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

“思意啊,李德在保險公司裡傳,說是你說的,只要給你10萬元就能幫蔡雪花把事情擺平,是嗎?這樣傳起來不太好聽哦。挺影響你的形象的。”馬老師發微信給王思意,求證道。

“嗯?他怎麼會編出這句話來的?我可從來沒這麼說過啊。”王律師疑惑地回道。但王律師心裡明白了幾點:1、李德已經淪爲許光明的爪牙,他想污損王律師形象,讓他人以爲王律師就是想賺精神病人的錢而已,還亂許諾、盲目自信;2、蔡雪花的孃家人裡頭有許光明的臥底。王律師其實只收了蔡雪花3萬元律師費,從來沒有說要是給10萬元就能幫她把事情搞定,而且這話是最近蔡雪花被關進精神病院後才傳出的。只有昨天在咖啡廳陳海燕問,若媒體需要請人幫忙的話得花多少錢時,王律師提到過可能得準備個10萬……

“陳海燕母女肯定不會是臥底,那下次見面要不先只見陳海燕母女吧。但需要蔡雪花的媽媽在授權委託書上也籤個字或者摁個手印,這事拖着夜長夢多,得儘快給辦掉。”王律師想。“但這幾天都連着開庭啊,咋辦呢?事態緊急,還是約庭審結束後的晚上時間吧。”

王律師撥通陳海燕的手機,“海燕,今天晚上我們碰頭一下,就你母女兩人和你外婆過來,其他人你都不要多說,可以嗎?我需要你外婆在蔡雪花的授權委託書上也簽字摁手印下。還有,我懷疑你孃家人中有許光明的臥底,具體我們見面說。”

“好的,晚7:30老地方見,好嗎?”陳海燕道。

“好的。晚上老地方見。”王律師知道,這老地方是指陳海燕門口那個咖啡廳。

晚上,王律師按時趕到老地方-咖啡廳,上樓看了上次見面的包間,結果沒人。王律師又挨個找了一遍,還是沒有。

“是遲到了還是換大廳卡座了呢?”王律師疑惑,又把咖啡廳樓下樓上找了個遍。“可能遲到了吧,我等會。”

結果等了半個小時,晚上8點了,也沒等到,打電話也沒人接。

“怎麼了?她們出事了嗎?”王律師的心被懸起來了。她又把咖啡廳上下找了一遍,確實沒有。“若我到錯地方了,他們總會來個電話吧,起碼可以接下我電話啊。實在不行的話,我先回家了吧。明天還要開一整天庭呢。”

王律師心裡沒底,正想出咖啡廳開車回家了,結果在門口看到距離咖啡廳200-300米遠的地方,陳海燕和蔡蘭花拽着胡美娟,胡美娟很不情願的被拉着往咖啡廳方向過來。王律師似乎明白怎麼回事了。

“王律師,不好意思啊,您久等了,剛纔老太太不願意來,我媽媽給她下跪求她了。我們說了,只要她今天籤個字摁個手印給你,以後都不用她出面了,就交給你了。我媽媽上堂算過了,菩薩說就你能救我小姨。”陳海燕有點生氣的解釋道。

老太太一聽,也有些委屈和不好意思,趕忙無奈地解釋到:“那恁辦呢?!我們都鬥不過許光明的呀,他說誰再幫蔡雪花就把誰弄死,老的小的都不放過的 啊。那恁辦呢?與其大家都被弄死,還不如就死蔡雪花一個算了……”

“你個老太太你這麼怕死幹嘛啊?他殺你個80歲的老太,自己抵命,他會嗎?啊?是我頂在前面要救她,許光明真要殺人,那肯定先殺我不是?!”王律師生氣得說道。

胡美娟無言以對。

陳海燕趕忙說:“王律師,你需要我外婆簽字的是……?”

王律師趕緊拿出蔡雪花簽字過的授權委託書和簽字筆、紅印泥,放在胡美娟面前,陳海燕指着“委託人”後面空白處,讓胡美娟簽字摁手印。

“我簽字摁手印後都不用再管了哦?”胡美娟一邊簽字摁手印,一邊問道。

“原則上不需要了,若實在有需要了我再提前聯繫您。”王律師說道。

“王律師,你也覺得我們孃家人當中有叛徒?”陳海燕道。

“從昨天發生的幾件事看,我覺得有臥底,前天我們在樓上包廂見面,孃家人都在,當時我們探討過2件事情,一個是去東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區搶人,一個是你問我若找人幫忙進行媒體曝光需要多少費用,我隨口跟你說了個可能得準備10萬開銷,是吧?”王律師分析道,“你看結果你們搶人中了許光明的埋伏是吧?而保險公司那個已經被許光明收買了的團隊主管李德,已經在保險公司編造流言說我對你們孃家人揚言只要給我10萬元我就得搞定救蔡雪花。”

“嗯……我也覺得奇怪,其實我最懷疑的就是我二姨的女兒錢思雨,她表面上也挺關心我小姨,但是不知道是否真心。再說,她爸爸錢奮是許光明的看門狗,她也被許光明收買了的可能性最大。我二姨人是善良的,不至於害我小姨,但也不排除她會被錢奮設計套話出來。”陳海燕分析道。“我外婆雖然膽小,害怕許光明下黑手,但畢竟是自己親生女兒,是不會把我們的商量內容透露給許光明他們的。

