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道袖中飛芒既急且疾,當衆人聽到破空之聲時,芒尖已經刺破了齊天光的喉嚨。
呼!
說時遲那時快,橫斜裡飛來一道黑影,與烏芒高速撞擊;巨大的反震力使兩樣物件各自彈射開去,烏芒釘在樹上,入木三分,黑影打中泥牆,砸出一個小坑。
再看齊天光,喉嚨雖在流血,所幸並不致命。
“誰?”馬花花厲聲喝問。
當然是我。
每天只能用一次的‘必中’技能,就這樣貢獻給齊天光了,想想還真有點不甘心。
“夫人不必急着報仇。”我深呼吸一口氣,拖着右腳走了出去。
每當運動太過劇烈,或是精神極度緊張的時候,我這條腿就會一陣陣刺痛。
“雲少爺,你管得太寬了吧?”比起昨天,馬花花的臉色更蒼白了。
“我只是不想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我硬着頭皮道。
終於到了揭露這場命案真相的時候……
問題是,我一個十來歲的孩子,這些江湖大佬會聽我講麼?
“你的意思是……齊天光他,並不是兇手?”張震獄盯着我說。
“當然不是。”我很肯定地說。
“雲少爺,這裡可不是讓你鬧着玩的地方。”阮媚娘道,“你這麼說,有根據嗎?”
“當然有。”我立刻道,“根據就是……齊天光他沒有認罪!”
噗……
衆人差點笑噴。
“哎呀,雲少爺,你再不走我可保不住你。”阮媚娘搖頭擺腰。
確實,大佬們的臉色都不好看。
尤其是馬花花。
“我不是亂說的。”我趕緊解釋,“你們仔細想想,要把黑蝙蝠的屍體掛上湖心石柱,至少得一炷香鐘的時間——大白天的,別苑裡又有好幾百口人,爲什麼愣是沒有一個人瞧見?”
“當然是因爲沒人想看血湖翻涌的恐怖景象。”李萬山道,“據說看多了,會被詛咒。”
“可還是會有人喜歡看吧?”我瞥了阮媚娘一眼。“再說了,血湖這麼寬,就算不想看,也許一不小心就看到了呢。”
“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這就是一個運氣問題,又能說明什麼?”張震獄搖頭道。
“這就說明了,掛屍體的人,根本不怕別人看見。”我加重語氣,說出了重點:“關鍵是,爲什麼那個人不怕被看見呢?”
“應該是這個人武功高強,正所謂藝高人膽大……”張震獄沉吟道。
“有你們四大高手在場,就算那人武功再高,無論想打、想跑,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吧。”我說道。
“有道理。”四位大佬樂道。
其實我還有一句潛臺詞沒說出來:如果那人的武功,真高到能一挑四的地步,你們幾個已經死翹翹了。
“所以……”我繼續說,“那個人不怕被看見,有兩種情況:一是此人原本就打算認罪,看到了也無所謂;二是此人即使被看到了,也會被當作看不見——而齊天光,兩種情況都不是。”
究竟什麼樣的人,纔會看見了也被當作看不見?
“你這是狡辯。”馬花花冷聲道,“而且能殺福堂主的,就只有他齊天光!”
“要說福堂主是齊天光殺死的,那就更奇怪了。”我兩手一攤,“夫人你可是活得好好的啊。”
“什麼意思?”馬花花疑惑道。
“齊天光會縮骨功的事,夫人你早就知道的罷?”我解釋道,“可齊天光居然沒有第一時間殺你滅口,反倒去燒了兩位堂主的屍體,這不是很奇怪麼?”
“有什麼好奇怪,難道兇手還會跟人講道理?”馬花花冷笑道。
“就算是兇手,也講道理的。”我意味深長地說,“只有氣急敗壞的人,纔會不講道理。”
“可……這也證明不了齊天光不是兇手啊。”張震獄道。
“對,不過這不重要。”我說“接下來,我就要證明,究竟誰纔是真正的兇手——請跟我來……”
馬花花望了四位大佬一眼:“你們打算讓他這麼胡鬧?”
“嘿嘿。”張震獄笑道,“我還是挺喜歡聽雲少爺講道理的。”
“奴家可一直在支持雲少爺啊。”阮媚娘嗤嗤笑道。
“聽一聽也沒什麼壞處。”戴金刀也說。
“我隨大流,隨大流。”李萬山搖着扇子道。
於是走。
片刻之後,一行人來到了肥福身亡的密室石屋。
“大夥兒還記不記得當時的情形?”我第一個踏入屋內,“這裡燒着大火,臭得要命。”
“有話快說。”馬花花不耐煩道。
“爲什麼兇手要在屋裡燒兩個大火堆呢?”我提出一個疑問。
“不就爲了擺出天魔儀式麼。”阮媚娘說。
“天魔儀式,只是一個障眼法。”我伸出兩根手指,“兇手之所以費大力氣把屋裡的傢俱都劈了當柴火,有兩個目的:第一,沒有傢俱,屋裡空蕩蕩的一目瞭然,大家自然就不會興起在屋內搜尋兇手的念頭;第二,爲了燒掉某種證據!”
“什麼證據?”幾人異口同聲地問。
我卻不答反問:“你們知不知道,當時屋子裡那股臭味,究竟是燒什麼發出來的?”
“那臭味真有點複雜。”張震獄回憶道,“那麼多東西堆在一起燒,有木材,有桐油,有青漆,有鐵器,甚至還有剩飯……”
“有沒有烤肉烤焦了的味道?”我提示道。
“還真有。”張震獄一拍大腿!“那應該是肥福晚飯吃剩的吧。”
“肥福吃東西能有剩下?”阮媚娘接了一句。
“沒錯,以肥福的飯量,不會剩那麼多飯菜。”我肅然道,“所以那些在火裡燒着的,根本不是什麼剩菜,而是從肥福肚子裡挖出來的東西!”
所有人一陣噁心。
“當時肥福被人開了膛?不像啊。”張震嶽說。
“豈止開膛,我估計他整套下水都被挖出來,扔火裡燒掉了。”我說,“所以臭味纔會那麼濃。”
“可兇手爲什麼要這麼做?”阮媚娘捂住嘴巴,看樣子快要吐出來了。
“當然是利用肥福這副‘皮囊’來藏身了。”我指向當時掛着肥福屍體的位置,“沒錯,這根本不是什麼密室殺人,因爲兇手一直躲在屋子裡!”
講到這裡,所有人的視線都聚集在某一個人身上。
不愧是老江湖、老油條,他們居然馬上懂了。
“別左看右看,你,對,就是你——體型嬌小到能夠躲進一具屍體裡面,當時又沒出現在現場的人,就只有你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