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聽着聽着,又沒按捺住,火爆脾氣又上來了:“你TM這是獅子大開口啊?你生了孩子後就在家做全職太太,一分錢也沒掙過,都靠我兒子辛苦養家,你還想分家產?做夢,孩子你別想帶走,家裡的錢你一分錢也別想拿走!”
這次別說喬明朗和她的律師,就連高家明的律師也不高興了,臉越來越黑,當事人這麼沒素質,他真心覺得丟臉啊!但是,誰讓人家請了他呢?他既然已經代理了這個案子,就得努力幫他們打贏官司。他看了眼高家明,高家明立刻心領神會,讓高家欣陪劉玉梅去外面等會兒。
高家欣哪裡願意錯過這樣的好戲,當然不肯走了,高家明站起身來,將她們兩人強行帶出去。
高家明進門後,平復了一下心情,這才說明自己的條件:兒子歸他,喬明朗每個月給2000元撫養費,直到兒子滿18歲;房子和車子都跟喬明朗無關,都是他父母出錢給他們買的,戶主也是寫的他母親的名字,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其他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
兩人的條件,一看就是對立的,即便是雙方律師再三協商,最終依然是失敗告終。
雙方不歡而散,高家明帶着家人去他的律師那裡,劉玉梅和高志遠死也不肯走,要讓喬明朗把孩子交出來。
喬明朗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說他們大鬧律所,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營業,給他們造成了幾百萬的損失,當即就要打110報警,這才把劉玉梅和高志遠嚇走了。
高家明看了一眼喬明朗,自始至終,她都在旁邊冷眼看着,一句話也沒說,由她的律師全權代理談判。他忽然發現自己看不懂她了,唉,好頭疼!
高家明帶着聒噪的父母和二姐,去了自己律師的律所裡,再次展開分析,看到底哪種方式對他們最有利。
高家人既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又不想分一毛錢給喬明朗,這可真是不好辦啊!
律師再三跟高家明說,孩子的撫養權很難爭,孩子越小,越容易判歸母親。
法律有明確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而哺乳期是指產後產婦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時期,就是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一般長約10個月至1年左右。
小墾丁現在還不滿一歲,還沒過法定哺乳期,原則上是會判給女方的。
劉玉梅不滿地插嘴:“她哪有給孩子餵奶?孩子從生下來到現在都是吃奶粉!就她那乾癟癟的胸,能有奶水?一口奶她也沒給孩子餵過!”
高家明的臉紅了,母親當着他的面,跟他請來的律師討論他妻子的胸,真心很尷尬!
律師的臉也紅了,他深吸一口氣,一再忍耐這家人的無知和囂張。
“
媽,別說了……”高家明開口。
“爲啥不讓媽說你不會還維護那個臭女人吧?”劉玉梅眉毛倒豎反問。
“媽,你先別說了行嗎?”高家明也被氣到了,真想把他母親請走,一直在這兒聒噪,能有什麼用?轉過頭來,他臉色鐵青地對律師說道:“我兒子是吃奶粉長大的,平時也多是由爺爺奶奶帶,這些應該能說明喬明朗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而且,喬明朗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她根本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律師的臉色這纔好看了一些,總算當事人中還有個正常人,他點點頭:“的確,這些都是很重要的證據,法官會綜合考量社會關係、經濟收入來決定把孩子判給誰。”
劉玉梅又忍不住插話:“對了,她母親看病時,還是我們給了她一百多萬元,那些錢可都是有記錄的,她都沒還,我們也沒好意思問她要。”
提起這個,律師剛好有話要問:“她母親是您弄傷的?”
劉玉梅一縮頭,又不怕死地辯解道:“哪啊,就是她自己摔倒的!我們那天剛好在場,看到她自己摔了,就送她去了醫院,她們沒錢,我們還幫她墊了錢。沒想到,好人沒好報,人家反過頭來訛我們!”