“菩薩說許光明讓錢奮做後勤安保主管了,還給了他8萬元,他給老婆和女兒洗腦,幫許光明……”蔡蘭花唸唸有詞,似乎菩薩上身了……

“我也感覺錢思雨是臥底的可能性最大,我們以後關鍵核心的內容不能被她家的人知道,但有時可以用她這個特殊身份來傳達些必要的信息和炸個***來調虎離山。”王律師點頭微微一笑,道。

“我們上次說那個找媒體出面幫忙的事,還能做嗎王律師?”陳海燕問道,“要是10萬元能做,我和媽媽想辦法借錢去。”

“說起來也是氣死人的事情,這個蔡雪花也是不相信我們,現在吃苦頭,我幾個月前早已經幫她算出來了,許光明給她投毒,她要歷劫,爲此,我在銀行開了個新戶頭,叫她往我那個新戶頭裡面先存個100萬,萬一與許光明鬥起來需要開銷,好給她做備用。”蔡蘭花皺着眉心,生氣道,“她當時說好的,結果我們母女昨天早上去查過了,賬戶上一分錢都沒有。現在還得我們去借錢救她,哎!”

“哎!……”王律師嘆氣道,“有時候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是,她畢竟是你的親妹妹,現在落難了,我們不能放棄她不是,要是我們幾個也放棄了,估計就算她短期內不死,但很快就被弄得真瘋了。”

“所以說,我們也是苦啊,與你說我們願意借錢救她呀。”蔡蘭花皺着眉,無奈地搖頭說道。

老太太胡美娟也是無奈地不停嘆氣。她怕鬥不過許光明,但真要放棄蔡雪花,讓她自生自滅,看着蔡雪花被折磨至死,她也是很痛心的,畢竟母女連心嘛。

王律師想起當年出道時代理過的第一個“被精神病”的案子,與今日蔡雪花案相比,男主的心似乎更狠,直接就想毒死女主,投毒未死,再把她弄成精神病,而女主蔡雪花幸好還有幾個不願放棄她的孃家人。

王律師想着當年那個案子,訴說道:“其實,我7年前剛出道的時候,已經代理過一起“被精神病”的案子,當時女方徐女士是我同辦公室的方堅強律師的當事人,她有個曾經的手下屠先生,屠先生是方律師的中學同學,屠先生後來離開徐女士的公司,自己到北京開了傳媒公司,做得挺大,後來傳媒公司被美國公司收購了,屠先生也成了億萬富翁。當時這個徐女士還有480萬私房錢藏在屠先生這裡。當時,方律師接到這個案件,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就帶着我一起做這個案子。這個徐女士與她丈夫史先生其實文化不高,初中文化,婚後本來夫妻倆開了家複印店,勉強餬口度日,結果有一天,徐女士看到斜對面那家賣自行車的店生意不錯,就與史先生說‘老公,要不我們也賣自行車吧’,就這樣,他們改開自行車店了,但你們知道嗎?當時正是第一家電動車‘啓源’電動車出來的時候,他們就成了啓源電動車的首批省級代理商之一,負責福建市場。當時電動車市場蜂擁而起,每天有人排隊搶購,他們當時10來臺點鈔機數錢,有時候點鈔機都累壞了。就這樣,約2年功夫他們就一躍而起,變成了先富起來的人。史先生對徐女士說,福建市場已經穩定了,市場維護就交給徐女士及當時的高管團隊,屠先生就是當年徐女士的得力高管之一。史先生帶着幾個得力助手轉戰浙江市場。話說,要是在風口上,豬都會飛。史先生之前已經有了開拓福建市場的經驗,而且電動車那幾年就是風口上的飛豬,誰做都能賺得盆滿鉢滿。就這樣,史先生在浙江市場也賺到了很多錢。徐女士和徐先生不缺錢了,但爲了賺錢,長期兩地分居,徐女士想家庭還是最重要的,30多歲的人,長期夫妻分居也影響夫妻感情和生理需求。徐女士就與史先生商量,‘我們作爲電動車市場第一批吃螃蟹者,錢已經夠我們和女兒花一輩子了,這幾年其他品牌的電動車也出來不少,市場競爭已經有些激烈了,要不我們及時收手退出福建市場,我帶着一些能幹的高管到杭州與你一起合併,一起打江山?’史先生同意。徐女士解散福建市場後,屠先生就奔北京自立門戶做傳媒公司了。徐女士帶着一批留下了的高管到了杭州,史先生說‘老婆,我們現在也不缺錢了,咱男主外女主內,我繼續帶團隊打江山賺錢,你負責住別墅花錢貌美如花。’徐女士當時感動不已,就將生意全部交給史先生,做起了全職富太太。只是有一天徐女士一覺醒來,發現自己不在別墅裡,而在精神病院裡。是徐女士的親妹妹和史先生送她進的精神病院。當年徐女士有個妹妹32歲,有個弟弟30歲,有個女兒13歲,有個媽媽60來歲,她自己36歲。妹妹沒有男朋友,一直與她一起住別墅,弟弟跟着姐夫做生意,每年淨賺300萬左右,她媽媽是標準的農村婦女,媽媽是認爲‘女人對於老公來說,就應該是生是誰的人,死亦是誰的鬼’的那種老古董,她爸爸已經去世了。徐女士被關在杭州一家精神病院裡,天天被喂精神病藥,直到後來,她弟弟要結婚了,他們把她放出來參加弟弟的婚禮,她才得以聯繫上屠先生,因而找的方律師和王律師。但是當年沒有《精神衛生法》,我們諮詢過北京、深圳、廣州和東海市的諸多司法鑑定中心,他們都明確精神病鑑定是有一定難度的,通常他們法醫是以病人家屬及同事、朋友對其日常生活言行表現的觀察爲基礎,再做些測驗,包括對答是否切題,思想是否存在極端、偏執等異常,腦波波動是否偏離明顯等等,對於精神病早期或間歇性的病人,基本以家屬陳述爲進行治療的基礎依據。當時對於徐女士來說,家屬當中只有徐女士那未成年的女兒是幫她的,但女兒也沒有能力,只能安慰媽媽說‘在他們面前,我們就假裝乖乖吃藥給他們看,您把藥丸含在舌頭底下,趁他們不注意,就把藥丸吐到抽水馬桶裡沖掉。’可憐的徐女士,當時每次偷偷跑出來見律師,其實她已經被史先生定位跟蹤了,在10分鐘內她妹妹或弟弟就會追到了,妹妹說姐姐腦子是不清楚的,讓律師不要管她,弟弟說姐夫是鐵公雞,拔不出毛的,姐姐不會是他的對手,鬥不過的,讓律師放棄,問姐姐是否交過什麼資料給律師,讓律師要拿出來給他,我們說沒有給過什麼資料,不給他,但我們律師感覺,徐女士已經衆叛親離、孤木難以成舟了,要等她女兒成年還得5年,5年徐女士等不了了,而且剛剛成年的女兒也未必是她爹的對手,更何況,徐女士的妹妹大概率是姐夫的情婦,弟弟不會爲她得罪姐夫這棵大樹,每年300萬也不是小錢。徐女士在最後一次見我們律師的時候說‘其實,我知道自己有幾種方法解決,一種,我直接從對面這種高樓上一躍而下終結自己的痛苦,一種,我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把他們都殺了,反正他們給我戴了精神病的帽子,精神病發作殺人不用償命,再一種,你們律師看看,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幫助我,還我正常人的生活。’當時,我們真的無法相信,一個思路可能比律師還清晰的女人,她被戴着精神病人的帽子。但是,當年我們真的沒能想到什麼辦法幫她解決。後來,聽屠先生說,她前前後後被關進精神病院5次,最後一次被戴上了法院層級的‘精神病人’帽子,判決說她無民事行爲能力。曾經藏在屠先生處的480萬也被史先生查出,並訴訟索要回去了,最終徐女士被送回到福建農村老屋。對於史先生來說,徐女士已經變成了他養在福建農村老屋的一條中華田園犬,只要他不再去看她,並再也咬不到他了,根本無法復仇了。……”

