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千柔想了想說道:“行,既然你們一定要知道,那我就說說。”
“我懷疑這些猴子是一種食肉動物。我們所見到的猴子大都是食草動物,但不排除有食肉科的。”
“你是說,那些猴子是要吃我們的肉。這也說不通,如果是這樣的話,直接在帳篷裡就好了,爲什麼要大費周張的迷惑我們前來,並且還把我們綁起來。”楊大春問道。
“不,我只說這些猴子是食肉動物,並不是說它們真的吃肉。否則也不用那麼麻煩。它們真正想吃的其實是我們的血。而且也並不是它們把我們吊起來的。”
“這些猴子沒有那麼大的力氣,而且從這些摺痕來看,並不像是拖拽着走過時留下的。我猜真相就是那些猴子拿着不知名的異香,迷惑我們前去。到了那裡之後,樹藤會自己把我們吊起來。”
“而且倒吊的時候,人全身的血液全部流向腦部。這時只要在頭頂開一個口子,鮮血就是迸射而出。這樣它們就可以飽餐一頓。而剩下的乾屍,則可以成爲這些樹木藤蔓的養料。”
“在這當中,它們扮演的是互助互利的角色。”
張塵等人聽了頓時覺得毛骨悚然。這操作也太逆天了,這種動物比起人來也不差多少。
“等等,這裡面有一個大的漏洞。不迷惑我們前來,照樣可以喝到血液。爲什麼要大費周折呢。”何寧託着下巴,板着臉說道。
“節省,成果最大化,平均。別忘了,猴子是靈長類動物,也是羣居動物,也是有體系的。”莫千柔沉聲道。
如此一來,那麼他們爲什麼一覺醒來就會被綁在半空,就說得通了。
還有另一個疑問,他們是怎麼活下來的,猴羣爲什麼不在他們被綁的瞬間就吸乾呢。如果是這樣,那麼他們現在所有人都折了那裡了。
張塵把這想法跟其他人一說,頓時莫千柔也摸不着頭腦。
最後只能歸結爲猴子的生活習性原因,它們大多是白天出演,夜晚休息,所以剛好讓他們避過一劫。
而晚上迷惑他們的則是風帶來的香氣。這是最合理的解釋。
張塵幾人在傷口是塗上了些藥粉,又簡單地包紮了一下,接着把帳篷等東西收拾完了,紛紛背上各自的揹包,順着那條摺痕又返了回去。
一個是摺痕的方向跟他們要去的地方同一個方向,二是也去印證一下是不是真的跟他們猜想的一樣。
由於張塵是所有人中受傷最重的,所以纔不用背揹包。但饒是如此,輕身前行也費了他不小的力氣。
好在喝了些水,減輕了些眩暈的狀態,這才勉強跟得上其他人的隊伍。
這一次張塵走在中間,前後都有人看着。即使暈倒了也會有人知道。畢竟在林子裡丟失個把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且不說這些坑坑窪窪的地形,單是這些比人還高的荒草,躺下個把人根本就很難找到。
所以自古以來,叢林一直被當作伏擊的最佳地點。也是行人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衆人來到他們之前被倒吊的地方,地面上除了那些被殺死的猴子之外,原本躲在樹上的都不見了。
大約兩三指寬的粗藤從十幾二十米高的樹枝上垂下來,足有幾百根之多。看着有些駭人。
“是時候驗證我的猜測了。”莫千柔拿着削成的長棍,胡亂地撥弄着落在地上的腐葉,眼睛往上面瞄去。
張塵好奇問道:“你在找什麼?”
“屍駭,或者骸骨。你們沒有聞到這裡有一股屍臭味嗎?”莫千柔回頭看了張塵一眼。
“屍臭?”經莫千柔這一說,張塵這才閉上眼睛輕輕嗅着,果然真如她所說,確實有屍臭味。
其中還夾雜着腐葉的味道,所以有些混混淆了。
忽然聽到莫千柔說道:“找到了!”
張塵幾人連忙過去,只見莫千柔推開地面一堆腐葉,竟露出一堆人的骸骨來。
“可是,這能說明什麼?”張塵問道。
莫千柔沒有回答他的話,反而蹲了下去,用棍子把那骸骨的頭顱翻轉了幾下,指着頭蓋骨說道:“你們看這裡!”
