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_第二十五章

還是兩個警察,但不是昨天晚上到我家裡來的那兩個。我去到茶樓的時候發現他們已經坐在那裡等我了。

“我是秦勉。”我直接朝他們走了過去。因爲他們穿着警服,我不需要再問。

“秦助理是吧?你請坐。”他們倒是很熱情。

“出了什麼事情?韋老師出了什麼事情?”我坐下後的第一句話便直接地問他們。

“你怎麼知道韋教授出了事情?”他們中的其中一個問我道。另外的那個警察拿出了本子開始作記錄。

“昨天晚上韋教授的愛人給我打過電話。當時她告訴我說韋教授出事情了。但是我當時有急事,所以就沒有問她。”我回答。

“你沒有問她韋教授究竟出了什麼事情?”警察詫異地問道。

“我昨天晚上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管這件事情,而且我只聽她說了一句話後就關機了。”我說。

“你不是和韋教授的關係不錯嗎?”警察很詫異。

“假如你和你老婆吵架,或者你老婆正在生急病的時候你會不會去管別人的事情?”我冷冷地反問他道。

他一怔,隨即淡淡地笑了一下,“我明白了。我理解。”

這下,我反而地慚愧起來,“究竟出了什麼事情?”

“你是不是曾經在韋教授那裡戒過毒?”他忽然地問我道。

我大驚,完全地沒有想到他竟然會問我這樣一個問題。我即刻發現了自己的失態,但是已經晚了。

“警察先生,你要注意自己的語言。你可是警察,這樣的事情是不可以開玩笑的。我是市衛生局的局長助理,而且以前還是醫生,你說我會去沾染上毒品那樣的玩意嗎?”隨即,我冷冷地道。

他看着我,看得我心裡毛毛的,“對不起,我們也是聽韋教授診所裡面的一位護士在說。”

“沒有證據的事情希望你們不要隨便講,你們是警察,應該知道相關的法律條款。”我依然冷冷的,不過心裡卻在飛快地思索着其中的關鍵。肯定是那個瘦護士,她知道多少情況?我記得當時韋一笑並沒有讓她看到我戒毒的過程的。如歌是後來韋一笑對她講的呢?我心裡想道,不敢確定。

“好吧,我們不談這件事情。”警察說道,“那麼,我這樣問秦助理可不可以?韋教授私下給病人戒毒的事情你知道嗎?”

我“愕然”地看着他,搖頭道:“我不知道。不過韋教授這個人很難說的,他是一個搞科研的狂人。只要是醫學上的難題他都會感興趣的。”

我這句話說得很模糊,而且很正確。但是我並沒有談及到他的對與錯。

“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沒有談及過這樣的事情?”警察問道。

我搖頭,“沒有。不過,他以前的有個配方在我手上。但那個配方不是戒毒的,是治療陽痿的。”

說謊話必須一大半真的,然後加入一部分

假的,這樣纔會讓人相信。我知道這個道理。

“這樣啊。那好吧。我們今天就談到這裡。對不起,秦助理,你愛人生病了還把你叫出來,真不好意思。”警察站了起來伸出手對我說。

我去和他握了一下手,“沒事。配合你們的工作是我的義務嘛。不過,我希望你們今後對某些事情一定要經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後再說,否則的話,那可是會犯錯誤的。”

“對不起。”他朝我微笑着歉意地道。

“你能夠告訴我嗎?韋教授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我很想知道這個答案。

“一位吸毒者在他那裡戒毒,結果死亡了。”他告訴我說。

我大驚。

我很想問那個死亡的戒毒者的名字的,但是我不敢。我怕被警察懷疑,還害怕聽到一個名字——慕容嫣兒。

從茶樓出來後我回到了醫院。沒去小然的病房,而是直接去到了醫院的人事處。

可是,我沒有看到孫處長。問了問處室裡面的人,他們對我說不知道,隨即卻是一種奇怪的笑容。

我暗自納悶——爲什麼那樣笑?猛然地似乎明白了,急匆匆地朝嶽院長的辦公室跑去。

敲門,“誰啊?”裡面傳來了那個熟悉而又陌生的聲音,聲音有些沙啞。

我推開門,發現嶽院長坐在他寬大的辦公桌後面,辦公桌的前面坐有一個女人,我看見的是她的背影,從她豐腴的背影上我完全地可以認出她正是孫處長。

“嶽院長,在忙嗎?”我朝他笑。

背影轉過了身來。果然是她。她看了我一眼,僅僅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後起身朝我的方向走來。“孫處長。”我朝她打了個招呼。