“真是沒天理啊,壞人能這麼無法無天!”蔡蘭花三代女人驚訝得瞪圓了眼睛,聽王律師訴說着,感嘆道。“那恁辦呢我們?王律師啊?”

“你們別怕,蔡雪花與徐女士不同,蔡雪花還有你們這些孃家人,你們並沒有放棄她,尤其是老太太您,剛纔不是已經簽字給我了嘛,就算他們給蔡雪花帶上精神病人的帽子了,您也是法定的監護人,您簽字了,我還是可以名正言順地繼續幫蔡雪花的。說實話,我是一想起徐女士,就無法入眠,我真的無法接受世界如此惡毒,男女出軌可能在現在這個花花世界也在所難免,但是把配偶弄成精神病,甚至弄死,這是我永遠無法接受的底線。所以,我絕對不會放棄蔡雪花的,將來離不離婚是她的選擇,但是我一定要想辦法還她清白,正常做人。”王律師堅定地說道。

“王律師,謝謝你!謝謝你!菩薩說你是有佛緣的,你是正義的好人,你能救我妹妹蔡雪花。……”蔡蘭花看着王律師,唸叨着。

“說實話,我現在也不知道有什麼辦法絕對能救蔡雪花,你們也知道,許光明的實力和勢力,我們現在是處在弱勢的一方。只能我們一起,把所有能試的辦法都試試吧。”王律師說,“包括媒體,現在有些媒體可以不用花錢,只要人氣起來了,就能擴開了,比如天涯論壇。海燕你可以試試,起個引人注目點的題目,比如‘億萬富豪將糟糠之妻毒不死弄成精神病,千萬富婆被小三奪位投毒,……’這種主題可能一下子能吸引公衆眼球,但是,派出所那的毒粉已經被換成牙膏粉了,只能靠扣回來的那點毒粉印證真相了,風險還是有的,但是與其被默默弄死,我們不如拼命一番,再看看能不能反而活下來了。我這邊也有些同學、朋友什麼的,從事媒體工作的,我也會盡量尋求下他們的幫助。”王律師說。

“嗯,我們都一起想想辦法,一起努力。”陳海燕說道。“王律師您明天還要開庭,今天也不早了,您下週儘快啓動離婚訴訟,我們再聯繫,如何?”

