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梅嫁給張家老二後,就過起了被捧在手心裡的生活。
張家老二從不捨得讓她動手幹活,洗衣做飯全都自己攬下,以至於張大嫂對李如梅心生不滿,常拐彎抹角地數落她的不是,
她心裡本就忘不掉王元安,如今又與大嫂不合,讓她覺得很是難過,漸漸地就變得沉默,常躲在房裡不願出門。
不久後的一天,村裡來了三個道士,張家老二怕她待在家裡悶壞了,非要拉着她去看道士做法。
當她時隔五年再次見到王元安時,內心竟沒有一絲喜悅,除了震驚,只有無限的煩亂和愧疚。
她如今已爲人妻,已違背與他的誓言,她此生都沒有臉再見他。她找了個藉口,就獨自跑回了家中。
但她的背影已完全落入了王元安眼裡,哪怕她如今挽着婦人的髮鬢,他依舊能認出她來。
從那以後,李如梅未再睡過一個安穩覺,她只要合上眼睛,就會看到王元安那張比以前更爲俊朗的臉龐,就會想起兩人曾在星辰下許的誓言,想起他在她脣上留下的一吻。
不知不覺中她拒絕了張家老二的觸碰,拒絕他再對她做出親暱的舉動。被冷落的張家老二不知自己做錯了什麼,但又不敢多問,怕惹媳婦不高興。可他待李如梅還是一如既往的好,甚至比以前更好。
李如梅覺得對不起丈夫,卻又忘不掉王元安。於是她開始打扮自己,每天都到村裡串門,甚至還故意說話惹大嫂不高興,希望以此來引起他們的憤怒,讓他們將自己趕出家門。
她本就容貌姣好,打扮起來更是嬌豔動人,丈夫非但沒有嫌她過於妖豔,反而對她更是欲罷不能。在她與大嫂發生爭執時,還極力維護她,依然視她爲寶。
她曾在村裡遇到過王元安,兩人擦肩而過時,那種心痛的感覺讓她喘不過氣來。她想叫他,向他解釋,可她始終無法啓齒。
就在伍家老二失蹤之後,她氣沖沖地
上山去找王元安,因爲她知道王元安根本就不是個道士,根本就不懂做法,所有的詭異,一定都是他一手策劃的。
當她向王元安討要丈夫時,卻反被嘲諷了一番。王元安罵她不信守承若,罵她喜新厭舊,甚至還罵她是個蕩婦。
她卻沒有因此而生氣,反覺得倍感內疚。她跪在地上,哭着向王元安講述了自己這五年來的經歷,講述了自己這五年來對他的相思之苦。她從不奢望王元安能原諒她,只求他能把丈夫還給自己,
可王元安非但沒把丈夫還給她,還將她抱起,走入了臥室。他將她壓在身下,用自己全身的力氣告訴她,這五年來他對她的思念是有多麼的熱烈。
李如梅雖已爲人婦,卻從未感受過這般水乳交融的感覺,那是她與張家老二永遠也無法達到的境界。
或許是隱忍了太久,兩人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從此,李如梅常偷偷跑往道觀找王元安,王元安也會趁着天黑潛入張家。兩人就在張大嫂的眼皮子底下夜夜廝守,過着夫妻般的甜蜜生活。
漸漸地,李如梅忘了丈夫對他的好,忘了她已爲人妻,也沒有了任何的愧疚。
張大嫂一直沉浸在失去丈夫和小叔子的悲痛中,竟也沒有發現家中的醜事。
李如梅爲了掩飾她與王元安的關係,兩人在衆人面前從未說過一句話,也未表露出一絲的曖昧。她甚至還故意與李老闆走得親近,以此來轉移大家的視線,讓人誤以爲她與李老闆的關係非比尋常。
自從李運財識破了王元安的棺木流血,兩人又是故友,於是便在王元安的說服下,加入了他們所謂的“復位大業。”
起初李運財有所猶豫,畢竟這是謀反的大罪,一旦他們的陰謀暴露,將會受到最爲慘烈的酷刑處置。
花娘卻不以爲然:“怕什麼,這可是咱們飛黃騰達的機會。倘若建文帝奪回皇位,那咱們也算是復位的大功臣了,
怎麼說也得混個一品大員噹噹,總比接頭賣藝強,更比待在這破村子裡好。”
“可這畢竟是謀逆的大罪,誰做天下又有何區別呢?說來說去,這大明的天下還不都是他們朱家的嗎?”
“這怎麼能一樣呢?”花娘勸道,“你想想,朱棣當皇帝,咱們一點好處也撈不着,但如果建文帝復位,那咱們可就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了。”
見李運財還猶豫不決,花娘便繃着張臉威脅道:“你若是不答應,那我就帶着孩子回孃家,以我花娘的姿色,還不信找不到一個比你李運財強的。跟着你那麼多年,不是風餐露宿,就是飽經風霜。你什麼時候才能讓我過上好日子,才能讓我吃香的喝辣的?”
李運財拗不過花娘,只好答應了。
爲了以表對建文帝的忠心,王元安給他們每人發了一個藥丸,並讓他們服下。
藥丸需每三天服一次解藥,如若不然,將會毒發身亡。
李運財曾嘗試過毒藥發作的滋味,就像是萬箭穿心,被萬蟻蝕骨,根本就是常人所無法容忍的。
據他所知,王元安和胖瘦道士也同樣服用了藥丸。
他們的主人每三天出現一次,除了給他們服下解藥,還要對他們下達新的命令,但他們從未見過主人的真實面目,因爲他每次出現都帶着一副牛頭面具。
破棺不久,他們便收到了新的指令。要求他們在暗中傳播一條消息,就說豆豆爹生前留下不少金銀珠寶,其中就有一顆價值連城的夜明珠,是他在燕京買的一處別院的水井裡打撈所得。
於是,李運財在王元安的提議下,先從張家兩兄弟下手。
他利用去張家喝酒的機會,假意酒後失言,說豆豆爹曾告訴他,自己收藏了一顆夜明珠。他曾悄悄潛到豆豆家院中,確實看到槐樹上發出了一陣亮光,看來豆豆爹入殮時,並未帶走陪葬,還藏在了大槐樹裡,可他一人膽小,不敢冒險去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