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別管就別管!”
見她這麼說,我也不好再插嘴了。心想,唉,這是別人家裡的事,我也確實管不着,裝聾作啞算了。
晚飯時我說明來意,未來岳母語重心長地說:“守傑,我們家窮,也沒啥路子。佳麗工作的事,就拜託你們家多費心了。”
這番懇切的話暫時驅散了我剛進門時產生的陰影,心頭一熱,趕忙答應道:“阿姨,您放心吧,不管付出多大代價,我們也要把佳麗安排好!”
未來岳母又說:“我聽佳麗說了,你對她很好,我們都知道,把她交給你我們都放心。”
“阿姨,我保證,我會一輩子都會對她好。”
又在她家住了幾天過春節。這期間,雖有那晚的坦誠對話鋪墊,可我對這個家庭時不時總會冒出“怪”的感覺:窮就不說了,關鍵是太髒了,牆面黑糊糊的到處都是漏雨痕跡,過年也不清理;屋裡掛着城市裡都快絕跡的像,上面又是灰塵又是蛛網;晚上睡覺脫鞋時往牀下一看,天哪,簡直就是個垃圾堆。
更讓我感覺“怪”的是前妻父母間的關係:未來岳父就像一臺悶聲不響機器僕人勞作不休,未來岳母則像女王一樣頤指氣使。當他倆面對面,岳父總是流露出種誠惶誠恐的表情,就彷彿李蓮英見了慈禧太后。
這是個怪家庭,既非現代的男女平等,也非傳統的男尊女卑,而是類似螞蟻王國,尚處於母系氏族階段。
那時的我並不知道,這種“怪”將會折磨我十年,我只是把它理解爲南北差別、城鄉差別、家庭與家庭的差別。
其實,這類陰盛陽衰的家庭很難有好家風。這是因爲,這種家庭中,父母的角色是錯位的,孩子自幼受到與社會通行規範相悖的教育,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
而且,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長,母親所起的作用遠遠大於父親。一個壞母親,貽害三代人。如果母親樹立壞榜樣,對下一代將產生深遠的不良影響。
奧地利精神病學家、個體心理學創始人阿德勒指出:“每個嬰兒自誕生之日起,已經把自己和母親聯繫在一起。這種聯繫非常密切,且影響深遠。在以後的歲月裡,我們就無法辨別他的哪些特徵來自遺傳。每種可能是遺傳的基因,都被母親修正、訓練、教育而面目全非了。她的教子方法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孩子所有潛能的發展。”
見前妻家窮,丈母孃又無事可做,我曾建議她開個電話亭,順便賣點小商品。要是錢不夠的話,我們可以表示一點。
誰知丈母孃聽了直搖頭,說:“那可不行,我受不了那苦。”
我心想:操,你以爲你是什麼人啊?你不過四十多歲,不傷不殘,守個電話能有多苦?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您老人家就是窮命。
但我想錯了,丈母孃並非安貧樂道之人。她只是認爲: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是傻瓜都會的事,不勞而獲纔算有技術含量。
1996年底,我們單位組織房改,我和前妻也覺得該拿結婚證了。
我一廂情願地認爲:既然是分房子這等好事,我倆感情基礎又不錯,未來的岳父岳母大人定會成人之美。出於對他們的尊重,我打算登門提親。
路上,前妻對我說:“這次去了之後,我媽可能會提些要求,你別生氣,別做聲,到時候我頂着。”
我覺得前妻這句話純屬杞人憂天——她父母會怎麼可能提過分要求?人們都說“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更何況我們家給予前妻那麼多幫助?
但我還是挺高興,覺得她慢慢地成熟了,學得通情達理了。
來到岳父母家,我高高興興地說明了來意。丈母孃聽完後並未急於表態,而是把我撇在外屋,她們一家進裡屋唧唧咕咕了一陣。
螞蟻王國裡,男人是沒地位的,所以這事輪不上岳父說話。丈母孃開完會議後坐到堂屋正席,唧唧喳喳地開口了。
“你們結婚,我們也挺高興。當年,你供佳麗讀了書,找了工作,我們覺得這是你應該做的……”
她的方言我一直似懂非懂,但豎起耳朵,還是聽出了大概意思,頓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沒錯,我供張佳麗讀書、爲她找工作確實是我該做的——她是我女朋友嘛,我不管她誰管她?可問題是,我作爲男朋友承擔了該你們承擔、但你們無力承擔的義務,算是幫了你們,謙虛的話好像該我說才合適吧?怎麼從丈母孃嘴裡說出來這麼彆扭呢?就好像你竭盡全力幫助了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是說“謝謝你”,而是說“沒關係”一樣。
不過,考慮到人家文化水平低,可能辭不達意,就甭挑理兒了。
丈母孃接着說:“既然你娶了我們的女兒,就該按我們這兒的規矩辦,我們家,可是講理的……”
我心想,講理就好,不講理就麻煩了。於是我滿臉堆笑,等着丈母孃講理。
“我們養活個閨女,挺不容易的。我們這兒的規矩,是男的出房子、電器和傢俱。”
聽到這裡,我有點納悶:房子、電器和傢俱都是男方出了,女方出什麼?那時她們那裡還沒有“裝修”這個概念,這意味着女方什麼都不出。這裡的風俗可真奇怪。不過這無所謂,我找前妻根本就沒在乎過她窮還是富。
“女方家要出八牀被子,俗話說禮輕情義重……”
“對對對,禮輕情義重!反正我們家條件還行,您家困難點兒,出這些足夠了。”我馬上笑容可掬地表示同意。心想,佳麗來之前的擔憂過了,丈母孃還是蠻通情達理的嘛。結婚,有什麼條件就按什麼條件辦,啃老這種事我還真不喜歡。
“我們養活個閨女,挺不容易的。”丈母孃重複了一遍這句話,“我們這裡的規矩,提親時男方要出兩萬塊彩禮。當然,這個錢我們不要,你們結婚時還給你們。”
哦,這不算過分。只是我把錢給你,你又還給我,圖什麼呢?這小地方規矩真囉嗦。算了,圖個皆大歡喜,答應您老人家。
“我們養活個閨女,挺不容易的。”丈母孃再度重申了這句話。
真是奇怪,她幹嗎跟祥林嫂似的老重複這句話?是要我承認她撫養張佳麗的艱辛嗎?