“好的,我儘快啓動離婚訴訟,啓動離婚起碼可以把許光明變成利益衝突方,也能啓動對蔡雪花的民事行爲能力鑑定。蔡雪花說他們答應3天后放她出院的,不知道真假,我們只能先等等看再說吧,明天也就週五了,也沒辦法了,法院訴訟離婚只能等下週再看,再行動吧。”王律師說罷,起身回家。

週末,王律師參加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的校友會活動,這次大家去蘇州園林旅遊。一方面能交流同學感情,一方面也能一起出去放鬆一下。王律師特別喜歡這類校友活動,可能因爲同學間可以卸下職業面具,可以不顧金錢、勢力,可以坦蕩面對,無需僞裝,有時還能整合下資源,碰撞下思想的火花。像王律師這樣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很多人都得了職業病:無法開懷大笑了,且多疑、敏感、好鬥……,而同學時光,是改善律師職業病的一劑良好的處方藥。在前往蘇州的旅遊大巴上,大家輪流站到大巴前頭自我介紹,因爲是校友,不一定都認識,爲方便大家深入交流,每次校友聚會都會有這一環節。

輪到王律師了,王律師穿着黑色緊身牛仔褲,黑襯衫,但大腿粗了些,即使黑色也藏不太住,黑色是王律師的幸運色,大海水命,黑色是本命色,所以王律師的衣物90%以上都是黑色,即使校友聚會,也是一身黑。但黑色看起來較穩重,符合王律師的職業氣質。王律師“嗯,嗯”了兩聲,調整了下喉嚨,職業病咽喉炎的緣故,自我介紹道:“同學們好,我叫王思意,是咱人大民商法專業的,我是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這段時間壓力很大,主要有2個案子比較頭疼,一個是價值1億多的廠房樓糾紛,一個是上市公司老總給配偶投毒,沒毒死被發現了,現在把配偶拖進精神病院鎖起來了,而我是這個被鎖起來的女當事人的代理律師。但這是我遇到的第二個被精神病的案子,第一個結局是真的被精神病了,但這個是我想要拼命還她清白和正常生活的,但對手實力和勢力都很強,也很喜歡砸錢,我壓力山大啊,特此出來與大家一起放鬆一下,看看能不能想出個什麼好辦法,救她。”

“王思意,你牛B的!與這種勢力鬥,很危險的。”一個同學聽完王思意介紹,大聲說道。

“這麼多錢的大案子,得給你多少錢啊?”又一個同學好奇地問道。

“哈哈,這個被精神病的案子我才收了3萬元,沒按財產計收,就起訴離婚。但是我覺得其他案子再大,給我再多律師費,那只是解決錢的問題,但是這個被精神病的不一樣,它已經是一條命的事。”王律師答道。

“思意啊,我覺得這個案件你已經可以放下了,已經與你沒有關係了,這女的已經被鎖在精神病院裡了,你還能怎麼辦?明顯已經沒辦法繼續代理了。”一位男同學搖頭道。

“我覺得現在思意同學心理壓力很大,我從心理學角度給你幾句話,希望對你解壓有幫助。”一位男同學說道,“我是做心理解壓培訓的,我叫彭飛。人爲何會生氣,那是因爲我們有一種價值判斷,我們會認爲這件事情應該是這樣的,不能那樣的,當別人那樣,不這樣的時候,我們就會覺得不對的,就會生氣甚至憤怒,但是,每個人的思想、價值觀是不一樣的,這是客觀的事實,我們沒法要求別人都與我們一樣,即存在即有合理性。當我們意識到這個,我們就知道我們情緒產生的根源了。另外,當我們壓力特別大的時候,我們不妨把事情想到最壞,然後問自己‘就算這樣了,我TMD這一刻會死嗎?’,多數時候,即使我們面臨再大的壓力,這一刻其實不會死的,這樣可以讓自己稍微放鬆些。希望你能救她,但是心理學以外的方面,我也沒法幫忙,祝你好運王同學!好樣的!”

“王思意同學,我傳媒專業的王語嫣,要是需要的話,我們一會加個微信,可以給你介紹幾個媒體的朋友,報道報道什麼的。”一個女生說。

“好,太好了,人大的同學真是優質啊!都正是我急需的呢,哈哈……”王律師開懷大笑,想着這個研究生院的校友資源真是豐富又優質啊,人真是需要不斷得與優秀的人多接觸,物以類聚人以羣分啊。

一起聚會的校友們建立個微信羣,方便大家聯絡,溝通。王律師也私加了前面溝通過的心理諮詢師彭飛和王語嫣等同學的微信。

兩天的校友聚會愉快的結束了。王語嫣介紹了一個東海網的記者和東海市長河區電視臺的朋友給王律師。

王律師回東海後聯繫了這兩位媒體朋友。

“王律師,你說的這個事情,我們有什麼強有力的證據嗎?還有書面資料,我們要想上網報道,必須經過覈實,且有書面資料的。不然,你是律師,你也知道的,人家許光明可以告我們污衊、誹謗之類的。”東海網的記者秦樂說道。

“嗯,是的,我們現有證據是不夠的,有待補強的,毒粉只有報警那天被扣回來的那一部分了,大部分留給派出所的已經被調包成牙膏粉了。而扣回來的被蔡雪花鎖在銀行保險櫃了,但蔡雪花人被鎖在精神病院了。而且,有關砒霜中毒檢測,我都諮詢過了,各大醫院是沒有的,只有公安803,還有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和化學職業病檢測機構能鑑定,但是公安是許光明搞定的,我們啓動不了;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則要求我們提供這毒粉粉末的採購來源,我們是沒辦法提供的;化學職業病檢測機構則需要我們提供從事有毒有害類工作的單位書面證明,我們也是無法提供的。所以,有關毒粉的書面鑑定證明我們尚無法提供。”王律師無奈地解釋道。

