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百二十一章

蕭嶼皺了皺眉,他很討厭這種簡單粗暴的刑訊手段,警方有的是能讓人開口同時又不留下外傷的方法,他不明白樑隊爲什麼每次都喜歡把犯罪嫌疑人搞得遍體鱗傷,回過頭問道:“怎麼搞的?”

樑隊硬着頭皮道:“不是我們弄的,是這小子自殘,也是我們疏忽了,沒想到他趁着抽菸把手銬打開的功夫,舉起胳膊在桌沿上敲折了,想利用這個機會獲得保外就醫。”

老白處置完秦陽的傷勢,走過來道:“橈骨斷了,尺骨也裂了,雖然接上了,但是還有一些錯位,要想不留下後遺症,就得去醫院拍個片子看看。”

蕭嶼沒說話,這麼快就抓到一二四大案的兇手,是他始料未及的,這令他對馮隊的能力暗暗吃驚,也令他的心情降到了冰點,之前心存的最後一絲僥倖,也被徹底粉碎,同時,隱藏在內心最深處的那個念頭,卻在暗暗滋生。

他看了看旁邊的桌子,上面除了錄音筆和審訊時必要的一些設備,還並排擺放着一隻休閒挎包和從裡面翻出來的物品,東西不多,護照、錢夾、手機、鑰匙、駕照、香菸、打火機,還有一小包紙巾。

蕭嶼拿起護照翻了一下,姓名,秦陽,年齡一欄填着31歲。

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東西,覺得有點少,似乎缺了點什麼,據馮隊推測,秦陽昨天晚上很有可能打算暗殺周子平,否則不會在那麼晚的時間,而且氣溫很低的時候出門,可是桌上的這些東西,沒有一樣看起來像是可以用來殺人的兇器。

高智商犯罪,不代表用意念就能夠殺人,蕭嶼猜不出秦陽這次打算使用什麼樣的手段算計周子平,但是總不能簡單到拿着一包紙巾就把對方捂死。

他走到秦陽面前,仔細觀察對方,無論衣着的面料、款式和色彩搭配,還是保養得宜的皮膚、髮式以及白皙修長的手指,都高度符合自己心目中對兇手的判斷。

當他看到秦陽冷漠的眼神裡,夾雜着幾分嘲諷和

戲謔,就完全失去了親自審問對方的慾望。

就在蕭嶼轉身準備離開的時候,秦陽突然劇烈掙扎起來,他奮力掙動着手銬,砸得椅子嘩嘩作響,正在發揮藥效的麻醉劑令他絲毫感覺不到斷臂帶來的痛苦。

衆人趕緊撲上來七手八腳地把他按住,雖然明知他不會從椅子上掙脫出來,樑隊還是用自己的身體把他和蕭嶼隔開。

蕭嶼停下腳步,轉回頭問道:“你想說什麼?”

“我沒有殺人,馮隊陷害我,他抓不到兇手,就拿我頂罪……”秦陽被衆人按得死死的,兩腳還不住地亂踢。

蕭嶼這時才注意到,秦陽光着兩隻腳,沒有穿鞋,開始還以爲是樑隊用的什麼特殊手段,隨即醒悟過來,一定是老白拿去做比對了,看了老白一眼,卻見老白衝自己使了個眼色,示意到外面再說。

蕭嶼有點納悶,不再理會大吵大嚷的秦陽,回頭吩咐樑隊:“審訊不要停,但是不要再給他上手段了,否則,到了法庭,會很被動。”

樑隊見他沒有責怪自己因爲疏忽導致犯人自殘,暗暗鬆了口氣,立刻點頭道:“老大放心,我知道怎麼做。”

出了審訊室,蕭嶼看到老白已經等在走廊裡,身邊還站着不知什麼時候趕過來的小莊,見蕭嶼出來,迎上前就要彙報。

蕭嶼擺了下手,道:“別急,一樣一樣來,老白,你先說。”

“先說那雙鞋吧,牌子確實是周仰傑,可是鞋號不對。在江濤兇案現場提取到的鞋印是42碼的,這個叫秦陽的,腳上穿的是41碼的,而且我們在秦陽的住處也找到了其他不同的鞋子,新的舊的都有,全部是41碼的。我怕他在這上面做文章,特意測量了他的腳掌,發現他確實應該穿41碼的鞋,當然42碼的加雙厚點的鞋墊也能穿,但是從腳掌大小和腳型特徵來說,穿41碼的鞋無疑是最舒適的。”

蕭嶼心裡一動:“有沒有可能是我們在測量現場鞋印的時

候搞錯了,把41碼的看成42碼的了,畢竟當時的鞋印是殘缺的,而且面積很小。”

老白麪無表情地道:“確定鞋印的大小,不是靠目測,是使用專門工具進行測量計算的,這在痕跡鑑定學中,是最基礎的入門知識,每一個專門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都不會搞錯。”

蕭嶼蹙了蹙眉:“你別介意,我沒有質疑你的意思。嗯,我只是覺得周仰傑這個牌子的鞋比較少見,出現巧合的機率不大。對了,你看,會不會是他爲了誤導我們的調查方向,在殺死江濤的時候,故意穿了一雙大一碼的鞋?”

“當然不排除這種可能,但是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這個叫秦陽的思維方式就太怪異了。”

“爲什麼這麼說?”

“我把這雙鞋的照片發給了省廳物鑑中心,請他們用軟件進行對比,結果發現秦陽腳上穿的這雙鞋是山寨的,頂多值幾百塊錢,而在他家裡找到的鞋,價格大多在一千以內,最貴的也不超過一千五百。所以,他如果只是爲了干擾我們的調查方向,就特意花一萬多塊錢,買了一雙原版鞋,而且只在殺死江濤的時候穿了一次,然後扔掉,就實在太奢侈了,因爲他完全用不着這樣做,隨便買雙普通的鞋,一樣能達到目的,這不符合常人的思維邏輯。”

蕭嶼的眼神閃了閃:“還有什麼?”

“兇手砸死江濤用的錘子就不用指望了,一定早扔到海里了,他設計潘國慶時使用的乾冰,至今沒有查到購買來源。我們只找到了那輛豐田越野車,與當初石匠的描述一致,不過僅此而已。在車廂內找不到被石頭碾壓過的痕跡,兇手可能用毯子把石頭包起來了,過後把毯子燒掉,這就無法證明兇手用這輛車搬運過石頭。據推斷,兇手是騎電動車把石頭運到濱海公路的,可是那輛電動車在潘國慶死後就被燒成了鐵架子。所以,到現在爲止,我這裡沒有找到能夠指證秦陽是一二四大案兇手的證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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