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娟拿到了提前撤櫃退還的租金,但她在展覽館的櫃檯裡還有很多的商品,要想神不知鬼不覺地撤走,搬到一個新的地方,還是需要一點時間。
楊秀芸很爽快地答應她,承諾等她櫃檯裡的商品完全下櫃,全部撤出展覽館之後,再將展位租給新的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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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娟的展櫃上方很快打出了“暢銷商品特賣”的橫幅,櫃檯上只有一個營業員,她一邊銷售一邊清點商品,顯得十分繁忙。
馮娟在監控辦公室的監視屏上看着營業員忙得不可開交的樣子,卻無法前去幫忙……時間很快過去了兩個小時,進度依然緩慢,急性子的馮娟急得只能在監控室裡不停地踱着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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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偉在展覽館內左顧右盼,足足等了馮娟兩個多小時,仍然不見她的蹤影。他只得厚着臉皮前去她的櫃檯探查詳情,隨即便見一個營業員正在把部分商品往袋子裡裝,不禁好奇地問:
“你們這是要撤走嗎?”
營業員得到過馮娟的指示交代,自然不會說實話,便告訴他——她只是在清點庫存,準備把櫃檯裡的舊貨清點好了,退還給供貨商,因爲馬上要上新的商品了。
李東偉繼續追問老闆馮娟的去向,營業員則告訴他,老闆今天進貨去了,有可能不回來了。
李東偉從不相信任何人,繼續在櫃檯邊左等右盼了半個鐘頭,仍然不見馮娟的到來,只好悻悻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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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娟在監控室看到李東偉離開,鬆了口氣似得淡淡嘆息了一聲,隨之,背後的門聲一響,楊秀芸推門進來了。正當這時,監控視頻上顯示華奮強邁着步子朝着馮娟的櫃檯走去。
秀芸見此情形,不由得感嘆道:“娟姐,你夾在這兩個男人的中間,活得真累呀。”
說這話時,秀芸和馮娟齊齊看到,屏幕上的華奮強與李東偉對撞而來,雙雙見面了——
奮強到傢俱展銷廳找營業員收到傢俱預訂款時,聽說了早前馮娟櫃檯發生的騷亂,便想要到馮娟的櫃檯處安慰她幾句,順便繼續勸說她退掉展覽館的貨櫃,到他工廠去合夥做生意。不料,他在北大廳的出口處與李東偉撞了一個正着。
奮強看見李東偉,一股怒火升起,便一下子攔住了李東偉,質問他:“我問你,你爲什麼派人到馮娟的櫃檯搗亂?”
李東偉無賴之心又起,打算來個死不承認:“我可沒有叫人來搗亂……你可別胡說!”由於心虛,他邊說邊走,卻被奮強攔住了。
“你今天不說清楚你別想走。”奮強態度強硬,“你想賴是賴不掉的——聽說你的同夥都招了,口口聲聲說是你花錢僱他們乾的壞事!”
李東偉站住了,他眯縫着小眼睛,不削地看着奮強,說:“行啊,就算是我叫人乾的,你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奮強揮起拳頭朝着李東偉的臉上打去,“揍你!”
李東偉躲閃不及,被奮強一拳打倒在地。李東偉從地上爬起來時,又被奮強重重地打了兩拳。
奮強邊打邊罵道:“馮娟哪一點對不起你?你竟然這樣對她!我替她收拾你,讓你長點教訓!”
