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的故事凱文在出刊之前就已經在雜誌的論壇裡面公佈了,自從公佈後,那些偵探迷們便心癢癢的,一直都渴望着能早點看到這一個故事。所以,在拿到《文風》雜誌的時候,他們便開始認真的看了起來。
首先是故事的第一章《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時常徹夜不眠之外,早晨總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爐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遺忘的手杖。這是一根很精緻而又沉重的手杖,頂端有個疙疸;這種木料產於檳榔嶼,名叫檳榔子木。緊挨頂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寬的銀箍,寬度約有一英寸。上刻“送給皇家外科醫學院學士傑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們贈”,還刻有“一八八四年”。這不過是一根舊式的私人醫生所常用的那種既莊重、堅固而又實用的手杖。
“啊,華生,你對它的看法怎麼樣?”
福爾摩斯正背對着我坐在那裡,我原以爲我擺弄手杖的事並沒有叫他發覺呢。
“你怎麼知道我在幹什麼呢?我想你的後腦勺兒上一定長了眼睛了吧。”
“至少我的眼前放着一把擦得很亮的鍍銀咖啡壺。”他說,
“可是,華生,告訴我,你對咱們這位客人的手杖怎樣看呢?
遺憾的是咱們沒有遇到他,對他此來的目的也一無所知。因此,這件意外的紀念品就變得更重要了。在你把它仔細地察看過以後,把這個人給我形容一番吧。”
“我想。”我儘量沿用着我這位夥伴的推理方法說,“從認識他的人們送給他這件用來表示敬意的紀念品來看。摩梯末醫生是一位功成名就、年歲較大的醫學界人士,並且很受人尊敬。”
“好哇!”福爾摩斯說:“好極了!”
“我還認爲,他很可能是一位在鄉村行醫的醫生,出診時多半是步行的。”
“爲什麼呢?”
“因爲這根手杖原來雖很漂亮,可是,已經磕碰得很厲害了,很難想象一位在城裡行醫的醫生還肯拿着它。下端所裝的厚鐵包頭已經磨損得很厲害了,因此。顯然他曾用它走過很多的路。”“完全正確!”福爾摩斯說。
“還有,那上面刻着‘c.c.h.的朋友們’,據我猜想,所指的大概是個獵人會(因爲獵人(r)一詞的頭一個字母是h,所以華生推想c.c.h.可能是個什麼獵人會組織名稱的縮寫字。);他可能曾經給當地的這個獵人會的會員們作過一些外科治療,因此,他們才送了他這件小禮物表示酬謝。”
“華生,你真是大有長進了,”福爾摩斯一面說着,一面把椅子向後推了推。並點了支紙菸,
“我不能不說,在你熱心地爲我那些微小的成就所作的一切記載裡面。你已經習慣於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也許你本身並不能發光,但是,你是光的傳導者。有些人本身沒有天才,可是有着可觀的激發天才的力量。我承認,親愛的夥伴,我真是太感激你了。”
這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故事的第一章前面部分內容,簡單的幾百字已經看錶現出了福爾摩斯偵探能力水平了,這種水平的體現不僅僅是查出多少複雜的案子,而是從而感染了身邊的朋友。讓他們也成爲了一位邏輯推理能力特別強的人。
所以,那些偵探迷們這個時候興奮極了。或許當自己看完了凱文寫的一系列偵探小說後。也能像小說中的華生一樣漸漸地有了超強的推理能力,那樣的話簡直棒極了。
“我的天啊。或許英國的偵探們都應該來讀讀凱文寫的福爾摩斯系列的小說,我想他們會從中收穫頗多的。”這個時候許多讀者們都感嘆到。
於是,懷着好奇的心,他們繼續的往下看着,一直到看完了凱文這一次連載的三個章節的內容。由於只是簡單的三個章節,所以他們花的時間也並不多,很快也就看完了。
毫無疑問,這三個章節的內容也足夠看出了《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的故事精彩了。所以,他們都紛紛表示着期待下一次的連載。
“這真是一個不錯的故事,我非常的喜歡,希望凱文下一期連載的時候能多連載幾章內容,三章太少了,一點也不過癮。”
“親愛的凱文,你能連載多幾個章節嗎?我也感覺三章有點少,我非常喜歡這個故事。希望你後面能把它們寫的更加的精彩。”
“凱文用了一章左右的篇幅來講述離奇的“巴斯克維爾的傳說”,讓我頓時覺得這是一件神秘而驚險的案件,最後的故事結局會是怎麼樣呢?我太好奇了,凱文,求你了,你下次一定要連載多幾個章節哦。”
“簡直太棒了,這又是一個精彩的偵探故事,真是太感謝凱文了,總能在每個故事裡面給我不一樣的感覺。或許這就是天才作家和普通作家的區別吧。反正有了凱文的文章出現後,我已經很少閱讀其他作家的作品了。”
由於有了專門的《文風》論壇,所以這個時候那些看完了連載的章節內容的讀者們都跑到了論壇裡面發表了帖子,表達了自己對下一期內容的期待和建議。
在這些讀者的發帖下,《文風》雜誌的論壇也一下子就熱鬧了起來。特別是在一批接着一批的讀者的發表言論後,《文風》論壇的人氣指數又再次擠到了英國網絡論壇的前面了。
一個文學論壇能有這樣的網絡人氣指數,這絕對是絕無僅有的。所以,許多關注網絡人氣動態的專家和相關人士也都非常的驚訝。
“《文風》雜誌到底是一份怎麼樣的雜誌,爲啥它會有如此的魅力。”這是他們此時普遍發出的感嘆。
是的,許多人也都會有這麼一個好奇,《文風》雜誌到底是一份怎麼樣的雜誌?凱文寫的福爾摩斯故事到底有多精彩?爲什麼許多人都會對它如此的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