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當下很是羨慕張慧能,被張登高如此賞識,有了一個這麼好的平臺。關鍵是張慧能喜歡倒騰這民間文化藝術的事,而且又是學的這個專業。只是,高舉對張登高的爲人實在不敢恭維,且頗有微詞。張慧能心裡清楚,就他對高舉的瞭解,不給他灌些酒,他心裡的話就不會和盤托出。這一招就叫引蛇出洞,自己不主動提張登高,讓高舉酒後數落,甚至咒罵,這摸底的任務就自然出色完成了。至於說服高舉放棄跟他打官司,擺脫王建國、李海峰的利誘,切斷他們的盟友關係,張慧能只能試試看,他也沒太大的把握。而對於張登高說的準備邀請高舉進永泰文化傳播公司做股東,張慧能打心眼裡不太願意接受。原因很明顯,張慧能希望構建一個嶄新的、和諧的公司治理構架,不希望高舉攙和進來,把原來長城煤業公司的恩恩怨怨帶進新公司。
一切都在張慧能的預料之中。酒至半酣,高舉就罵開張登高了。高舉對張慧能說,這人啦,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你能想到嗎,我第二次被抓進看守所,居然是那個狗日的一手策劃的,意圖就是要吞併我的股權,而且還是打五折的價。張慧能聽到高舉的話,正在咀嚼的嘴突然停止了工作!他確實吃驚不小,他囫圇地吞下還沒嚼爛的東西,開口說,你從哪兒打聽到的信息?你確認這是真的嗎?高舉舉杯邀張慧能幹了,語氣堅定地說,千真萬確!王建國、李海峰親口告訴我的。原來他們在西沙看守所談股權轉讓時,就密謀策劃:由王建國、李海峰負責提供我侵佔、挪用公司資金的證據,他負責找人安排抓我並判我的刑,逼着我賣股權。張慧能瞪大眼睛,疑惑地問高舉:這事很蹊蹺。你想啊,張登高原來並不認識你,他憑什麼理由下如此狠手整你呢?王建國、李海峰跟你結仇這麼深,而且多次坑害過你,他倆這次憑什麼跟你結成盟友?是不是眼看事情敗露,先下手爲強,玩賊喊捉賊的遊戲呢?一來迷惑你的視線,二來順便洗刷自己的罪孽。這時,高舉婆姨插話進來,是啊,張總說得有道理。反正對王建國、李海峰要小心,這兩個哈慫不是好人。
高舉說,這婆姨漢我比你們瞭解。他倆的真話、假話如今我也能識破。李海峰提示了我一個細節:你還記得嗎?當時在深圳我被“邊控”,不讓過香港,你當時帶我婆姨和猴女子(駝城方言:小女兒)過關遊香港。我立馬給張登高打電話求救,張登高答應幫忙,並叮囑我換一個號碼,小心手機被監聽。同時,他讓我趕緊趕回駝城,把公司的賬目“過濾過濾”,把屁股擦乾淨,以免被抓住把柄。說西安市局經偵隊的人可能會去公司查賬。我聽信了他的話,當天就訂了回駝城的機票,可沒想到,剛下飛機走出廊橋,就被公安銬上了。你們想想看,怎麼這麼巧?據李海峰說,張登高打電話,他倆都在場。根本不是什麼張登高誤導的我的手機被監聽之類的謊言,而是張登高就在經偵隊辦公室裡接的我的電話。經偵隊的人提前趕到機場等着我呢。
張慧能唏噓不已,果真如高舉所言,那張登高就太他媽不是東西了。我難道看走眼了?還指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引導他從一個逐利的商人轉型爲一個有擔當的企業家。張慧能說,聽起來好像是這麼回事,但你怎麼能排除不是經偵隊的人通過監聽知道你的行程的呢?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你的航班號他們可是輕而易舉就能查到。再說了,你也不能偏聽王建國、李海峰的一面之詞呀,你有跟張登高對質過嗎?高舉說,我還有證據可以印證。在我被關進看守所快要進入法院的審理程序時,社會上就流傳着一個說法,只要我賣了股權,張登高就確保我不會判實刑而判緩刑,不會坐牢、勞改。無風不起浪啊,這個說法的背後顯然是有人在操縱,沒準兒就是張登高派人放的風。