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敲了一戶農家的門討了兩個幹饅頭一碗涼粥,分給他一半。本以爲這種剩食他是不吃的,沒想到他居然吃得很是香甜。
不知是不是出了牛山村之後嘴養叼了緣故,這種幹饅頭她很覺啃不下去,只隨便咬了幾口便揣進懷裡。再看他,已經啃完一個,連粥也喝了一半了。
她忽然升起一種佩服之意,能屈能伸,能享榮華富貴,能受得貧窮飢餓,也難怪他能在短短數年之間成了讓天下人衆皆驚懼的人物。
尤其難得的是他這人很懂平均主義,知道要與她共享,粥也給她留了一半。只可惜這涼涼的還帶點味道的粥實在不那麼容易入口。捏着鼻子強把半碗粥灌下去,嘴裡嘟嘟囔囔地說了幾句,大約是罵他的話。
仲雪也不在意,臉上笑容燦爛無比,就好像做乞丐也是開心無比的事。
本來三春是很想逃跑的,可不知爲什麼,這麼跟着他,也不覺太難受,甚至有一種久違的喜悅在其中。就好像一直以來就很想過這種日子,說不清道不明,很奇怪的感覺。
一路從村子到了大路,進了冀城,仲雪當了一塊玉佩,他們終於結束了半飢半飽的日子,計劃着到酒樓裡好好吃一頓解饞。
一入酒樓,仲雪問她吃什麼,她很認真地想了想,“吃清淡的,來一個整雞,一盤丸子,一個豬頭肉,再來一個豬頭肉。”
仲雪好笑。“你這個清淡的體現在哪兒?”
“熗鍋的時候用蔥。”她點點頭,從筷籠裡抽出筷子,眼巴巴等着“清淡”的趕緊上來,餓了好幾日。總算能吃頓好的了。
他們俊男靚女走到哪兒都吸引人,酒樓裡不時有人瞅一眼,也不知是奇怪沒見過這麼能吃的,還是奇怪這麼美的兩個人卻偏偏像是倆餓咯。
餓了幾天,一次不能吃太多,仲雪還悠着勁兒呢,看她吃得滿嘴流油,忙把豬頭肉往邊上挪了挪,“你少吃點,省得一會兒難受。”
三春嚥了最後一口。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聽外面有人高喊:“官差來了。”
仲雪立刻拉起她從窗戶裡跳出去。也不知是“很倒黴”還是“太倒黴”,窗外的便道上居然有一灘屎,她一腳踩在上面。噁心的只想把鞋甩出去。
他也嗅到臭味兒,皺了皺眉突然俯身把她的鞋脫下來扔出去。她驚叫一聲,正要問沒鞋怎麼走,卻見他把自己打橫抱起,大跨步在街上跑起來。
燕國民風遠不如楚國開放,何曾見過這般迤邐景象?經過的人們都瞪大眼睛瞧着,一時間大街上人擠人人擁人,把本不寬敞的街道堵了個嚴嚴實實。後面追過來的一隊官兵,被阻住路,哪還夠得着人。眼睜睜看着他們瀟灑而去。
三春把臉深深埋在他懷裡,就算她臉皮厚,可這也未免太丟人了。
他跑得很快,能感覺到他的胸腔裡那顆心在劇烈跳動,他粗粗喘着氣,胸腔起伏着,震得她的臉也跟着微微顫起來。她閉上眼,只當周圍的一切都是空氣,看不見聽不見也不覺得難過了。
他們穿過兩條街,好容易甩掉官兵,仲雪抱着她進了一家鞋履鋪子。
掌櫃看見一個男人抱着個女人進來,甚是驚愕,在他的催促下才晃過神來,慌忙準備坐墊。
仲雪把三春放下,對那掌櫃道:“要一雙女鞋。”
掌櫃拿了幾雙做工精緻的給他選,他持起一雙粉紅繡牡丹緞面繡鞋,輕託着她的腳給她穿上。
三春很覺不好意思,縮了一下腳趾,又被他拽平。
她扭捏護住腳,“我自己能穿。”
“莫動。”他輕聲說着,聲音有一種讓人心顫的深沉。
三春只覺臉一陣發燙,她的腳踩在他掌心,出奇的與他手掌的長度相合,他的手掌很大,暖暖的,有一層薄繭,一點不像是養尊處優的手。
試了這雙花鞋,有些大,又挑一雙淡藍色的爲她穿在腳上。
這一下剛剛合腳,他甚是滿意,也不問價,直接甩出十金,便拉着她出去了。
想想這一路沒吃沒喝的日子,她的心開始滴血了,這簡直就是個敗家子啊。有錢了就亂花。
到了外面,官兵尋不到人早已離去。
三春叫他把賣玉佩的錢交出來,清點盤纏,大約還剩二十金和一些散碎錢幣。不由埋怨他不該如此大手腳。
仲雪聽着,嘴角不由揚起一抹微笑。心裡甜滋滋的,即便是抱怨的話,在他聽來卻格外動心。現在的他們就好像一對小夫妻在爲日子的日子煩惱,吵吵鬧鬧的過起來也別有一番滋味兒。
