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萬靈共存,妖魔理當被斬盡殺絕,可這又誰定的天理?無所謂善惡哲理,每個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義,故每個生命的機會都是一樣的——若所謂道義奪走了屬於他的機會,大可自斬一條血路,奪回本應擁有的一切。——天道的平等不是所有生命都承受的來的,倘若只有弱肉強食,天地唯存生靈塗炭,若一切的努力都只爲生存而奮鬥,又何來人世繁華——天下的立場太多,爲仙者能守護的也只有屬於凡人的一番天地——世道無常、輪變滄桑,是非衡於人心,取捨標於墨準,完璧尚有瑕、白狐亦難純,假如世上當真狹隘得只容的下一方立場的話,論及取捨,何人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