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作者寫書不易,尤其冬天到來,老衲工地上真的沒有空調,每日晚間碼字手都凍腫了,鋼筋在此跪謝了。。。。
整整二百匹馬,每匹馬的顏色大小几乎是一模一樣,乍一看像是一個模子裡面澆築出來的,所以,破虜在給馬匹打造盔甲的時候,都是按照統一的大小定製。
馬甲覆蓋在馬的身上,將戰馬嚴嚴實實的包裹起來,只留下眼睛和馬蹄露在外面。而每匹馬上面的兵士,則包裹的更加嚴實,就連眼睛鼻子都給封閉起來了。
當然了,他們頭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淵從現代社會中運送過去的武警防暴頭盔。
至於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爲狼牙棒更美觀雄壯,而是因爲此次出征不同尋常。
一般的刀劍,即便是再好,殺了十個人的時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鐵棒不存在這個問題,上面的狼牙釘齒都有一公分來粗細、每根狼牙的長度不超過三公分,整個鐵棒上面從上到下數十個這樣的釘齒。
這種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別說是毫無防備,就是身上穿了一層鐵甲盔甲也要脫一層皮。要知道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過二十斤,再加上這些士兵力大無窮,戰場上廝殺的時候一棒子一個根本不費事。
“兄弟們!”朱常淵打馬在最前頭,走到一處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來,對後面的隊伍說道:“山路難行,所有人四隊變成一隊,聽我號令,緊跟着我。”
“記住,此次剿匪志在雞犬不留,諸位兄弟只管殺戮報仇,餘事莫問。”朱常淵輕輕縱開馬繮,又拿出大喇叭高聲說道:“我給兄弟們的這些馬匹。每一匹都價值數萬金,個個飛馳如閃電,我前面走,你們放開馬繮追來。一路上先熟悉下馬性,戰場上也好駕馭。”
“駕!”朱常淵放開馬匹,在山路上飛馳起來。
當然了,爲了照顧後面的兵士,他也不敢將馬速萬全放開。只保持着大約每小時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向前。
後面的兵士放開馬繮,都被這馬的速度驚呆了,雖然也能駕馭,可山路上太過顛簸,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別是那些對於馬性不是很熟的士兵。
如此行走了半個多小時,士兵對於馬匹都逐漸適應,和馬的節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來再無顛簸之感,只覺得兩邊山峰飛速後退,飛馬竟如順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張大帥的府中,孫可望急速跑進書房,口中氣喘吁吁的說道:“義、義父,朱,朱常淵出兵了,出兵了。”
“什麼出兵了?”張獻忠一皺眉頭,若是不瞭解自己這義子的脾氣,聽他這話還以爲朱常淵阻止人過來打自己了呢。
“是,是,孫小鳳孫猴子。”說話間將一封密信送到張獻忠的手上。喘了幾口氣以後說話也順暢多了,道:“朱常淵,僅僅率領二百重甲騎兵挺進房縣,去剿孫猴子了。”
“什麼?”張獻忠一拍桌子站起來。伸手接過孫可望遞過來的密信展開一看,幾秒鐘自後,緊皺的眉毛緩緩舒展,以至於喜笑顏開。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滅孫猴子。”張獻忠將密信拿起來放在燃燒的燭火上燒掉。眯着眼狠狠的說道:“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給了我張獻忠機會,不能怪本帥了。”
“可望!”
“孩兒在。”
“速速清點一千人馬,不不不,你等下。”張獻忠稍微一猶豫,然後目中露出兇狠之光,道:“兩千,你去點兩千人馬,不,兩千騎兵,今晚連夜過去。”
“過去?”孫可望雖然知道張獻忠讓他去哪裡,可是搞不明白張獻忠讓他去幹啥,幫助朱常淵打土匪?還是幫助土匪?