而後來,我一賣股權,過幾天就出來了。張慧能疑惑地問高舉,你怎麼沒懷疑是王建國、李海峰操控的呢?他倆找人放風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呀?高舉說,可能性不大。我賣股權,他倆也沒啥好處,憑什麼幹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哪?張慧能笑着說,他倆是沒啥好處,但他倆看到他們的仇人高舉倒黴,低價轉讓股權,心裡爽快呀!高舉婆姨說,張總說得對。你不能光聽王建國、李海峰婆姨漢的一面之詞。要不,你和張總一塊兒去找張登高把這個事說清楚。我總覺着王建國那個灰漢不會真心幫你。
張慧能說,嫂子的話不無道理。我分析呀,這個事的主謀還是王建國、李海峰。他倆眼看自己一手打造的長城煤業公司易主,就像養了一個兒子讓人抱走了,心裡難受。但他倆也不想讓另外兩個股東撈到好處,跟着張登高過好日子,吃香的,喝辣的。所以就提出條件,必須把外方股東錢進、趙牧之和中方股東——就是你趕走,他倆全力配合。所以就設計了動用公檢法的力量來抓你,強迫你就範。你想想看,這種玩法你難道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嗎?當初王建國、李海峰不是在你身上玩過一次嗎?就我對張登高的瞭解,他爲了個人的利益,同時也爲了滿足王建國、李海峰的交易條件,可能就半推半就地答應了,上了王建國、李海峰的賊船。就我對張登高的瞭解,他的人品肯定比王建國、李海峰他倆好很多。所以,我的結論是,即便張登高參與了這場整你的陰謀,他也不是主謀,他肯定有過錯。所以,他希望我能說服你放棄前嫌,並答應給你補償,就是在我現在籌備的這個文化公司給你股權,讓你做股東,而你根本不用掏錢。
高舉說,你這個壞慫,原來找我喝酒是有任務的!不過,我能理解你,各爲其主嘛。作爲朋友兄弟,我勸你也要小心一點,人心隔肚皮呀,張登高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比這更重要的是搞清楚事實真相。我希望張登高能當面和我說清楚,究竟自己在那場陰謀中扮演了什麼角色,讓我在看守所待了整整一年,還搶走了我的股權,獲得人身自由後還給我戴了一頂“判三緩五”的帽子,弄得我五年之內擡不起頭來做人,只能做鬼。就連公司的高管也不能做,沒有任職資格呀。我還要活人,我也是要臉的人啊,兄弟!他把我整得還不夠慘嗎?說到傷心處了,高舉的眼淚嘩嘩地直往下掉,有幾滴流進了酒杯。高舉情緒失控了,他起身走進臥室,伏在牀上哇哇地大哭起來了。沒想到張慧能戳到高舉的痛處了,張慧能有點不知所措。高舉婆姨輕輕地說,這樣也好。讓他嚎吧,嚎出來會好受一些,老是憋在心裡總有一天會憋出病來的。你就在中間幫忙排解排解,跟張登高說說,把高舉叫到跟前當面把話說清楚了,免得以後共事還相互猜忌。
4
唐小明律師約金香玉在她家小區附近的“芙蓉山莊”茶館見面。唐律師仔細打量着眼前的金香玉,但見她穿一身乳白色帶毛領的羊皮外套,脖子上圍着一條精緻的秋色羊絨圍巾,戴一雙黑色的皮手套,下身穿着黑色皮褲和棕色長筒皮靴,着裝入時得體,乾淨清爽,有那麼點“貴婦人”的氣質。只是她儘管化過妝,似乎還是掩蓋不了看起來挺嚴重的黑眼圈。經驗告訴唐律師,眼前這個女人要麼是性生活過度,要麼就是睡眠不好。
唐律師單刀直入。他將張登高的意思完整地轉告金香玉,並詳細說明其中的法律依據。金香玉聽完後,半天不語,她似乎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憶中,過了好一陣兒,她起身對唐律師說,對不起,我上個洗手間。說完,她就匆匆離開了。唐律師初步判斷,金香玉可能是跟老公丁有爲律師打電話去了,畢竟作爲一個女人,又是跟前任老公斗智鬥勇,沒有現任老公的幕後指點和英明決策,那是萬萬沒有勝算的。
