事管理的,永遠不要在公司和員工之間去搞平衡,你也平衡不了,兩頭你都不討好。員工的利益我們是要聽取,也要考慮,有時候甚至還要向公司去爭這些利益、維護這些利益。但是,作爲公司的管理者,一定要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沒有了公司的利益,其他任何人的利益都保證不了。一個合格的人事經理不一定要受人愛戴,受人愛戴的人事經理不一定就是勝任的、合格的人事經理!”

丹尼爾的訴訟請求很簡單,就是恢復勞動關係。原因是公司解除其勞動關係的理由不成立,自己沒有收到過袁克敏發的收回審批權限的郵件,仍然按照以前的授權在審批價格,沒有違法規定。

“按我的理解,在訴訟的時候,通常是誰主張,誰舉證,他丹尼爾說沒有收到郵件,應該由他舉證。但在勞動爭議案件中,這個舉證的責任是倒置的,也就是說,要公司方舉證發了這封郵件。我的理解對吧?”羅伯特問江律師。

“應該這樣理解才更準確:既然是公司違紀解除了他的合同,公司需要舉證。但問題是,我們舉證說我們發了那封郵件,他就會說,他沒收到這封郵件,即使收到了,他也可以說我們改變了郵件裡面的內容,我們就必須舉證說,我們沒有修改。怎麼證明我們沒有修改呢?我們自己的證明顯然是不夠的,所以,我們必須要有其他的證據和電子郵件證據形成證據鏈。”

“那麼劉凱的證明有多高的效力?”羅伯特在辦公室裡踱步,這是他思考問題時的習慣。

“劉凱的證明可以作爲證人證言,他必須出庭作證。這方面有問題嗎?”江律師刮的異常乾淨的臉說明他是一個對任何細節都不放過的人。

“劉凱的工作我來做,基本沒問題。但我擔心他畢竟是公司內部關係人,效力不高。”羅伯特一邊走一邊說。

“有沒有可能從你們的經銷商那裡找到其他證人?他們畢竟是獨立的第三方。”江律師提醒着。

“這或許有,但我跟這些經銷商不熟,即使聯繫到,人家也未見得會出庭。”羅伯特眼光凝視着窗外,使勁地眨着,好像會眨出什麼好的點子一樣。

“我們這樣分析看行不行的通。他丹尼爾批價格優惠,誰受益最大?他違規批的價格,主要是批給哪幾家的?我們順着這個線索找找看?”江律師啓發着羅伯特。

“這是個好主意!我回頭問問袁總。如果有,取證的時候,你一定要出面哦。”

“那沒問題。你先找找看,如果訴訟階段找不到,我們還可以放到後面,如果能找到,殺傷力是足夠大的。”

“對了,江律師,我想問你個題外話,讓你這個局外人判斷判斷丹尼爾這個人。我有個問題始終沒想明白,你說,他提起這個訴訟圖個什麼?真的回來上班?可能嗎?出口氣?這樣的話,面子就保住啦?退一萬步講,即使他打贏了這個官司又能怎樣?畢竟他是被開掉的,有了個黑點,人的本能都是傾向掩蓋黑點的,他這樣的話,豈不是放大了這個黑點?把小範圍的事情拓展到大範圍去,對公司不利還是對自己不利啊?如果不是要面子,而是要錢,就更解釋不通了,他在這邊工作還不到一年,能賠他多少錢?再說了,他缺這點錢嗎?通過打官司出名,這在西方國家或許是個好方法,但對大多數中國來說,顯然行不通。”羅伯特操起一把梳子,在頭上來回地颳了幾下。

“我知道你的意思,如果我們能摸清楚他的意圖,就能更好地引導這個訴訟的進程。你提的疑惑很有道理。從我接手的案子來看,員工方請求經濟賠償的佔絕大多數,如果公司方感覺勝算不大的話,就會同意協商,所以庭外和解的很多,真正到執行層面的倒反而不多了。如果他爲了錢打這個官司,我覺得真的很難理解。但如果是要面子的話,到最後,很可能他是面子沒要到,反而自取其辱。”

“是啊,所有問題的核心其實就是個動機問題。如果摸準了動機,解決起來就容易多了。他在斯泰爾斯的時間不長,我跟他的接觸也不多,對這個人的瞭解也不深入。從這件事情來看,公司開掉他,他一點都不冤。關鍵是沒有什麼預兆就被幹掉,他在感情上接受不了。”

羅伯特若有所思地說。

“從我的從業經驗來看,也遇到過一種人,他就是要爭個說法,完全不在乎對以後職業生涯的影響---大不了不打工了,我不可以自己創業啊?再說了,職業生涯只有在大公司纔能有出路啊,小公司就不可以啊?我在這個圈子混不下去了,難道不可以到另外的圈子去混?有個公司的財務總監,一位女士,還曾經把她被開掉這件事情與民族感情結合起來的,在法庭上慷慨陳詞,試圖給法官一個印象,如果不支持她的訴求,那就是在踐踏民族感情。”江律師接觸過各種各樣類型的員工,稀奇古怪的人和事都遇到過。

“是啊,人無懼,百事可爲。”羅伯特感慨地說。“不過,我倒傾向於認爲,丹尼爾這種人還是有懼怕的,那樣的話,時間拖得越長,對他就不利。像他這樣的人,工作機會多,長期耗在這個案子上,對他不利。我們能否想法讓這個案子拖得長一點?”

“你放心,現在的勞動爭議案件越來越多,因爲仲裁的門檻放低了,大家都想來過把癮。我手上代理的幾個案子現在都壓在仲裁那裡,沒三五個月排不到的。而且,現在法院的案子也壓了很多,我聽說中院的好幾個以前經濟庭的法官,現在也都轉來增強勞動爭議訴訟的力量了。”

“那我們就儘量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