李東偉捱了幾拳之後終於反應過來了過來,開始反擊。他揮舞着拳頭向奮強襲來,這一記卻被奮強輕易地躲過了,隨之,他的身上又捱了幾拳。李東偉連打帶踢,又抓又扯,什麼招式都用上了,可他那細胳膊細腿兒的拳腳,只是不痛不癢地打在奮強身上,反而奮強的幾次出拳打得他差點爬不起來了。你來我往雙方打了十幾個回合,李東偉漸漸地體力不支,他開始意識到了自己身處劣勢……
這時,李東偉突然閃至一邊,趁奮強還未上前時,慌忙地從他的身上掏出了彈簧刀,看那樣子,是決意要與奮強拼命了。
他迅速按下彈簧開關,揮舞着彈簧刀,高聲嚷着:“老子也不是好惹的,我要讓你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說着,就用刀子向着奮強猛戳過去。奮強見狀,急忙躲閃——在這關鍵時刻,展覽館的保安衝了過來,用電警棍把李東偉手中的彈簧刀打落在地,痛得李東偉抱着持刀手腕哇哇大叫:“保安打人啦!打死人啦!……”
一臉威嚴的民警絲毫不顧他的叫喚,氣勢逼人地站在他面前,讓這個無賴頓時不敢喊叫了。
民警嚴厲地對李東偉說:“你手持管制刀具在公共場合行兇,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你得跟我到廣場派出所一趟。”
李東偉頓時傻眼了,他用手指着奮強,說:“是他、他,先動的手……他先打人,民警,你看……我的臉……哎呦,好疼呀……”他用手摸着被打青了一塊的臉。
民警扭頭對奮強說:“你也一塊去。”
兩人隨即被民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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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芸看着剛纔監視屏幕上所發生的一幕之後,內心的氣惱再次升級,壓不住火地說:
“娟姐,你看見了吧——這兩個男人沒有一個是省油的燈。我看你的櫃檯最好今天晚上連夜撤出,你神秘消失算了,免得夜長夢多,再生出什麼可怕的事端來。”
馮娟很是爲難地想了想,說:“連夜撤出……恐怕不方便吧。”
秀芸拍着馮娟的肩膀,說:“有什麼不方便的,我與保安打個招呼,叫他們全力配合你的撤櫃。你別再磨磨唧唧的,做事果斷點,別再捲入這個是非之地了。”
馮娟答應了,爲了儘快撤出,她只好把她的商品全部搬回租住小屋暫時堆放着,等以後找到了口岸再拉出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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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馮娟在緊張地連夜搬運商品,那邊李東偉和華奮強被叫到了廣場派出所裡,被民警分別詢問。
處理李東偉和華奮強打架鬥毆案子的民警姓王,叫王德海,人稱“王警官”,他以繳獲李東偉的彈簧刀爲突破口,對李東偉展開了審訊。問李東偉的彈簧刀是從那裡得來的,李東偉開始說是朋友送的,卻始終說不清楚是哪一位朋友,他支支吾吾地說了半天一直不肯說實話。實在沒法交代,李東偉乾脆就說他在路上撿到的。
說到與奮強鬥毆之事,李東偉把全部責任推給華奮強,把自己說成是受害者。
王警官很快從華奮強和李東偉的詢問筆錄上了解到了事情的起源,原來他們兩人打架鬥毆是爲了一個女人——馮娟。
王警官對這個馮娟還有印象,在前天他處理幾個混混到她那裡搗亂時見過她,這個女人相貌平平,沒有一點特別引人之處,卻引來了兩位男人爲她爭風吃醋,大打出手,實在不可理解。
王警官准備給予這兩位在公共場合打架鬥毆的男人治安拘留十五天的處罰。這時,展覽館的項目負責人楊秀芸,在外面敲窗,找他有事商談。
原來,她是爲了華奮強而來,她把華奮強與李東偉的鬥毆說成了華奮強見義勇爲,應該受到表彰,希望警官給予通融把華奮強放了。廣場派出所長期以來與展覽館的關係融洽,楊經理又親自出面說情,王警官當場將奮強放了,只將李東偉送往監獄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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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芸把華奮強從廣場派出所接出來之後,以她很久沒有與奮強兩人一起吃飯爲由,提出由她做東,請奮強到CD市有名的皇城老媽火鍋去吃火鍋。秀芸剛幫自己解了個大圍,奮強找不出拒絕的理由,只能答應。
走出派出所,秀芸就把她新買的桑塔納轎車鑰匙交給奮強,並說:“你來開車,你的駕駛技術比我好。”
華奮強坐上新車駕駛室的座位,左看右看,不禁讚歎道:“想不到你留職停薪才短短的半年時間,就賺了一輛轎車了,真讓人嫉妒。”
哪知,楊秀芸卻似乎毫不在意地接道:“如果你喜歡,我送給你。”
奮強連忙擺手:“這麼貴重的東西,我可不敢要。”
秀芸卻以開玩笑的口氣勸道:“我不是你合夥人嗎?這個就當是傢俱廠的公車,老闆你可要物盡其用,幫我多賺點錢啊。”
這話一出,又把奮強的拒絕堵了回去。他只得發動了車子,向着皇城老媽火鍋店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