劉玉梅說得十分順溜,謊言說了一千遍,也許連她自己都以爲是真的了。
高家明咳嗽一聲,還是把他了解到的真實情況說了出來,的確是劉玉梅把人撞倒的,但劉玉梅不是故意的。而且,他認爲,這件事很容易推翻,因爲當天是在家裡發生的事情,根本沒有外人看到,喬明朗他們那是自說自話,即使放到法庭上說,也不足爲信。
律師的眉頭舒展開來,的確,這個問題,似乎也是可以推翻的。
接下來就是分財產的事兒了,高家明有些得意地跟律師說,房子真的是他母親的名字,喬明朗一分錢沒出,肯定沒有她的份兒。至於公司,他也早已將公司的法人變更爲他父親,現在他現在在公司就是一個免費打工的人,喬明朗要分錢,那就來分吧。至於其他財產,他還有兩萬塊存款,可以分給喬明朗一半。
律師邊聽邊記錄,內心卻在感嘆這個男人的狠決。縱使他打多了離婚官司,看慣了夫妻撕破臉的醜陋,看慣了夫妻爲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使的各種手段,他也得承認,高家明的段位不是一般的高。
“高先生,你所說的這些全部屬實嗎?我希望你對我坦誠相待,不要隱瞞什麼,以免讓對手鑽了空子。”最後,律師又問了一句。
“全部屬實,其他的真沒有了。”高家明面不改色地說。他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東四環的那套房子,但是,他不打算說出來,那棟房子他連父母都沒打算告訴,喬明朗又怎麼可能知道呢?
“好了,事情的大概情況我都瞭解了,還有些事,我要交代你們一下……”律師心照不宣地說。
打官司靠的是真憑實據,但證據是可
以稍作改變的。恩,你懂的。
“這麼說,我們有很大的勝算?孩子能搶回來,家產能保住?”高志遠問。
“有一定的勝算,我會盡力的。”律師點點頭,沒有把話說死。
這邊,高家明一家人覺得勝券在握,那邊,喬明朗仍然不動聲色。高家明派人去打探她,更想跟蹤到小墾丁的蹤跡,把孩子搶回來,但什麼也沒查到。
兩個月後,開庭。
高家明的律師一進場,眼皮就一跳。旁聽席上怎麼那麼多人?他沒想到一個普通的離婚官司竟會有這樣大的陣仗,可見女方是鐵了心要將事情搞大,今天的官司輸定了。
離婚官司,一般現場人很少,除了當事人雙方及其父母外,幾乎沒有別人了。而喬明朗不知從哪裡請來三個記者,說這是比較特別的有新聞價值的離婚案件。此外,還有五個人作爲原告證人出庭。總之,喬明朗這邊可謂聲勢浩大。
高家明一家人也沒想到現場會有這麼多人,甚至還有記者的出現。高家明有些驚慌,他的形象啊,他的離婚官司要是被這些八卦的記者寫了刊發出來,勢必1會影響他的公司前景啊!劉玉梅也吃了一驚,隨即罵了一句“狗仔”,那句話聲音不小,全場人都聽到了,一下子靜了下來,三位記者的臉色跟紫茄子一樣,非常難看。
“哼,不懂裝懂、自以爲是的老太婆,高家明有你這麼個拖後腿、愛惹事兒的媽,真是省了我不少力氣呢!”喬明朗暗暗發笑。
開庭了,首先就夫妻共有財產如何分割,原告與被告各執一詞。
高家明說,公司是他父親的,他在裡面就是一個小打工仔。
喬明朗的律師溫柔一笑,高家明的律師卻眼皮突突直跳,果然,喬明朗的律師拿出一疊材料,說是高家明上個月變更公司法人的證據,他這是惡意轉移公司財產。
法官讓呈上證據,商議好久,宣佈證據有效。
接着是房子問題,高家明說他和喬明朗婚後買的那套六環的房子,其實是他父母的,首付是他父母付的,戶主也是寫的他母親的名字。
喬明朗的律師卻拿出了高家明私自過戶的證據,說高家明是惡意轉移房產;又拿出當初買房時的刷卡記錄——當時是把錢匯聚在喬明朗的卡里,刷的喬明朗的卡,銀行對賬單可是鐵一樣的證據,當然,律師說明了其中20萬是高家明的父母支援的,但不能因此說那個房子是高家明父母的。毫無疑問,那個房子屬於夫妻婚後共同財產。
“那是我們的血汗錢買的房子啊!”劉玉梅大喊。
“安靜!”法官嚴肅地說。
全場一下子安靜了。
喬明朗的律師又拿出了一份材料,高家明的律師心裡直打鼓,這份材料似乎很重磅啊,今天他看來是必敗無疑了。
果然,當喬明朗的律師開口時,引發了全場的軒然大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