“對。”張獻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縣,只有沿着馬欄河峽谷逆流而上,兩岸皆是夾谷大山沒有別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淵進入這個峽谷,你就率軍尾隨其後,但不要被其發現,等他與孫小鳳拼個你死我活的時候,上去一把剷除這個禍根,也好讓本帥睡個安慰覺。”
“遵命,義父!”孫可望臉上也露出了微笑,不得不說張獻忠這個計謀確實是高,到時候不管是孫小鳳勝了朱常淵,還是朱常淵剿滅了孫小鳳,勝者必定元氣大傷。
“若是孫猴子贏了,朱常淵必死,你就不必再行進攻,到時候對外只需道咱們去救援,沒來得及而已。若是朱常淵勝了,你務必撲上去,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張獻忠眼中精光明滅,突然又道:“不,我只要見到屍體,不要見人。”
想想朱常淵的王八模樣,心道還是不要見這貨爲好,太過危險。
“朱常淵此人太過危險,命令士兵帶足弓箭,對他只可遠距離集中射殺,萬萬不可近身搏擊,否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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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安排完,孫可望趕緊點了兩千騎兵,人人背上都揹着數十支羽箭,馬上放着一張大弓。兩千騎兵帶齊三十日的糧草,趁着夜色朝進入房縣山谷的入口,朝房縣圍攏過去。
朱常淵在襄陽城十義冢前誓師出征,帶領二百人遠征房縣,除了襄陽城的居民之外,第一時間得到信息的可不止張獻忠一個人。
除了張獻忠,還有一個當事人:孫小鳳。
孫小鳳名字聽起來柔柔弱弱,他長得可不柔弱,一副五大三粗的模樣。
“哈哈哈。你們都聽說了吧,朱常淵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帶着二百騎兵於今日中午朝我房縣而來。”一個身上長滿了贅肉的傢伙,在酒席上站起來,端起一碗酒大聲說道:“二百人,不用大聖出馬,給俺五百兵馬,俺保證半路給他收拾掉。”
孫小鳳坐在上首,看上去比張獻忠的年齡還大一些,黑黝黝的眼中光芒閃爍,皺着眉頭道:“老子老覺得朱常淵在故弄玄虛,二百人他就敢攻擊咱們房縣,他又不是傻瓜。”
是啊,一個率領三千盜匪就能攻破瀋陽衛的傢伙,自然不可能是個傻瓜,可既然不是傻瓜,爲何敢就率領二百人過來。
難道他的腦子最近摔到了,或者是,這貨真的有把握。
“或許,他自以爲他是個百戰將軍,而大聖您只是個草頭王,別忘了當年曹文詔就曾率領千餘人打破了高迎祥十萬大軍。”
孫小鳳身邊一個看似瘦弱的老書生說道。
說是書生,因爲這貨確實一副書生打扮,就是年紀有點大,最少也有五六十歲的樣子。
“軍師,你的意思是說,朱常淵是把自己當成了曹文詔了?”孫小鳳嘿嘿一笑,道:“不錯,他自然可以把自己當成曹文詔,朱常淵也有這個實力,不過想要把我當成高迎祥,他還是看扁了本大聖。”
“大聖的意思是?”老者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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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師,他朱常淵不是要來剿匪麼?爲了防止萬一,咱們明天一大早就撤到山裡躲起來,找不到咱們他自然就會回去。”
“大聖不可。”老者站起來,恭恭敬敬的對着孫小鳳一禮,說道:“大聖啊,此次朱常淵僅僅率領二百人過來剿匪,如果大聖就此退縮,世人都會嘲笑於您,說您手底下近萬人,竟然會被朱常淵二百人嚇跑。”
“還有,即便是跑了,這次可不同於以往。”老者在桌子上畫了個全道:“大聖將兵力分散到四周的山中去,那要準備躲多久纔出來呢?”
孫小鳳被軍師問的一愣,說道:“自然是把朱常淵耗到回了襄陽再出來。”
“若是朱常淵不走呢?”軍師又問。
孫小鳳頓時愣住了。
對啊,若是朱常淵帶着二百人就在這房縣住了下來不走,該當如何,總不能一輩子躲在山裡不出來吧。
要知道這次朱常淵可不像上次左良玉帶着數萬兵馬過來,僅僅帶了二百人,朱常淵完全可以在房縣徵購足夠的糧草以供軍需。
“那,按照軍師的意思是?”孫小鳳沒了主意。
“打,只有迎戰!將軍不必害怕,敢問將軍手下有多少人?”軍師問道。
“有萬人。”
“五十個人打一個人,還打不贏麼?”軍師以前大概是個掌櫃的出身,這賬算得還真是準,一萬對二百,可不就是五十個打一個嗎。
這麼一說,孫小鳳的膽子頓時也肥了起來,心道不就是二百人麼?老子一萬人打不贏你二百,即便你是朱常淵又有如何?
“那朱常淵何時能到我們房縣?”
“早呢?此去襄陽城有四百五十里,且多是山道崎嶇難行,即便他朱常淵帶着二百人不吃不喝,想到我房縣至少也要等到後天。”軍師笑呵呵的說道:“我房縣中人騎馬出去,若是走的急了這馬的腿腳都會折斷,更何況他是重甲騎兵,能不能過得來還是兩回事呢。”
孫小鳳精神陡然升起,道:“兄弟們都打起精神來,到時候咱們以逸待勞又以多打少,區區二百人不在話下,這次誰能斬得了朱常淵的頭顱,本大聖賞他十斤黃金。”
“大聖萬歲。”
“大聖萬歲。”
“哈哈,朱常淵名揚天下,到時候我親自手刃這廝,千載之下也會青史留名。”孫小鳳不無感慨的站起來喝了一杯酒,道:“兄弟們,他日孫某人得正龍庭,今日便是咱們開國第一戰,朱常淵的人頭也將會是本大聖手中的第一顆敵首,你們都是本聖手下的開國功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