張塵幾人湊近一看,果然在那骸骨的頭蓋骨上發現幾個尖銳的齒印。
“爲什麼是這樣,在頸動脈咬上一口,血量不更大一些嗎?”張塵問道。
“還是那句話,節省,平均。如果在頸動脈開口,血漿迸濺,很快就流完了,就大大的浪費。只有第一第二隻能喝到,其他的就只有幹看的份。”莫千柔回答道。
“真特麼變態的動物,真特麼變態的解釋。”楊大春倒吸一口冷氣。
“雖然無法還原出真實的真相,但事實上應該差不了多少。好了,我們 繼續走吧。這些猴子都逃得乾乾淨淨的了。總不能再去把他們抓回來一個個弄死。
且不說時間上不充裕,就是這些複雜的地形,我們也做不到。在森林裡,猴子雖然智商上比不上人,但行動能力比人強太多了。”莫千柔又劃拉着腐葉把骸骨又重新蓋了回去,拍了拍手道。
“而且,對於獵人來說,是不會對自己的獵物產生憐憫的。就像我們平時吃飯的時候,會對菜盤裡的食物憐憫嗎?換言之,它們看待我們也一樣。隨時調換獵與被獵之間的關係,這就是叢林法則。”莫千柔再次說道。
張塵一臉呆滯地看着莫千柔,爲她這一通的言論所折服。沒想到她對動物有如此深的認識。
莫千柔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連忙擺了擺手道:“別這樣看我,我只是見得有些多而已,見得多了,自然就懂了。”
“想不到,你不只會制蠱養蠱,對野獸認識也這麼深,厲害,厲害。”張塵給她豎起了大拇指。
“那可不是,所以以後啊,別小瞧女人了。女人也能頂半邊天的。”莫千柔被張塵誇了有些傲嬌,牌子翹得老高。
“至少,在這裡的兩個孩就不比你們男人差。”莫千柔看了楊秀兒一眼,笑着說道。
楊秀兒則有些受不住莫千柔的誇,連忙低下頭去,卻又拿眼悄悄地看了張塵一眼。
幾人邊說邊往前走去,只是那些猴子似乎怕極了他們,走了兩個多小時,竟然都見不到一隻猴子,倒是看到幾隻松鼠在樹梢上蹦來蹦去。
張塵本以爲有了那隻狐狸的提醒,能多些防範,應該就不會栽在這些猴子手裡了。
誰曾想,它們竟然如此狡詐,還懂得跟植物配合。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裡的藤蔓竟然還會動。
據說在亞馬遜河沼澤地帶就生長着一些會捕食的植物。食人花,捕人樹正是其中之一。
據說食人花有兩片巨大的葉子,花蕊深處分泌着一種香甜的液體,這種液體會引誘着附近的動物前去,在動物挨近的一瞬間,兩片葉子突然往中間合攏,葉子上會分泌出粘液把動物粘住,成爲它的養份。
而捕人樹則是能用葉子把靠近的人或動物捲起,吸取養分,直到只剩下一堆骸骨時纔會放開。
這只是傳聞,事實上真實性還有待求證。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誰又能說得清楚。
一行人日行夜宿,一直走了一個多星期才走到那老狐狸所說的地方,梧桐嶺。
山因多長梧桐而得名。梧桐樹質地堅硬,據說最高的能有十五六米,而且根系極深。在這原始森林裡,更老些的樹齡應該都有。
張塵就見到有二十幾米的梧桐樹,最粗的能有三人合抱粗。
地上落滿了梧桐葉和果子,踩在上面有些咯腳,有時候還會打滑。
不過風景卻是極美。整座山都是紅通通一片,遠遠看去就像一座時刻在燃燒的山脈。
熱情如火,惹人喜愛。
身在其中,彷彿在火焰的海洋。那股美妙不身臨其中,難以體會得到。
衆人找了塊平坦些的高地,把身上的揹包往地上一丟,頓時一屁股坐了下去。
“我算算,我們從下車那天算起,到今天,應該走了近半個月路了吧。腳都磨破了。”楊大春坐在地上,把那長筒靴摘了下來,小心翼翼地摳着腳底的水泡。
“差不多了,不過總算是到達目的地了。接下來就是要找那一片埋骨之地了。找到了這地方,鳳凰涅槃之地應該也就不遠了。”張塵嘆了口氣道。
說着又看向何寧,拍着他肩膀問道:“怎麼樣,夠意思吧,我們這麼多人陪着你一塊冒險。現在越來越接近目的地了,有什麼感想。不妨說說。”
何寧看了張塵一眼 ,說道:“你們能陪我一塊來這,我心裡其實很感激的。大恩大德銘感五內,若是這次能安然回去,必然報答你們的恩情。”
“別整這些虛頭巴腦的,我們也不是圖你的報答才陪你來的。只是終究一場患難,不忍你一個人赴險。”張塵笑道。
其實張塵有時候也想問問他,這副身體怎麼會弄成樣。但揭人傷疤終究有些殘忍,所以纔不得不作罷。
“多謝!”何寧楞了下,喃喃說道。
幾人休息了會,這才把地面上的梧桐葉堆到了外面,接着搭上帳篷,架上火,吃了肉乾和麪糊,這纔回到帳篷裡睡去。
殘陽如血,照在梧桐樹上,更增添了幾分火辣的熱情。時間如指尖的沙子,再怎麼抓也會在縫隙裡流走。
太陽逐漸落下山頭,黑暗已悄然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