他笑道:“放心,不會叫你餓死的。”
三春白了他一眼,餓自然餓不死,節衣縮食卻是在所難免的。以後這些錢,她來花,總歸不能再到人家家裡要飯了。
兩人伴着嘴一路走過街道,忽然發現城中幾處地方都畫着告示,在一面牆上畫着一副人像,上寫捉拿江洋大盜,殺人狂魔,而那個盜匪長相絕對與仲雪一模一樣。也難怪他們剛一進酒樓就被許多人盯住,肯定有人告了狀,把官兵引來捉拿了。
仲雪猜測,這告示大約是叔琪命人四處噴畫的,至於爲什麼把他說成是盜匪,估計是要滿足一下他骯髒的小心眼吧。叔琪小兒自小暗戀兄長,對所有她身邊的人都恨之入骨,巴不得全天下人都配不上她。
他咬了咬牙,這臭小子,上回噴他石灰的仇他還沒報呢,若娶了他姐姐,成他姐夫,也就算了,若不然,絕對把他的眼弄瞎兩隻叫他也知道知道什麼叫看不見。
周圍來往的人太多,仲雪尋了個斗笠,兩人遮遮掩掩地往南城門走,路過縣衙時忽瞧見衙門門口跪着一個戴枷鎖的犯人。
那個犯人蓬頭垢面,身上掛着一個厚重木枷,跪的倒還規整。只是時間一長,重枷壓迫脖頸,難免頭擡不起來。
知情人都知道,這人肯定是犯了罪,官府家爲了羞臊他,特意放這兒讓人圍觀的。告訴別人,不能犯罪,犯了罪就要如此下場。
三春看那犯人羞愧難忍,便故意開仲雪玩笑,說他若被人抓住,肯定也放會在衙門口亮亮相。沒準叔琪還會把他晾在大梁王宮前。
仲雪笑了笑,問她,“若我終有此遭,你可會與我送食?”
她點頭,“自然如君所願。”只不過定會擺在遠遠的地方,讓他看到吃不到。
仲雪只看她表情就知她在想什麼,而這個戴枷鎖的犯人也讓他忽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事。
那是還在楚國時,有一次他和季徇與她一起出門,在郢城的衙門就看見過一個戴枷的犯人。
當時他們剛吃了飯,她手裡還拿着一包從酒樓裡帶出來熟牛肉。
見到那犯人委頓樣子,她忽然生起憐憫之心,拿着牛肉遞到犯人手裡,“你吃,你吃。”
那犯人身上戴着枷鎖呢,哪夠得着啊,對着一塊牛肉直瞪眼,時不時地還得用眼底餘光挘她。
當時他問她,“即是送食,何不送到口中?”
她面上一肅,“給肉是我的同情之心,吃不着說明法律的嚴肅性,他放了之後肯定會洗心革面的。不信你問他,釋放之後會如何做?”
他問了,真的問了,“你釋放之後要做什麼?”
然後那人一張嘴差點咬在他鼻子上,他掩着鼻子,很覺那張嘴臭。一口的臭牙花子,連着口水噴出幾個字,“打死……那個給肉的。”給看不給吃,忒缺德了。
想到那時情形,不由“噗嗤”樂出聲來,也難爲她那會兒還能表情平淡地從對方手中奪過牛肉,一口一口用牙咬碎。
那一年,他十三歲,她十二。
那個場景太可樂,直到現在他還記得清清楚楚,甚至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會拿出來說一說。不過這樣做的後果,只是讓她與季徇愈發親近,而離他越遠了。或者不管他說不說,她的都會向着季徇吧……
小縣城裡守衛沒多森嚴,兩人僥倖出了城,卻再不敢尋大路走市鎮,只撿山道小路而行。這樣一來,夜間住宿荒野,白天只需帶一袋乾糧,倒也能省很多銀錢。只是冬日裡天寒,在外面凍一夜第二日醒來便覺頭痛發熱。
仲雪深知憑她現在身體狀況根本經不起寒涼,便在山中尋了一個獵戶家暫住養病。
三春只是偶感風寒,也無大礙,每天被他逼着灌下無數開水和湯藥,將養個兩三日也就復原了。
仲雪心疼她,又改回大路,白天趕路,夜晚必要投棧住宿,實在沒有,便也要找個農家民戶借宿。
這一路上她一直問他安排的人在哪兒,他總說快到了,卻遲遲不見人影。讓人不禁懷疑到底有沒有人跟着他。一個君侯這麼長時間,身邊會不帶一個人嗎?
這一日,他們行到綠城一帶,這裡地形複雜,頗多山脈。正走着,忽然從山林裡躥出一羣人,足有二三十個,每個都是黑衣蒙面。
三春一嚇,“這不會是你安排的人吧?”
不用他答,看那目露兇光的樣子,肯定不會是他的人,除非他喜歡用自己的人來個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