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上頭的時候,或許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不是所謂的空間向量,也不是所謂的地理人文,而是曾經我和他相處的點點滴滴。思念如同洪水氾濫般,將我溺亡在其中。

回憶在張牙舞爪,將我拉進了無底深淵,肆意地撕扯着我心臟最後一塊角落。

“愛不愛還有那麼重要嗎?”

“談戀愛有什麼意思?”

“別了,我看到你都怕了。”

“……”

他的話語常在我的腦海裡迴響。

我突然感到很迷惑,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些什麼?

也許他愛不愛於我而言已經不重要了,可戀愛,真的沒有意思嗎?

我很篤定:沒意思的是人,而不是戀愛。

所以,沒意思的,是我。

沒錯,很多事情我是可以一個人去面對,很多困難我也可以自己一個人去克服,可我內心告訴我,假如此刻他在我身邊,我會遠比現在從容的多得多。

可我沒有他,我只能咬緊牙關堅強的去面對這一切艱難險阻,哪怕被生活傷的遍體鱗傷,但只能爬起來繼續戰鬥。

很多時候,我都不明白爲什麼會存在快餐式戀愛這種毀三觀的東西。

它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它沒有任何包含真誠的成分,它只是曖昧,是荷爾蒙上頭,是慾望,是隨便玩玩,反正不是愛。

這樣次數多了以後,人也會變得麻木了。

愛會因此慢慢變成一場遊戲,人們只會絞盡腦汁想着如何去攻略人心,去博弈、較量,那麼還會有誰事後主動負起責任呢?

愛情本不應該是這樣子的。

愛應該是寫滿名字的草稿紙,愛是所有社交軟件都有他的影子,愛是聽到他的名字就會嘴角上揚,愛是跟朋友提起他時滿滿的幸福感,愛是看見他時眼裡的光,愛是無條件的信任他,堅定的選擇他,愛是自己不買東西都會省錢給他買好吃的,愛是不管發生什麼都沒有想分手的念頭,愛是跟爸爸媽媽分享我們故事時的美好,愛是爲了他縮小了圈子,斷聯了所有的男生,愛是時時刻刻的想念,愛是我今天吃了什麼,穿了什麼,遇見了怎樣的人,看到了怎樣的風景,我都想分享給他。

愛一個人也許會很容易,可若是想被愛,卻很困難。

曾經我也以爲將心比心就能換來真摯的感情,可時間和愛告訴我這很難捂熱一顆冰冷的心。太濃烈的東西總是不長久,像煙霧一樣,真真假假的看不清,風一吹就會散的。

很多時候我都在責怪自己不夠漂亮,假如我足夠特別,足夠漂亮,他大概也會捨不得我在他生命裡消失吧?

可惜我是那不起眼的張三李四,是芸芸衆生裡的普通人,我感動不了別人,更拯救不了自己病態的心理。

我告訴自己,現在能做的,就是風起時裹緊外套,認真生活,不停的向上。

因爲只有當人向前走的時候,苦纔會往後退。

“盡力之後,就隨緣吧。人的手就這麼大,握不住的東西太多了,要學會與自己和解。”

可我應該怎麼和解,看到與他相關的一切,我都會不知所措,心裡頭好像經歷了一場兵荒馬亂的戰鬥那般凌亂。

我明知道自己握不住,可還是可恥的懷着一些不應有的念頭。

大家都叫我朝前看,但我今天想的唸的全部都是他,我也想成爲更好的自己,可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把對他的思念刻在心上,我枉然是一座鮮活的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