大概過了一刻鐘,金香玉來了。落座後,她心平氣和地說:“是這樣。首先我告訴你爲什麼給孩子改名換姓,那都是爲了咱孩子的將來呀,讓他長大後能夠跟一般孩子一樣健健康康成長,不至於背上離異家庭的陰影嘛。他張登高怎麼連這點普通道理都不懂呢?什麼年代了,還滿腦子傳宗接代的封建意識。他要真愛孩子,真對孩子的未來負責的話,就不應該提這麼弱智的問題。”唐律師接過話頭說:“站在孩子的角度看,你說得很有道理。但你要明白,法律還是保護生父、母在孩子姓名權上的利益的。從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條款來看,你將孩子的姓名改了,沒有徵求生父的意見,所以是不妥當的,也是不合法的。再說了,你何必讓孩子姓繼父的姓氏呢?這樣對張登高刺激太大。其實,假如你把孩子的姓氏改成你的姓氏的話,譬如就姓金,那就可以兩全其美:既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不被歧視的問題,又規避了侵犯生父對孩子姓名權的違法的風險。張總那邊我來說服他,想必不是個大問題。而且現在孩子隨母親姓氏的現象也很普遍。”金香玉說:“多謝唐律師出的主意,如果他能接受孩子隨我姓的話,我就馬上改過來。只是辦起手續來不曉得有幾囉唆,麻煩得很。”唐律師接着說:“還有,就是張總的探視權問題。聽說你們在離婚協議里約定每週張總可以探視一次孩子,張總希望你要兌現承諾,不要設置障礙、借種種理由加以阻止。”金香玉略有些激動地說:“關於這個問題我有不同想法。你說,孩子長到4歲了,他什麼時候真正關心過?孩子從生下來到離婚前,他跟孩子總共待了幾天?孩子3歲前一直叫他叔叔,這可不是我教的。孩子跟他根本就沒有感情,他也對孩子冷落得很。他以爲是農民種玉米呢,點顆種子就完事了?心血來潮想起來了,就來看看孩子。是的,我不否認他對孩子有探視權,但你還是得從孩子的身心健康考慮,不要老是從個人利益、個人什麼權益上考慮問題,不要總是那麼自私嘛。”
唐律師問;“那你的意思是?”金香玉說:“最好不要再打擾我們娘倆的平靜生活,他不是又娶了年輕漂亮的婆姨嗎?他完全可以再生很多娃兒呀。據說連他的婆姨也成了米脂的什麼首富,掙那麼多錢幹什麼?有什麼用?有本事你生幾個娃兒試試呀。”唐律師聽出了這金香玉話中有話,他謹慎地問道:“難道閆總二妮她……”金香玉鄙夷地說:“呸,還閆總呢。你以爲她在馬來西亞的雲頂賭場做什麼?妓女。你打聽一下,職業妓女能生出孩子嗎?”唐律師有些懊悔,實在不該問這個跟本案不相干的問題。這離婚女人要是對她的“接棒者”還讚不絕口、心存善意的話,除非她是觀音菩薩。難怪張登高對孩子的姓氏這麼在乎,難道真如金香玉所言,閆總不能生育,所以張登高抓住這個和前妻生的孩子來傳遞張家香火?這孩子也太命好了,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含着金鑰匙出生的人。唐律師對金香玉說:“你的意見我可以轉達,但你要明白的是,張總對孩子的探視權是法律賦予的,是任何人也剝奪不了的,當然除非他本人主動放棄。”