我沒有想到的是,她竟然沒有理我。她徑直地走出了辦公室,將我當成了陌生人,當成了空氣。我知道,昨天晚上我的那種態度讓她生氣了,或許是傷心了。

我有些尷尬。

“秦局長,你今天怎麼有空啊?”嶽院長在熱情地招呼我。他是院長,就是不一樣。

“我老婆今天舊病復發,一大早就到醫院來住院來了。我順便來看看老領導。”我笑着說。

他從座位上站了起來,過來和我握手,然後把我請到會客區的沙發上面坐下,“怎麼樣?問題嚴重嗎?這樣,我馬上給病房打個電話。”

“不用麻煩了。”我急忙地道,“我是從這裡出去的,對科室熟悉得很。您忙,別管了。”

“也是。”他笑道,“怎麼樣?現在你在市衛生局應該很習慣了吧?”

“還是當醫生舒服。”我違心地說道。

讓我沒想到的是,他竟然在點頭,“是啊,當醫生單純。每天上下班,不會操那麼多心。”

“是啊。”我心不在焉地道,“嶽院長,聽說韋教授出事情了。有沒有這回事情?”

“你沒給韋教授打電話?”他

問我道。

我搖頭,“昨天晚上孫處長打電話給我,我老婆生病了,而且心情不好,我們正吵架。所以我把她電話給掛了。您看,她現在還在生我的氣呢。今天一大早我發現我老婆的臉色不對,於是急忙地把她送到醫院來了。這不,我還沒來得及打電話呢。”

其實,我幾次都準備給韋一笑打電話的,但是我忍住了。因爲我害怕自己被捲入到裡面去。特別是今天那兩位警察來找了我之後,我更加擔心了。不過,我記得當初自己把慕容嫣兒介紹到他那裡去的時候他堅決地不讓我親自帶她去的,現在,我似乎終於明白了他的意思了——看來他早就預感到了危險的存在,所以並不希望我被捲入進去。那樣的戒毒方式肯定是非常危險的,特別是在試驗階段。不過,現在我的心裡已經非常明確了——韋老師不會說出我來的。不然的話,當初他爲什麼要阻止我帶慕容嫣兒去他那裡?很明顯,今天的那兩個警察是在詐我。

想到這裡,我心裡頓時輕鬆了許多。

“這樣啊。我說呢,我剛纔就覺得孫處長很奇怪。原來是這樣。沒事,抽空我替你向她解釋一下。”他笑着說。

“嶽院長,那倒不用。我自己去給她解釋吧。究竟韋教授出了什麼事情?”我着急地問道。現在,我已經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但是我着急的是想知道那個死了的人究竟是不是她,慕容嫣兒。

“他私自開設戒毒門診,沒有任何相關執照。結果死了人。”嶽院長嘆息道。

“他人呢?現在在什麼地方?”我問道。

“被警察帶走了。判刑、罰款是肯定的。”他搖頭嘆息。

“死的人有什麼背景沒有?會不是賠償很多錢?”我問道,這纔是我最想知道的。所以,我在問了這句話後便開始急切地看着他,心裡惴惴的。

“這個我不知道。好像是一個女孩子。據說還很漂亮。”他說,“我也不大方便仔細地問。”

他的話已經讓我感到慌亂了,女孩子,還很漂亮,這極有可能就是慕容嫣兒啊。

“謝謝。我去看看孫處長,順便給她道歉。”我說。

“小秦啊,我覺得這件事情你還是少去過問的好。現在其他的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呢。”他對我說道。

