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這是一座因爲用煤過度而永恆霧霾的城市。
八年之後的2013年,喬默笙終於兌現自己多年前的承諾,帶着程曦和他們的女兒一起來到了這座城市。
下了飛機走出機場,室外下着潮溼細雨。機場閘口,已經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裡等他們。
看到喬默笙牽着家人走出來,走上前,禮貌恭謙,“喬先生。”
黑色賓利載着他們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實證明,喬默笙是會玩會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簡單洗漱之後,他們出發去倫敦眼,從高空中俯瞰整個倫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館,然後在門口匆匆吃完一個幾英鎊的熱狗和廉價咖啡,又趕着去英國芭蕾舞團觀賞《仲夏夜之夢》。
那裡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員和舞臺。走出音樂廳,程晨已經倚在程曦懷裡,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倫敦大橋迷人大氣,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種別樣安靜氣氛之中。街道乾淨溼滑,在燈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兩人身後,那輛黑色賓利緊緊跟着。喬默笙將程晨放在轎車後座,用毛毯蓋在她身上,自己則牽着程曦漫步在倫敦街頭。
不遠處的公園裡,有年輕人在玩直排輪,對面則是威嚴莊重的聖保羅教堂,倫敦大橋成爲兩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夢迴,都是這樣的場景。你挽着我的手,雨聲纏綿,倫敦大橋緘默沉靜。腦海中常常會想起有一首兒歌,說倫敦大橋倒了,但她佇立了上百年,從來未倒。”
細雨夜風,將程曦忽然響起的話語打得縹緲忽遠,聽在喬默笙耳裡,支離破碎。
2012年,倫敦奧運會過後,顧瀚讓程曦來英國談一份合約。那是她第一次踏足這個國度。
她至今還記得,那客戶是一位英國本地人,長久居住在巴斯小鎮,從事輕紡業生意,是一位環境富庶的中產階級。第一次見面的地點就約在她和喬默笙這次入住的酒店。
是個大約四十歲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無框眼鏡,手中夾着一本厚厚的原文書。
他也喜歡穿深色的厚羊絨大衣。程曦看着他將大衣掛在椅背上,笑容內斂有禮,舉止恭謙,說話時,用許多的敬詞和詢問句。
“我可以爲你買一瓶水嗎?”
“我可以爲請你吃一頓便飯嗎?”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願意帶您去倫敦遊覽……”
生怕自己的好意會造成對方的負擔。
於是程曦知道,喬默笙天然冷漠本質外的謙謙有禮,原來源自於這個君子國度的長年累月薰陶。
後來籤合同時,有一疊英鎊從他手邊的書中不小心掉出來。程曦替他一一撿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國男子竟狡黠一笑,“怎麼辦,竟被你發現我瞞着妻子藏起來的私房錢。”
程曦慢慢笑起來,擡眸,在朦朧間似乎看到喬默笙熟悉身影。幾乎沒有一絲猶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倫敦街頭,她穿着單薄白色襯衣,瘋狂追趕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經年的人影。
不久後,在倫敦大橋旁,那中年英國人終於找到她。細雨中,她清秀小臉上灑滿水滴,有些眷戀地粘在她俏長睫毛上,晶瑩迷人,彷彿滴在嬌豔玫瑰上的雨露。
每個人心中的荒涼,旁人都無能爲力。他只是用手中黑傘替這女人擋去風雨,無聲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緒中無法自拔的程曦不會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豔羨着這失落流淚的女子。
芸芸衆生,平凡生活。在許多許多人眼中,愛只是一個人生命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因爲愛情無關溫飽,無關收入,甚至有時候,連身體的某種本能需求也牽扯不到愛情本身。愛,從來都是件極度奢侈的事情。
這男人活了四十多歲,少年時發狠唸書,成年後平靜工作。到了適當的年紀,遇上一個合適的女人,從此結婚生子。
愛是什麼滋味?他只能從書籍和電影中,看到,讀到。浪費半生,卻從未親自經歷到。
漫長而瑣碎的半生歲月裡,每天都是那張臉孔,日子久了,連與她睡覺都變成好似齒間嚼蠟。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爾牛肉,味覺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餓了便吃,不再有講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沒有濃烈的悲傷,卻同樣也沒有豐盈的喜悅。
他望着眼前的美麗女子,她臉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着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傷着,都彷彿拉斐爾筆下最傑出的人物畫像。
她定然是異性心中會收藏在歲月和心坎間悄悄眷戀的那種女人。仿若一個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戀,美麗純淨,令人心動。