唐律師引導金香玉談論本案最敏感的話題——永泰房地產公司的利潤分配問題。唐律師詳細闡明瞭永泰房地產公司的股權結構、盈利情況和現狀,希望金香玉不要提出太過分的要求,就主張自己合法擁有的20%的股權權益還算靠譜。金香玉打斷了唐律師的話,她說,我的要求一點也不過分,有些事情你唐律師未必清楚。當初張登高拿出家裡僅有的10萬塊錢辭職去緬甸賭石,你知道我承擔了多大的風險?我整天擔驚受怕,徹夜不睡覺,生怕他出了什麼事。後來算是他命中有財,賭中一塊翡翠原石,發了大財——博回來1個億。你說說看,這筆錢算是家裡的財產吧,如果這時候我跟他離婚,我們娘倆能分多少?不會低於5000萬吧。後來用這筆錢投資,做起了永泰房地產公司,註冊時給我20%的股份就是隨便寫下的,純粹爲了工商登記的方便。接下來公司做的貴妃別墅項目差一點破產了,險些被銀行用來拍賣還債,多虧了那個女人讓他起死回生,最終全部賣完還清欠賬反而賺了1個多億。再後來呢,他和那個女人拿着這筆錢加上銀行貸款,一口氣買了7個煤礦。算他們命好,趕上煤價上漲了幾倍,他倆的資產翻了幾十倍。3年不到,一個成了駝城市首富,一個成了米脂縣首富。他倆掙那麼多錢是他倆的命,是他倆的本事,我一點也不眼紅。我也不會去主張那個永泰能源集團有我多少利益,我只是要求把我應該得的那一份給我。你是律師,你說說看,我的要求過分嗎?
這會兒輪到唐律師無語了。金香玉說得也不無道理,法律上似乎對這種夫妻共同財產在投資註冊公司時,並不侷限於老公、老婆在登記註冊時各自的持股比例,尤其是出於註冊形式的需要隨意填寫的這種情況。一旦夫妻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應當重新約定。但是,對於金香玉而言,卻有一個很致命的不利因素,那就是她與張登高在離婚協議裡已經認可並鎖定了當時的財產劃分方案——一部車、一套房、500萬現金和永泰房地產公司20%的股權。
唐律師說,我能理解你此時此刻的心情,但是,離婚協議並不支持你現在的訴求。不知你是怎麼想的?你老公丁律師的意見又是怎樣的呢?金香玉說,這是我個人的事,他基本不攙和,只是幫忙出出律師函、在法律問題上指導指導。我沒打算跟張登高過意不去,也沒打算去法院起訴他。我只是希望大家通過協商解決這個事。做人要憑良心。當初籤離婚協議時,我沒有過分計較這些,是因爲還指望他能回心轉意,咱倆能破鏡重圓。可誰曾料想張登高這個人是鐵石心腸,絲毫不給我們孃兒倆機會。5000萬對他來說算什麼?爲什麼對一個妓女可以那麼慷慨,而對自己的前妻和兒子卻這麼吝嗇?難道真是應了那句話——爲富不仁嗎?唐律師說,咱們把思路捋一捋,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其一,你堅持要分50%的利潤,也就是說5000萬,沒有商量的餘地;其二,孩子的姓名權問題,你願意雙方都退一步,改姓你的“金”姓;其三,探視權的事你希望張登高完全放棄,爲了孩子的未來着想;其四,全部成交後你同意將自己名下20%的股權以零成交價轉給張登高,從此井水不犯河水,各人過各人的日子。金香玉笑了笑說,就是這麼個意思。你概括得很好,你是個好律師,希望唐律師你能幫我勸勸張登高。你和我老公畢竟是同行啊,你的話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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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舉根據預先的約定,被張慧能帶到張登高的辦公室。
張登高擡頭瞅了高舉一眼,頷首示意張慧能迴避一下,張慧能識趣地走開了。張登高想,如今自己正在進行“偉大的戰略轉型”——從一個商人轉變爲一個真正的企業家,不能讓他知道太多自己以前在做生意人、做商人時乾的那些齷齪事。沒辦法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資本的原始積累嗎,從頭到腳每一個毛孔都滴着血和骯髒的東西。這好像是馬克思在《資本論》裡說的。秘書給高舉泡好茶後,張登高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