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吳胖子林天放熟了以後,堂哥和他們聊起想進娛樂行業發展的想法。
吳胖子和林天放動用自己手裡的人脈資源,幫堂哥牽線搭橋,結交了一批娛樂行業的重頭人物。
那段時間天天出去應酬,混臉兒熟。
堂哥只帶了我和澤哥出去,剩下的人黑娃帶着自由活動。
我充當了臨時司機,邊開邊學手藝還不差,於是我又多了一個身份,司機加跟班。鞍前馬後,天天伺候着兩個大爺。
除了這兩件差事,更頭疼的是我還得管錢,一羣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管我要錢。
從那時起,我又多了一個稱呼,右總管!不過還好沒那麼苦逼,小花銷我都撥給王凱讓他去處理,王凱於是成了二總管。
我頭都快大了,一個個都祖宗一般,張口就要錢。
我沒辦法只能像催命一樣催王猛,隔三差五的催着他匯款,王猛也急了眼,連罵這羣敗家子兒,這點家業遲早被他們敗光。
每次我一要錢,王猛都賭咒發誓的這是最後一次,沒有下次了,叫爺爺也沒錢。
那時候小,啥也不懂,我還真花心疼了。
堂哥的花銷我不敢摳,只好在黑娃和王凱他們身上扣,氣得他們見我就罵,不給錢就罵,給錢立馬換臉,改口叫右右小爺爺。
後來大了些才知道,公司和堂哥的個人賬戶上,那時候已經出現天文數字,連澤哥黑王阿剛王猛他們也是鉅富了。
甚至,王猛不知使了什麼手段,在老家以很便宜的價格給我們弄了一棟四層單元樓,整整一個單元,整整八套房子。
堂哥和澤哥,天天像走馬燈似的不停的趕場,這期間娛樂行業的資源,人脈結交了不少,學到了很多底層永遠無法接觸到的行業寶典。
黑娃帶着其他人也沒白給,跟吳胖子的人混在了一塊兒,他和阿鋼腦子都靈光,人又狠。他們那一組五個人下手都黑,大是非沒惹到,小打小鬧倒是不少,風頭在混子圈裡正勁,甚至有點蓋過澤哥和堂哥。
混子圈就是這樣,金牌打手比真正的老大囂張,因爲在前臺出風頭流血流汗的人是他們,默默在背後平事的是深藏不露的大哥。而底層混子圈,只能看到風光無限的金牌打手,真正大哥級的人物,對他們來說是傳說。
隊伍也擴大了,散兵遊勇不計數,黑娃和阿剛歸攏五個機靈的狠角,充實了骨幹力量。
而且令人驚奇的實現了自給自足,再沒怎麼和我要過錢,堂哥也沒過問,他知道這是跟久了自己的人,有分寸。
新入夥的五個人裡有一個叫高明的,據說是退伍偵察兵,拳腳和兵器的功夫挺厲害,他們私下較量過,無人敵。
高明二十一歲,臉長得像把刀似的,兩眼窩深陷,鼻樑高挺臉又窄,長得一臉兇相,怎麼看怎麼像把刀,個子一米八多,身體非常棒,全是肌肉,一般人看看就會發怵。
高明退伍後本來分配了工作,在一家國營廠上班,鐵飯碗。
但脾氣暴烈,上班沒幾天把車間主任給打了,副廠長護犢子帶人拉偏架想圍毆他,結果被他一個人全給幹趴下了。
事鬧大了,副廠長嚷嚷着非要開除他。但那個年頭想開除一個人也沒那麼容易,只能說說嚇唬嚇唬,反而因禍得福。
廠長委婉的和高明說別來上班了,你和同事搞的關係太差,想幹嘛去幹點嘛,廠裡工資照開。
於是,高明開始無所事事混跡街頭。
一次在K廳酒後生事,他勢單力孤,對方人多勢衆,加上高明剛好有點醉酒,很快落了下風,吃了點虧。
說起來也是緣分,碰巧遇見黑娃他們,黑娃看不過眼,路見不平搭了一把手,把高明救了起來。
一來二去脾氣相投,然後就這樣混在了一塊兒。
高明在二代裡最突出的就是武力,其他一般,其實說起武力,他在整個左家應該排第一號。
血腥指數一般,因爲他受過專業的訓練,知道從哪裡下刀不致命,又能讓對方喪失反抗能力。還有他的手刀挺厲害,一個不留神被他朝脖子來一記就昏了。
這傢伙喪心病狂地教我們這羣人怎麼下刀,親自示範摸着肋條,讓我們找位置,哪裡是心臟,哪裡是胃,哪裡是脾臟,哪裡是肺,哪裡是肝,怎麼練才能準確的從兩個肋骨的縫隙中間捅進去,進刀應該控制幾分深度。
那幾天閒暇無事的時候,一羣人拿着鍋鏟子瘋狂的亂捅,美其名曰練刀法。
也不知道哪個逗逼,竟然買了半片豬肉回來,吊在院子裡,拿着匕首亂捅,還說這是實戰演練,真有不嫌煩的。每天白天吊起來,晚上扛回來扔冰櫃。
我每天看着這些傻叉,陷入了深深的憂慮,這些喪心病狂的傢伙是要練成殺手嗎!
順便再提一下,新收的人有一萬能膠式的人物,一個不能打的混混,嘴好,跑腿勤快,善於打聽消息,辦一辦瑣碎的芝麻事物,王凱大爲開心,省了他不少事,嚷嚷着,要和黑娃把人要過來,讓萬能膠做第三代。
黑娃不幹,萬能膠也不幹,黑娃是用着萬能膠挺順手,挺好的狗腿子,才捨不得給王凱。
萬能膠嚷嚷着不跟王凱,說跟了你,那我就是唯一一個孫子了。
衆人笑得前仰後合。
於是萬能膠,又多了一個綽號,萬孫子。
不過萬能膠和王凱極好,成了二代裡最好的搭檔。
剩下那三個新人,特點不怎麼突出,但打起來都是好手,也敢下手。
正是這三個傢伙跟着高明苦練功夫。
人就是這樣,有的人默默不起眼,雖然沒什麼存在感,但數量累積起來,就成了中堅力量,沒有他們,只有精英,那也走不遠。
因爲很多苦仗,都是靠着這些人抵死不退,我們才最終取得勝利。道理如此,很多時候意志是決勝的砝碼。
還有,這段日子除了跟着堂哥應酬,下午兩點到四點,芳芳休息,有時間我倆就出去一起玩,逛公園,逛街,各種小吃,也玩的不亦樂乎。
我很少和同齡人玩,也極少接觸女孩子,天天和糙漢廝混在一起,偶爾和女孩子玩也挺開心。
忘了,芳芳還比我大三歲呢,不過我經歷複雜,看起來好像比她成熟,我也感覺她一直像個妹妹一樣,嘿嘿,其實我也不知道妹妹是什麼感覺。更準確的形容,應該像是家人,很親切,很隨意,無拘無束。
日子過得很愜意,鐵馬金戈,酒醉金迷中間夾雜一抹花火一般的青春少女,這樣的生活,此間樂,不思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