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兒這麼一說,韋春春也不禁皺起了眉頭:“是啊!奇就奇在這裡,他似乎真的沒有心亂,這些事折騰着他也就罷了。還有那些受他唆使,居然在郎中你升堂問案時抱病不來的那些書吏衙差,全都被疾患坊給弄到荒郊野外關起來了,每天就丟點鹹菜大餅進去。
這些人的父母兄弟也不知從哪兒打聽到,他們的親人之所以如此全是因爲受崔良玉慫恿,與你這位寇卿宮司正堂作對,所以天天都去找他聒噪,叫他把自己親人救回來,什麼難聽話都說,連他身邊的人都不勝其煩了,可是……他居然不慌。”
韋春春想了想道:“我曾經認真查過他的許多行止坐臥的細節,他似乎……真的不慌。我連他每天中午去哪家館子吃飯都特意注意過,等他離開後,去那飯館裡向那夥計仔細詢問過他的食量,與往昔無異!”
遙兒的眉微微皺了起來,喃喃地道:“難道他不知道不必等我推翻了他定的案子,只要他對我的手段無計可施,就足以讓他在寇卿宮大失威望?他……到底還有何所恃?”
遙兒站起身,慢慢地踱了一陣,忽又站住腳步,沉聲道:“機會只有一次,必須再三慎重。你回去好好查一查,尤其是他身邊長隨令狐獄的舉動,有些事他不方便出面,十有八九就要着落在這個令狐獄身上,我要知道,他的憑恃是什麼!”
遙兒看着韋春春的身影悄失在那道黃色的廟牆之後,緩緩扭過頭來,擡頭向齊雲塔上望去。
芨若嶽峙,號曰齊雲,高達十三層的寶塔全以木製,玲瓏挺拔,古雅秀麗。
……
韋春春在另一處簽押房裡,正跟這上卿院的熟人聊天,窗子開着,恰好能看見院中情形。一見令狐獄離開,他馬上向那好友告辭,出了簽押房,尾隨着白武走去。
白武剛剛回到自己的簽押房。韋春春就尾隨而入。
別看韋春春如今在寇卿宮不得意,可是當年也是風光過的,與這白武也是認得,雖不是非常親近的朋友,關係卻也不算冷淡。
韋春春笑吟吟地向白武拱了拱手。道:“白武,好久不見啊!”
韋春春在白武的簽押房逗留了大約半個時辰,便笑吟吟地告辭離開了。
白武把他送到院中,望着他遠去的背影,納罕地搖了搖頭,自語道:“這是怎麼回事?吏部那位郎中就算託人,也該請託本寺的斷獄官纔是,怎麼捨近求遠,跑到寇卿宮去了。弄得這寇卿宮接二連三的來人,卻沒有一個有份量的。”
白武百思不得其解。搖着頭晃回了自己的房間。
韋春春離開上卿院。連寇卿宮都沒回,便直接打馬奔了白馬觀。
遙兒以休養身體,以觀察有無染上瘟疫惡疾爲名,住進了白馬觀,這些天當真清閒無比。
遙兒背靠一方暖得曖洋洋的大石,頭也枕着大石,雙眼微闔似閉,只是靜靜地享受着這溫馨時光。
忽然,遠遠一個聲音傳來:“長史……”
遙兒側耳聽了聽,攸然坐直了身子。
“長史果然神機妙算!”
韋春春剛一走到遙兒身邊,便不忘專長,馬上送上一記馬屁。
遙兒道:“怎麼。可是有什麼收穫麼?”
韋春春道:“卑職已經知道崔良玉所恃何事了!”
遙兒引着他向青青林中走去,望着林中半露的齊雲塔尖,沉聲道:“說來聽聽,看看咱們這位郎中還有什麼殺手鐗沒出!”
“西門藝死了!”
“西門藝?”
遙兒一時沒想到韋春春突然說出來的這個人是誰。怔了一怔,才省起此人正是促成程大娘子無辜而死的罪魁禍首。
遙兒吃驚地道:“西門藝?他怎麼死的?”
韋春春道:“常林不是欠了他一大筆賭債麼?他本想用這筆賭債迫使常林讓妻,誰知道常林之妻程大娘子卻被婆婆活活打死。人已經沒了,他便想求財,於是又親自登門,理直氣壯地討債。”
遙兒怒道:“程大娘子被他害死。他還敢登門討債?”
韋春春嘆道:“所謂惡人,就是如此了。此人行爲雖然可惡,做事卻是滴水不漏,又能奈他何?”
遙兒“哼”了一聲,道:“你繼續說!”
韋春春道:“那常林被他算計,欠下一屁股債,一個如花似玉的娘子被老孃打死了,老孃現在又關在牢裡面待判,這西門藝居然還上門討債!兔子急了還咬人呢,這常林雖然窩囊,這時也瘋了心,三言兩語之下,便與西門藝廝打起來。常林之子常之過正在靈前爲母親守孝,眼見父親與西門藝廝打在一起,面紅耳赤掙扎不得,竟抄起母親靈位,狠狠砸在那西門藝的後腦上,結果……”
“西門藝就死了?”
“嗯!”
遙兒的眉頭蹙了起來。
林中已經有樹葉飄落。這兒種的樹主要以榆樹和楊樹爲主,枝頭的葉子呈現出墨綠色,隨着風飄過,便有些已經微黃的樹葉脫離枝莖,打着旋兒落下來,在地上打幾個滾兒,悄然聚合成一堆。
兩個人的腳踏上去,沒有清脆的碎葉聲,只有沙沙的聲音,彷彿蠶在吞食着桑葉。
兩個人在林中轉到第二圈時,韋春春已經說明了全部經過。
西門藝死後,案子依例報到了臨安府,因爲除謀反大案之外,其他案件一律不能越級上告,必須得走這道程序。
臨安府接了狀子之後,以西門藝之父是寇卿宮考功員外郎,他本人又是有功名在身爲理由,未經審理,便直接把案子轉到了上卿院。
在三法司的職責分配中,上卿院負責涉及在京官員案件的審理,大王特旨欽定的審理案件除外。比如遙兒是在京官員,她他事涉謀反,照理就該由上卿院審理,但是大王指定由御使臺審理,上卿院就無需過問了。
上卿院接到這樁案子之後,並沒有太在意。這樁案子很明顯是傷人致死,而死者一方是官宦之後,另一方只是一個普通的平民百姓,這案子有什麼難判的呢?事實清楚,判決有據,上卿院很快就做出了判決:“殺人者死,常之遠償命!”Lxh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