“所以說,我們東海網無法直接這樣就上報道。請你諒解。不是我不想幫忙,確實有難度和風險。”秦樂說。

“我明白了,非常理解,也非常感謝您。”王律師禮貌致謝。

“但你可以讓她家人先試試在天涯論壇等論壇網站上先發起,待人氣高了後,我們可以換角度進行報道。”秦樂建議道。

“好的,秦記,非常感謝!我們再聯繫。”王律師謝道。

“您好,請問是長河區電視臺的吳民記者嗎?我是王語嫣的同學,我到長河區電視臺門口了。”王律師給吳民打手機道。

“好的,你等我一下,我下來接你。”吳民答道。

吳民見到王律師了,一身黑色着裝,挺有律師職業氣息的。吳民招呼道:“王同學,語嫣說你很正直的,她很欣賞你。我一會帶你去見我們臺長,看看能否介入報道。你一會跟我們臺長溝通一下看看,希望能如你願,但我無法保證哦,只能盡力而爲哈。”

“好的,好的,謝謝師兄!謝謝!”王律師應答着,跟着吳民乘電梯到了臺長辦公室。

“您好臺長,這是我一個小師妹,她有個案子挺生動曲折,您看看我們是否能介入報道。”

王律師拿出蔡雪花案的一整沓資料,向臺長解釋了一遍。臺長皺了皺眉,嘆了口氣,說道:“這個事情是很有趣,很值得報道,若我們報道了,估計收視率是會挺高的,但有幾個問題,一個,現在當事人都是常住文行區不是長河區的,是吧?我們區電視臺只能報道區內的新聞,不能跨區報道的,若你想上電視臺,只能找文行區的電視臺或者東海市級電視臺。文行區電視臺臺長手機我可以給你,我與他打個招呼,你可以去找他看看。東海市級電視臺的話,你可以打他們的線索提供電話,看看他們對你的案件感不感興趣。”

“好的,非常感謝!非常感謝!”王律師連連彎腰致謝着與吳民一起走出臺長辦公室。

吳民送王律師下樓的時候,也推薦了幾個法律類欄目,讓王律師聯繫着試試。“你可以試試聯繫報料給東海直播室,他們是比較膽大的紀實直播類法律節目,我們臺無法報道外區新聞,幫不了你了,不好意思啊。”

“謝謝吳師兄,謝謝!您已經幫了我大忙了,本來我都不知道從哪下手,現在多了好多努力方向,呵呵……”王律師謝過吳民,道別。

“您好,請問您是文行區電視臺的李勤方李臺長嗎?”王律師按照長河區電視臺臺長給的手機號碼撥打過去。

“是的,你是王律師是吧?我大概情況知道了,但我們臺暫時沒有合適的欄目報道你這個案件,以後有合適的再聯繫你哦。”李臺長應道。

李臺長掛斷電話,想:“哎,世界真是小啊,咋的轉一圈全是自己人呢?許光明的公司是我們電視臺的貴賓,大讚助商,我們怎麼能報道這樣不利於他的事情呢?我得找他喝茶,讓他知道下,妥善處理好。”

“東海直播室嗎?我想報個料,你們看看有沒有興趣?”王律師撥打了東海直播室的報料電話。

“您好,請您將大概情況和聯繫方式說下,我們記錄後,我們的欄目組會進行審覈 ,若符合我們的報料要求,我們會聯繫您的。”工作人員說。

王律師將案件情況說了一遍,並留下了手機號碼-這是王律師爲躲避許光明竊聽而用別人的名義開的一張手機卡。王律師知道,不想被竊聽,一方面儘可能下載正規權威的防竊聽軟件,另一方面,啓用表面看與自己毫無關聯的人的身份開通的手機號碼,因爲他人不知道這個號碼的實際使用人是王思意,一般不會把這個號碼列入竊聽對象,不然全國十幾億人,幾十億個手機、電話號碼,實在是竊聽不過來。

王思意只能等迴音了。媒體方面,努力一圈下來,實質性進展幾乎沒有。王律師感嘆道:“好累啊,好難啊!哎……”

晚上,王律師躺在牀上,閉着眼睛但一直無法入眠。她想:“若我就此放棄,蔡雪花會死嗎?會瘋嗎?”“會瘋,在世人官方層面,可能她已經被定義爲瘋子了。下一步,許光明就可以以愛的名義讓她死。可以說爲防止她精神病發作傷害他人或自己而將其像狗一樣栓在家裡,逼她**神病藥物……”“這樣下去的話,蔡雪花很快就真的瘋了,甚至死了,怎麼辦?怎麼辦?……”“我得先想辦法把她救出來,加快速度把她救出來,脫離許光明的控制才行。”“怎麼辦呢?訴訟的話時間很長,搶人現在許光明請了專門的人把守在住院部,我和蔡雪花娘家人根本已經無法溜進去。媒體現在也毫無進展。怎麼辦呢?”“要不我發個律師函給東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總院和文行區分院試試吧,說不定給他們施壓了,他們害怕了能把蔡雪花放出來呢?”

