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熙十七年,慶祁宗駕崩,享年三十有七,葬於京城西郊青山腳下。皇三子顧則宣即位,改元崇嘉,號英宗,尊蕭淑妃爲東太后,入主慈寧宮,其母瓏妃爲西太后,入住永和宮。
祁宗在位期間,蕭淑妃寵冠後宮,雖未封后,但日常起居用度皆與皇后同儀同制,令人豔羨。其母家蕭氏上下亦倍得帝寵,闔家遷入國公府。蕭淑妃之父蕭壬何官至一品,時任吏部尚書兼太傅;淑妃之兄蕭重才華橫溢,一表人才,仕途光明,爲京城名門所屬意之乘龍快婿。
祁宗駕崩半年有餘,英宗稱祁宗遺詔有令,命蕭淑妃殉葬,與祁宗同葬於青山腳下,制同皇后。至此,慈寧宮人去樓空。蕭家榮寵則更甚,蕭壬何出任輔國公,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風頭一時無兩。
崇嘉二年,朝中言官紛紛上書彈劾輔國公蕭壬何及其子翰林大學士蕭重貪污受賄,在其位不謀其職,危害國家社稷,更有謀逆之罪,實屬大逆不道。英宗深感事態嚴峻,命刑部、大理寺聯合審理此案。半月有餘,此案告破,蕭壬何及蕭重當街斬首。國公府被查抄,家財沒入國庫,男丁或充軍或流放,女眷則淪爲官妓,無一倖免。
煊赫一時的蕭家至此沒落,朝中被牽連的官員甚多甚廣,成爲大慶朝崇嘉年間的一則大案,史稱“國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