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酒吧白天的時候沒有客人。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一條流浪狗,練歌的時候,就躲在達吾然的腳下,偶然還會隨着音樂起伏晃動。大家說要給小狗起個名字,後來小狗有了一個動人的名字叫奮奮。因爲它的身上總是有黑乎乎的一塊,總感覺是糞便。
我對達吾然說,你就不捨得把它洗白白嗎?
達吾然說,我自己都懶得收拾。
這話真的沒錯,達吾然確實懶得收拾,有時候身上總有一股味道,分不出是他的味道還是奮奮的味道。讓人只願意聽他的歌。
難怪他在酒吧從來不泡妞,能泡上嗎?!
那天達吾然認真地對我說,我覺得它應該姓楊。
我不殺你嗎?我就叫楊奮!
奮奮是條白狗,這個不騙人,雖然你看不出來。
有一天,達吾然給奮奮綁了一個繩子。我特別想不通,他媽的狗也就比饢大一圈,你綁個繩子在脖子上,勒死算誰的?
不過奮奮也不聽話,每次出去,都感覺是奮奮牽着達吾然在走,那滑稽的場面你恨不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求贊。
奮奮的作息時間很奇怪,白天趴在達吾然的腳下跳來跳去不亦樂乎,晚上在酒吧杯觥交錯聲嘶力竭的吵鬧中卻安靜得好像一隻貓,睡得很香。有時候會耷拉着耳朵安靜地看着達吾然彈琴。
有一次一個客人給它倒了一杯酒,它真的喝了。然後東倒西歪就好比每天喝醉的扎巴依一樣,就連叫聲都變味了。達吾然非常的生氣,罵道:你們這羣勺子,那是一條狗。客人一臉不屑地說道:你咋知道狗不想自己買醉?那一刻,我看到達吾然氣得發抖。
奮奮的飲食並不規律,有時候大早晨吃烤肉,大半夜還會吃烤包子,它總是把烤包子先咬個整齊的口子,先吃裡面的肉再吃外面的皮,吃起來就非常的投入。一有人靠近,它不喊不叫,叼着食物就跑了。
奮奮最大的特點就是清真,我們曾經靠着奮奮爲酒吧帶來了很多福利。每一個來的人都不信,我們就打賭。從打賭一箱啤酒到與一個妹子打賭輸了跟我回家都立下了汗馬功勞。
這狗清真的。
不信?
不信打賭。
賭就賭,賭啥?
於是就從門口的商店買來兩根腸子,一根豬肉的,一根清真的。每次餵豬肉的,奮奮嗅嗅就離開了,而清真的就大口地吃。
有一次一個女孩不服,還從外面帶來飄香的紅燒排骨,奮奮眼都不眨地離開了。
每到這個時候達吾然的臉上都會露出上揚的笑容,那感覺好像奮奮就是他兒子。
“扎巴依的春天”在公園的後門,依靠着公園總會有大樹與草坪。夏天很多喝醉的人就躺在草坪上睡一覺,第二天醒來都會精神無比。
有一次達吾然喝醉了,躺在草叢裡睡着了,讓我們找了半個晚上。第二天看到奮奮就依偎在他的懷裡,用舌頭舔他的臉。那一刻,陽光照射在他的身上,他的眼鏡落在旁邊,我要是一個女孩,一定會後悔昨天晚上爲什麼沒帶他回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