王律師想着,急忙起牀開燈,打開電腦,就要寫律師函。

“你還是算了吧,整天精神病院精神病的,你再搞這個案子,再這樣下去,我看你自己都要變成精神病了。”王思意的老公張俊峰,看王思意自從接了蔡雪花的案子,老是半夜了都睡不着,很是擔心她,埋怨道。

“沒辦法,我不能放棄,我若這樣就直接放棄了,到時她死了瘋了,我會一輩子無法心安,無法原諒我自己。因爲我還沒有窮盡所有舉措,我還不能放棄!等我窮盡所有了,實在不行了再說。”王律師堅決地說道。

張俊峰嘆了口氣,搖搖頭,表示無奈,隨便王律師了。他知道,王思意是個很固執的人,一旦認定了,九頭牛也拉不回來的。

王思意花了約摸一個小時,寫好了律師函,還反覆查看了幾遍,咬文嚼字了一番。打算第二天一早到律師事務所打印、蓋章、寄出。

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

DONGHAI SUNLIGHT LAW FIRM

律 師 函

(2014)律函第6906號

東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接受蔡雪花及蔡雪花的母親胡美娟和蔡雪花的4位姐姐(以下簡稱“委託人”)的委託,就貴中心文行分院(地處東橋路3210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嚴重侵犯委託人蔡雪花的合法權益之相關事宜,特指派王思意律師、姚瑤律師發函如下:

2014年11月10日下午,委託人蔡雪花前來律師事務所述稱:委託人蔡雪花於2014年10月16日,因與其丈夫許光明發生家庭衝突,當天其丈夫叫其朋友施愛菊陪同蔡雪花前往貴中心就診(NO.0241312),就診結果明確蔡雪花精神狀態正常.另因發現家中有不明的無色無味白色粉末,因其在大學期間讀的化學專業,以其相關知識判斷,懷疑此白色粉末系砒霜,故於2014年11月10日撥打110報警,請公安部門依法查清事實真相,依法保護其人身安全。報案後蔡雪花前往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依法辦理了委託律師代理其離婚等糾紛的委託手續並提供了相應證據。

2014年11月11日早上,委託律師接到蔡雪花來電稱:牛橋派出所的黃志忠警官(警號:0423306)開着警車到她家,稱其丈夫許光明懷疑委託人蔡雪花有精神病,要求其前往貴中心文行分院就診。後委託律師趕往貴中心文行分院,告知黃志忠警官其單獨出警,不依法查實白色粉末是否爲毒物,來源何處等,反而押送報案人前往精神衛生中心之行爲涉嫌違法、違紀。黃志忠警官當即表示其僅是陪同,未強迫蔡雪花,蔡雪花明確表示其是正常人,不願意接受有關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許光明當場表示已經幫蔡雪花掛號,欲強行拖蔡雪花進貴中心文行分院未成,遂所有人員一起回牛橋派出所,當天下午蔡雪花與丈夫許光明達成書面協議:許光明保證不侵犯蔡雪花人身合法權益,不再罵蔡雪花精神有病,許光明及其親屬不得私自將蔡雪花送去精神病院做鑑定,除非得到蔡雪花的母親和4位姐姐的書面同意。

之後,蔡雪花和許光明的女兒許飄逸從美國回來,許飄逸與父親許光明達成書面協議約定將蔡雪花名下500萬元理財產品於2014年內轉到許飄逸名下。許飄逸表示反對蔡雪花與許光明離婚,並說白色粉末是其出國前忘在家裡的牙粉,不是砒霜。蔡雪花表示牙粉不會無色無味,不相信女兒的牙粉之說。蔡雪花表示其對許光明已無安全感和信任,感情確已破裂,希望能儘快協議離婚。

2014年11月25日,許光明與許飄逸夥同10來位幫手強行將蔡雪花送往貴中心文行分院,文行分院不顧蔡雪花意願,將其鎖在住院部C4樓內,強行住院治療,非法剝奪蔡雪花的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

2014年11月26日,蔡雪花的母親和姐姐、外甥女得知情況後立即前往貴中心文行分院,明確說明蔡雪花是正常人,有2014年10月16日貴中心出具的診斷證明,蔡雪花只是因爲家庭矛盾鬧離婚,丈夫和女兒希望其精神病,母親和姐姐要求立即接蔡雪花出院回母親家。但貴中心文行分院違法阻止,強行將蔡雪花繼續關押病房中,違法拒絕蔡雪花辦理出院手續,也拒絕委託人要求轉院或轉到貴中心總部。

委託律師認爲,沒有生效法律文書確認蔡雪花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而相反的2014年10月16日貴中心已確診委託人精神正常,因此,蔡雪花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依法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而根本不需要任何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貴中心文行分院違背蔡雪花本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強行將正常人當精神病人進行關押,強制用藥,屬違法行爲,且已嚴重侵害了蔡雪花的合法權益,應立即予以糾正。否則委託人將依法追究貴中心的法律責任並有權將相關事實、錄音、錄像公之於衆,向媒體曝光和向**相關部門投訴。爲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望貴中心在收函後立即聯繫委託律師或委託人,立即依法爲蔡雪花辦理出院手續。委託律師也盼望本案儘快取得圓滿結果。

特此函告

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思意 姚瑤

2014 年 12月2日

委託律師聯繫方式:

手機:13616786572

電話:011-34605186

地址:東海市東匯區海潮東路88號真愛大廈2206室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二十七條 精神障礙的診斷應當以精神健康狀況爲依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違背本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

第三十條 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爲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實施住院治療:

(一)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爲,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

(二)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爲,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開除的處分,並吊銷有關醫務人員的執業證書:

(一)違反本法規定實施約束、隔離等保護性醫療措施的;

(二)違反本法規定,強迫精神障礙患者勞動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外科手術或者實驗性臨牀醫療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侵害精神障礙患者的通訊和會見探訪者等權利的;

(五)違反精神障礙診斷標準,將非精神障礙患者診斷爲精神障礙患者的。

第七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給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將非精神障礙患者故意作爲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治療的;

(二)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遺棄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監護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的;

(四)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人身自由的;

(五)其他侵害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王律師剛寄出律師函,手機鈴聲響了。王律師一接電話,問道:“喂,請問哪位?”