“對,是挺不容易,我可以理解。”我笑臉相迎,“現在供個大學生不容易……”
“是啊,你不知道我們有多難,全家都只供她一個啊,她現在掙錢了,得講孝心。”
“那是,那是。年輕人,都得講孝心。”
“我們這裡娶媳婦都是要講孝心的。按我們的規矩,男方要付給女方家裡撫養補償,一般是八萬,我們是講理的……”
我的笑容僵住了,吃驚地瞪大眼睛看了看前妻,向她求援。
八萬,在1996年是個很大的數字,特別對我們這些在機關工作的年輕人而言。我當時月工資才一千出頭,省吃儉用好幾年,積蓄不過三四萬,買房改房都還得父母支援。而前妻自己,收入全花在買衣服化妝品上,根本就沒任何積蓄。
再要八萬塊撫養補償金,我去哪兒弄?搶銀行嗎?
前妻似乎把臨來之前的話忘了個一乾二淨,反而幫腔道:“是啊,我們這裡就是這個規矩。”
我頓時傻了眼。難道……我是被前妻騙進了惡人谷?看來此行真是鴻門宴,凶多吉少。
可她來之前明明說過,要我不做聲,她給頂着啊?莫非她打算在另外的時間做丈母孃的工作?她既然說了那個話,說明她一定心裡有數。對,我該信任她。
我只好默不作聲。
丈母孃以爲我接受了,喜形於色:“我們這裡都講孝心。結婚時,男方除了送女方戒指項鍊,還要送丈母孃金戒指、金項鍊、金耳環,這叫‘三盡(金)孝心’。我們是講理的……”
我更納悶了:奇怪,這裡的風俗真奇怪。我跟你女兒結婚,送丈母孃戒指幹嗎?我又不打算娶你。
這時我明白了,這是獅子大張口。
我有些憤怒,也有些鄙夷。但礙於前妻的面子,我沒發作,而是再次望着前妻乞援。
前妻依然說:“嗯,我們這裡是這個規矩。”
我只好在不解中繼續裝聾作啞。
見我不吭氣,丈母孃以爲又下一城,忙來了個宜將勝勇追窮寇:“我們這裡還有個規矩,女兒嫁出去以後,兄弟結婚、生子、上學、蓋房,女婿都要出錢。我們是講理的……”
媽的,你們這兒臭規矩怎麼他媽的這麼多!
聽到這裡,我實在忍無可忍了。心想要是我繼續沉默下去,丈母孃胃口大開,怕是要把全世界吞下去了。
我回答說:“嗯,您這兒有您這兒的規矩,可我們北京也有北京的規矩。在我們北京,男女結婚一般很少索要彩禮了。男女平等嘛,又不是舊社會的買賣婚姻。再說這錢轉來轉去的有什麼意思?至於撫養補償金之類的事兒,北京沒這個規矩,聽都沒聽說過。”
這個軟釘子釘住了丈母孃的食道。她只好跟滑了軌的唱片一般重複:“我們養活個閨女,挺不容易的……我們是講理的……我們是講理的……我們養活個閨女不容易……”
我不再和丈母孃“講理”了,這人簡直不可理喻。雖然還假裝笑容可掬,但心裡看扁了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土八婆。
我只好把唯一希望寄託到前妻身上,希望她能履行諾言,幫我頂住這些荒唐可笑的“規矩”。
誰知返京途中,她卻問我:“我媽的條件,你考慮得怎麼樣?”
她這句話讓我感到莫明其妙:不是你說要幫我頂着嗎?怎麼會問我考慮得怎麼樣?
我鄙夷地撇了撇嘴:“嗯,考慮了。”
“怎麼樣?”
“太荒唐了,無法接受。”
“無法接受?爲什麼?”
“什麼爲什麼?你跟你媽做工作了嗎?”
“我做什麼工作啊?”她居然一臉茫然。
“誒?你這是……不是你說你要幫我頂着嗎?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要幫你頂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