“韋老師和我是朋友,我不能不問。”我說,說得冠冕堂皇。

“那也得分時候。小秦,我可是爲了你好啊。何況,現在孫處長懷孕了,你不要去打攪人家。”他說。

我一怔,隨即點了點頭。

“我擔心韋老師拿不出那麼多錢去賠償,那樣的話到時候可能在量刑上對他不利。”我擔憂地說。

“你是公務員,又是領導幹部。你能夠拿出多少錢?”他看着我問我道。

我再次一怔:是啊,這裡面好像並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啊。可是,難道我就這樣眼睜睜地看着韋一笑被重判不成?

(本章完)

第一卷_第四十章第四卷_第二十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上)第一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七十二章第四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四十八章第一卷_第四十三章第六卷_第二十三章第五卷_第四十一章第二卷_第五章(下)第五卷_第四十二章第四卷_第七十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一卷_第二十二章第三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二章第四卷_第五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一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二十四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五章(上)第五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六章第六卷_第四十六章第六卷_第二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五十一章第六卷_第十三章第六卷_第三十章第五卷_第七十五章第五卷_第二十章第五卷_第四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三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四卷_第二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十六章第一卷_第三章第五卷_第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二章第四卷_第三十五章第五卷_第五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十一章(下)第四卷_第六十五章第六卷_第八章第四卷_第六十七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二章(下)第二卷_第一章第四卷_第六十八章第六卷_第三十四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五卷_第五十一章第二卷_第十四章(上)第一卷_第三十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章第四卷_第四十五章第六卷_第十八章第三卷_第四章(下)第二卷_第十五章(上)第一卷_第二十一章第五卷_第七十二章第一卷_第二十四章第一卷_第三章第五卷_第三十六章第三卷_第三十四章第五卷_第九章第二卷_第十一章(下)第四卷_第十七章第五卷_第五十五章第三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四章(下)第二卷_第九章第二卷_第七章(上)第三卷_第三十七章第四卷_第二十八章第三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二章第四卷_第三章第三卷_第三章第六卷_第五十七章第六卷_第三十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九章第四卷_第七十五章第四卷_第六十三章第五卷_第十三章第四卷_第十九章第六卷_第一章第一卷_第四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八章第四卷_第三十九章第二卷_第二十三章(上)第五卷_第六十章
第一卷_第四十章第四卷_第二十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上)第一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七十二章第四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四十八章第一卷_第四十三章第六卷_第二十三章第五卷_第四十一章第二卷_第五章(下)第五卷_第四十二章第四卷_第七十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一卷_第二十二章第三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二章第四卷_第五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一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二十四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五章(上)第五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六章第六卷_第四十六章第六卷_第二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五十一章第六卷_第十三章第六卷_第三十章第五卷_第七十五章第五卷_第二十章第五卷_第四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三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四卷_第二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十六章第一卷_第三章第五卷_第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二章第四卷_第三十五章第五卷_第五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十一章(下)第四卷_第六十五章第六卷_第八章第四卷_第六十七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二章(下)第二卷_第一章第四卷_第六十八章第六卷_第三十四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五卷_第五十一章第二卷_第十四章(上)第一卷_第三十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章第四卷_第四十五章第六卷_第十八章第三卷_第四章(下)第二卷_第十五章(上)第一卷_第二十一章第五卷_第七十二章第一卷_第二十四章第一卷_第三章第五卷_第三十六章第三卷_第三十四章第五卷_第九章第二卷_第十一章(下)第四卷_第十七章第五卷_第五十五章第三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四章(下)第二卷_第九章第二卷_第七章(上)第三卷_第三十七章第四卷_第二十八章第三卷_第七章第三卷_第二章第四卷_第三章第三卷_第三章第六卷_第五十七章第六卷_第三十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九章第四卷_第七十五章第四卷_第六十三章第五卷_第十三章第四卷_第十九章第六卷_第一章第一卷_第四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八章第四卷_第三十九章第二卷_第二十三章(上)第五卷_第六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