“王律師,我是錢思雨,你得當心點,我小姨夫說你要是再敢插手我小姨的事,他會花1000萬,白道吊銷你律師執照,黑道要你人頭!”錢思雨打電話給王律師,轉達許光明的威脅。

王律師想,我還是東海市司法局和東匯區海潮派出所都備案下吧,萬一我被許光明下手了,起碼也讓其他不熟悉許光明的**工作人員知道,實際是誰下的手,背後的真正主謀其實是許光明,好將之繩之以法。

王律師趕忙寫了一份備案申請書,寄給東海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並立刻前往東匯區海潮派出所進行報案備案。

備案申請書

東海市司法局、律師協會:

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王思意律師、姚瑤律師因接受蔡雪花(以下簡稱“委託人”)的委託,代理蔡雪花與許光明離婚等糾紛案件,被委託人的現丈夫許光明和女兒許飄逸人身安全、執業安全恐嚇,特此向貴司法局備案。

2014年11月10日下午,委託人蔡雪花前來律師事務所述稱:委託人蔡雪花於2014年10月16日,因與其丈夫許光明發生家庭衝突,當天其丈夫叫其朋友施愛菊陪同蔡雪花前往精神衛生中心就診(NO.0241312),就診結果明確蔡雪花精神狀態正常.委託人蔡雪花因發現家中有不明的無色無味白色粉末,因其在大學期間讀的化學專業,以其相關知識判斷,懷疑此白色粉末系砒霜,故於2014年11月10日撥打110報警,請公安部門依法查清事實真相,依法保護其人身安全。報案後蔡雪花前往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依法辦理了委託律師代理其離婚等糾紛的委託手續,委託過程有錄像。

2014年11月11日早上,委託律師接到蔡雪花來電稱:牛橋派出所的黃志忠警官(警號:0423306)開着警車到她家,稱其丈夫許光明懷疑委託人蔡雪花有精神病,要求其前往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就診。後委託律師趕往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告知黃志忠警官其單獨出警,不依法查實白色粉末是否爲毒物,來源何處等,反而押送報案人前往精神衛生中心之行爲涉嫌違法、違紀。黃志忠警官當即表示其僅是陪同,未強迫蔡雪花,蔡雪花明確表示其是正常人,不願意接受有關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許光明當場表示已經幫蔡雪花掛號,欲強行拖蔡雪花進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未成,遂所有人員一起回牛橋派出所,當天下午蔡雪花與丈夫許光明達成書面協議:許光明保證不侵犯蔡雪花人身合法權益,不再罵蔡雪花精神有病,許光明及其親屬不得私自將蔡雪花送去精神病院做鑑定,除非得到蔡雪花的母親和4位姐姐的書面同意。

之後,蔡雪花和許光明的女兒許飄逸從美國回來,許飄逸與父親許光明達成書面協議約定將許光明名下500萬元理財產品於2014年內轉到許飄逸名下。許飄逸表示反對蔡雪花與許光明離婚,並說白色粉末是其出國前忘在家裡的牙粉,不是砒霜。蔡雪花表示牙粉不會無色無味,不相信女兒的牙粉之說。蔡雪花表示其對許光明已無安全感和信任,感情確已破裂,希望能儘快離婚。

2014年11月25日,許光明與許飄逸夥同10來位幫手強行將蔡雪花送往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文行分院不顧蔡雪花意願,將其鎖在住院部C4樓內,強行住院治療,非法剝奪蔡雪花的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

2014年11月26日,蔡雪花的母親和姐姐、外甥女得知情況後立即前往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明確說明蔡雪花是正常人,有2014年10月16日精神衛生中心出具的診斷證明,蔡雪花只是因爲家庭矛盾鬧離婚,丈夫和女兒希望其變精神病,母親和姐姐要求立即接蔡雪花出院回母親家。但精神衛生中心文行分院違法阻止,強行將蔡雪花繼續關押病房中,違法拒絕蔡雪花辦理出院手續,也拒絕委託人要求轉院或轉到東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總部。

代理律師多次受到許光明及通過其親屬轉達的恐嚇、威脅,許光明表示要針對委託律師人身安全及找人吊銷委託律師律師執照等,對代理律師的正常執業造成了很大的困惱,特此向貴司法局備案。

備案申請人:東海市陽光律師事務所

2014年12月3日

律師函和備案申請書寄出後,下午王律師到文行區法院代理蔡雪花提起離婚訴訟。

文行區法院在業內被稱爲東海市“走後門”法院。這法院的建築美的像皇宮一般,可謂金碧輝煌,法院正大門臺階一步步擡高,登到臺階頂就是法院2樓了,但這個正大門和臺階平時是不開的,僅供觀賞和拍電影、電視取景用的,平時人們要進法院,按規定走後門。

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社會大了什麼人都有。每個法院都有正直的法官,只不過概率和風氣問題。文行區法院婚姻庭的陸潔法官,王律師曾打過多次交道,是個正直的中年女法官,像蔡雪花這種案子,一般的年輕法官估計會被直接嚇壞了,但那些搗糨糊的法官又可能會被許光明找一下庭長、院長,就守不住底線,按許光明的意願解釋法律了。所以,這個案件最好能由陸潔法官審理。爲此,王律師提前與庭長溝通了下,將案件分給了陸潔法官負責審理。立好案,繳了200元訴訟費(因只訴請離婚,未要求分割財產),王律師回辦公室了,法定程序總是得一步一步來,急也沒用了。