於是他長久麻木的感官開始一點點復甦,心中會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這世上,也會有一個這樣的玫瑰女人淚眼婆娑地思念着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夠擁有一份深刻雋永,無關物質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羨慕起被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時光永遠悄無聲息地流逝着。從2012的深秋轉到2013年的冬季,溫暖車廂裡,喬默笙沉默緊握着她的手。
雨滴落在車窗上,一顆顆散落四處。街燈溫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漸漸有了色彩。
情絲牽絆,回到酒店客房。喬默笙吻着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間四處。
腦海中,想象着她曾經獨自一人到過這個城市,可能欣賞過他曾經一個人看了無數次的風景,亦走過他曾經坐過的餐廳,去過他常去的街角書店。
多久了?他們總是不斷錯過又不斷思念;不斷尋找又不斷迷失。愛在每一日的兜兜轉轉中被磨折出一道道被時光壓過的褶子。
那深色縫隙間,在無人留意到的黑暗角落裡,浸滿兩人深愛痕跡。
意識和身體沉淪迷亂間,她根本無力抗拒喬默笙潮水般洶涌的需索。身體軟成一池水,在他懷中,一寸寸吞噬着男人的理智。
她雪色肌膚在他的一個個深吻下開出一朵朵嬌豔花朵。喬默笙抱着她,滾燙臉龐揉着她微涼小腹。
一聲格外沉重的嘆息聲從他口中慢慢溢出,“小曦,我多怕丟了你。”
程曦閉着眼,微笑着倚在他厚實胸膛,粉脣貼着他的心臟,她也怕。怕花盡一生的運氣卻再也無法與他相守。
但,很顯然,他們到底還是被命運眷戀的幸運兒。那被每個人掛在口中心間不停歌頌掛念着的愛情,他們幸運地親身經歷過,並且依舊經歷着。
三日後,他們一家三人在12月8日凌晨時分抵達英屬維爾京羣島。氣候一下子從寒冬轉至炎熱夏季。
隔一天就是喬盈盈的婚禮,衆多賓客都已經陸續抵達。一場婚禮,衆位賓客親眼見識喬家的雄厚財力。喬家出錢包下了整座五星級度假酒店給來參加婚宴的客人們住,還有數艘遊艇供客人們出海遊玩,就連男方家請的客人也細緻照顧。
有吃有喝有玩,皆大歡喜。
程曦和女兒旅途勞頓,在酒店房間裡一直睡到中午才慢吞吞醒來。喬默笙不在房間裡,程曦帶着女兒下樓吃午餐。
一整個酒店,都是喬家和伊家的親戚朋友。許多面孔都很熟悉,程曦的目光從他們臉上劃過,心想,大約s市過半的名人都來了這裡吧。真是不得不佩服喬家的影響力的。
雖然做足了心理準備,但在這裡見到嶽蘭蘭,程曦還是有些小小意外。
“程曦。”嶽蘭蘭主動上前與她打招呼。“蘭姨姨。”程晨乖巧喚她。
她看着程曦,“我知道你有疑問,我是跟着雷冉一起來的,這次沒有什麼交易,他只是帶我來玩。”
嶽蘭蘭說着,轉身朝着身後的雷冉甜甜一笑。雷冉正與喬子硯坐在一起說話,感覺到她們注視目光。喬子硯擡起頭看了程曦一眼,臉上沒有太多情緒。
程晨一見喬子硯,瞬間拋棄程曦,跑到他面前,也不問人家樂不樂意,徑直撲進喬子硯懷裡,“嚶嚶嚶,魯魯修蜀黍……”
喬子硯原本妖孽酷酷的臉頓時有輕微抽搐,低頭淡淡看了程晨一眼,兩隻手指拎着她的衣領讓她與自己保持一段距離。
程晨可憐兮兮,看着他,“魯魯修……”
“我不是。”喬子硯纔不要被這小屁丫頭當成什麼漫畫人物來迷戀。
“你是!”程晨幼小的心靈微微受挫,嘟着嘴。
喬子硯擡眸看了眼一味袖手旁觀的程曦,微有些咬牙動作。
程曦適時放下手中刀叉,“程晨,過來。我們去找爸爸。”
她自然而出口的“爸爸”兩字,不知爲何刺痛了喬子硯的心,他閒閒看了眼小臉寫滿失落的程晨,問她,“想抱?”
程晨眨眨眼,忙不迭點頭。
他挑眉,看了眼慢慢走過來的程曦,“叫一聲爸爸,我就抱你。”
程曦臉色一沉,“喬子硯。”
程晨這下糾結了。她歪着頭,皺着小臉,“可是我有爸爸了。”
喬子硯輕抿一口紅酒,看着小程晨,表示愛莫能助。
程曦簡直無語,這男人分明是故意想要挑起事端。
小程晨苦着小臉,“嗚嗚嗚,我纔不要魯魯修大人做我爸爸,魯魯修大人必須是我親愛的啊……”
“噗。”雷冉不小心,一口酒噴出來,正好灑在喬子硯身上。喬子硯冷冷掃他一眼,面色極度不善。
想想也是,堂堂喬子硯,居然被一個五歲不到的小孩言語調戲,面色不善已經是剋制了。那也是看在她是程曦的女兒份上。
程曦上前要把這熊孩子抱走,誰知她卻賴在喬子硯身邊不肯走。這逗比小孩思來想去,終於想到一個折中的法子。
她眼巴巴看着喬子硯俊美的臉,“那我叫你魯魯修爸爸行不?”
“可以。”喬子硯簡直像是皇帝開恩。
“不行!”程曦喝斥女兒,還魯魯修爸爸咧,這死孩子是要讓喬默笙徹底暴走的節奏啊。
程晨委屈看了眼程曦,“媽媽,爲什麼?那我也叫顧瀚叔叔叫瀚爸爸啊……”
程曦語塞。見程晨幾乎整個人粘在喬子硯身上,撇撇嘴,轉身回到自己那一桌,心想,果然是女生外嚮。見到美男就忘了娘!
嶽蘭蘭含笑望着程晨,“我也想有個像小程晨這樣的女孩。活潑聰明,這樣的孩子將來長大才不吃虧。”
程曦慢慢將目光轉到嶽蘭蘭身上,一段時間不見,她的面色比上次程曦見到她時好了許多,眼眸間的悲傷和沉重也散去許多。嶽蘭蘭原本就長得美豔,這會兒又精心打扮過,很自然吸引這在場很多異性的目光。
嶽蘭蘭凝着手中喝了半杯的咖啡,“小曦,我已經有一個月沒有見過他了。我現在跟着雷冉。”
程曦看她一眼,“真的忘得了嗎?”十五歲到現在,那畢竟是一段很長的時光。就好像她與喬默笙,認識八年而已,卻已經抵得上許多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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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太傷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