過了20來天,王律師突然接到一個杭州手機打來的電話,起初王律師以爲是陌生騷擾電話,但猶豫了一下後,還是接起了。

“喂,您好,我是東海直播室的記者覃思婕,我們東海直播室接下去有一期節目,主題是‘飛躍瘋人院’,與您提供的線索很吻合,請問我什麼時候能見您一面,溝通下采訪和節目錄制嗎?”記者覃思婕說道。

“哦,可以啊,明天我們就可以見面,到哪裡見方便?說句題外話,您怎麼是杭州的手機號不是東海的啊?”王律師說道。

“哦,明天下午2點,您到東海電視臺一樓大廳,打我手機,我下樓找你,好嗎?手機號碼是因爲我是杭州人,在浙江上的大學,來東海工作了但是未換手機號碼。”覃思婕解釋道。

“好的。明天見。”王律師答應道。

第二天下午,王律師打車到東海電視臺,這坐落在東海市中心,大樓非常氣派,有藝術氣息,到了一樓,王律師撥打了覃思婕手機。“覃記者,我到一樓大廳了。”

過了幾分鐘,覃思婕下樓,到了大廳。

王律師只見一位20出頭,身材苗條,巴掌小臉,皮膚白皙細膩,十分清秀的姑娘朝她走來。

“請問您是王律師嗎?我是覃思婕。”覃思婕走到王律師跟前,禮貌地招呼道。

“您好,我是王思意律師。”王律師迴應並友好地伸手,與覃思婕握手。

“我們到那邊茶室喝杯咖啡,聊一會,好嗎?”覃思婕說。

“好呀。”王律師跟着覃思婕到茶室坐下。

王律師將案件前後與覃思婕說了一遍,並把已經有的證據複印件給覃思婕一份。

“什麼時候能進文行區分院採訪蔡雪花?”覃思婕問道。

“您方便就可以,但是不能拿着長槍短跑似的錄音錄像設備進去,只能以您是許飄逸同學,去探望蔡雪花的名義,偷偷採訪,錄音錄像。”王律師說。

“這沒問題,我們都有各種形狀的微型攝像機的,我到時帶個手錶形狀的就可以了。”覃思婕道。

“還有你們有渠道可以化驗那個毒粉,出一份書面證明嗎?要不然,我們沒有證據,就直接上電視說,反過來被許光明倒打一耙,說我們誣陷他,就麻煩了。”王律師說。

“您放心,我們東海直播室有很多長期合作的機構和專家,可以化驗出結論。”覃思婕道。

“那好。那您進去後,見到蔡雪花先告訴她,您是王思意律師的朋友,想採訪她上電視節目,可能可以給許光明施壓,放她出來。她知道您是我找的,應該就會配合您採訪了。”王律師說。

“好的,我明天下午就進去採訪她,做好採訪錄音錄像。”覃思婕道。

“思意啊,我女兒飄逸早上帶我出去辦了護照,說要帶我去澳大利亞散心,說我太辛苦了,她在澳大利亞有同學。我不想去,我怕被她帶到那後,我就被囚禁在那了,我到時什麼都沒辦法了。但我不知道怎麼辦好。”蔡雪花趁護士不在,趕緊掏出藏在鞋墊底下的一塊錢硬幣,塞進過道上的公用電話機,給王律師打電話說,“你說我該怎麼辦呢?”

“哦,我也覺得她和許光明可能想把你囚禁在海外,讓你失去援助。”王律師說,“我這邊幫你起訴到法院了,也發了律師函給精神衛生中心,還有明天有個記者朋友進去找你。”

“是嗎?難怪我前幾天聽護士們在說什麼律師函,說是總院的院長收到後很生氣,讓分院馬上把我放了。分院劉院長那天讓許光明馬上把我接回家去。”蔡雪花現在終於明白了前幾天護士和劉院長的態度爲何突然變化了,“原來是他們總院領導施壓下來了。所以現在我女兒和許光明想換個地方關我,直接把我騙到海外去,囚禁到海外了。”

“嗯,你先不要聲張,我們先出院再說。出國你肯定不能去,到了海外,你三姐和我都幫不了你了。”王律師說。

“嗯,我女兒說過幾天讓我出院,出國前先到我二姐家住幾天,陪陪我媽媽。”蔡雪花說。“我想我到時趁她們不在,偷偷逃跑,逃到哪個地方租個房子,或者找個寺廟躲一陣再說。”

“嗯,也可以。”王律師道。

“再打電話你,馬上要被掛斷了。謝謝你!”蔡雪花塞的1塊錢用完了,電話被掛斷。

2014年12月30日,蔡雪花出院,住到她二姐和媽媽的套房裡,前後被關在精神病院35天,被帶上了“妄想性精神障礙”的帽子。

自序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三章 派出所和解第三章 派出所和解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四章 女兒歸國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八章 躲命豬圈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自序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四章 女兒歸國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三章 派出所和解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四章 女兒歸國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九章 行爲能力鑑定第一章 死離抉擇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自序第六章 精神病院搶人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二章 一“進”精神病院第五章 深鎖精神病院第八章 躲命豬圈自序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七章 終出精神病院第十章 不離婚勝似離婚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四章 女兒歸國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四章 女兒歸國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十一章 青燈相伴第三章 派出所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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