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的心中只是警惕,官場之中有一個詞叫做捧殺,雖然楊凌現在還沒值得童貫捧殺的資格,但是作爲整個北伐大軍的統帥,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已經是破格的擡舉了。
如果楊凌就這樣順杆往上爬,可以保證的是,他一定不能活着見到明天的太陽,所以說不管在什麼時候,可以得意,但是不能忘形,否則結果只有一個,樂極生悲……
楊凌只是惶恐的長長作了一揖,“承蒙宣帥擡愛,不過是盡了某的本分而已,下官所能者不過如此,宣帥帳下文臣武將如雲,能者輩出,區區小子又怎能上得了檯面!”
童貫如有所思的看了楊凌一眼,楊凌此子對於官場之上的禮數實在做得讓人無可挑剔,要知道他只是一個低層的小軍官而已,歷來如此之人早就是一嘴的鳥語,直娘賊的不離口,童貫性情豪邁,有時候也是迫不得已而爲之,他本是汴梁都門宦臣,後來鎮邊二十年,也算得上宿將,更還兼了一個壓制种師道的差遣,如何能夠不放低架子,與廝殺漢混跡久了,也不得不入鄉隨俗了。
說到底,他的骨子裡其實是一個很斯文的人,否則也不會得到趙宋官家那般引以爲心腹之人的待遇,要知道趙佶行事任人本就是以自己喜惡爲之。
越是如此,童貫就越有些看不透此人,年紀輕輕,骨子裡卻有一股敢死之決心,偏偏又是如此圓滑得體,這等人物,若是家世好一些,又有功名告身,說不得又是范仲淹,歐陽修那樣的彪炳名臣。
“說到底,童某人終究是承了你的情,這番若不是你,休說某能否決斷北伐,就是被遼人這般欺凌,傳至官家耳中,某豈不是又要擔下好大的惡名,某在這裡跟你交個底,朝中諸公已然是催得急了,北伐之事只是在某的兩可之間,但是某不能沒有把握便行至萬千兒郎性命於不顧之事!是非面前,還是穩妥行事纔好。”童貫只是有些無奈的道。
一番言語說得很是中聽,但是楊凌心中不由得暗暗鄙夷,歷史之上,正是他,在女真南下之際,棄了太原,棄了麾下將士,若不是勝捷軍王稟置生死於度外,最後打得太原屠城而亡,女真早在第一次南下之際,北宋便宣告滅亡了,斯時斯地,如此逃臣懦夫,還好意思這般說?
楊凌面上不露聲色,只聽童貫繼續道,“爾若是專心爲某任事,北伐差遣之上,少不得你的甜頭,大功若成,屆時都門誇功,策勳三轉自是不必說的。”
這一番話就是極其露骨了,便是讓楊凌表態,站在哪一方而已,說到底,他的根底還是在楊可世麾下,而楊可世又是直屬徑源軍老種相公,總該是戰隊的時候了。
楊凌不是傻子,如何能聽不出來,這個時候若是再裝傻充愣就是不知好歹,他只是在想,第二次北伐即將開始,自己又將何去何從,如此亂世,不過是人命如草芥,屆時再度大敗之下,無數漢家兒女不過就是再丟幾萬屍骨,偌大西軍,把西夏壓得喘不過氣來,難道就真的腐爛到骨子裡了?不能戰了?
並不是,楊凌麾下的將士那個不是死戰之士?無非將主闇弱,其間參雜着種種派系鬥爭,最終付出代價的卻是低層廝殺漢萬萬條性命,自古以來,開疆拓土,保家衛國之事漢家兒郎承受得起死傷,縱使妻離子散,玉骨俱碎,也在所不惜。
這般情況之下,楊凌只得多抓些實力而已,日後當道諸公無法擔當,某來擔當,總是要和這千年前的漢家兒郎共死,說不得還能拼出一條血路,將這天地翻轉過來,再與歷史戰一場!
一念及此,楊凌便是重重的拜倒,“敢不爲宣帥效死!”
童貫一聽此言,眼睛便是眯成了一條縫,這楊凌果然是極有分寸的,當下便是扶起了楊凌,“老種相公那裡,某雖然是插不得太大的手,不過以你歷次殺敵立功的功勞,某許你一個保義郎不是難事。”
此時的朝廷將武將品階分爲五十二階,就和現在從少尉,中尉到少將,中將是一個道理,保義郎爲第四十九階,按照實權來說,便能掌一個指揮到都指揮的兵馬,在水滸傳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呼保義這樣的稱謂,其實就是這樣來的,古時候習慣以官職稱呼人,比如唐朝王維,官至尚書右丞,人稱王右丞,杜甫官至工部員外郎,人稱杜工部。
楊凌直到這個時候纔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有了自己的官階,卻聽童貫有又道,“你這一個保義郎,某可以給你一個都指揮使的實缺,不過前番環慶軍被打得殘了,最後也還是西軍其他兵馬之中平調而來,建制才稍稍重組,此時某也只能從西軍當中給你兩個指揮的兵馬,其餘三個指揮便只能看你自己了。”
一個都頭掌百人,五都爲一營指揮,五營爲一都指揮,童貫這一番可謂是極其大方,空口就給楊凌撥付了兩千多人的建制,楊凌這一番可真是鳥槍換炮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空額委實太多了,前番手刃蕭烈,自己所部死傷甚重,所餘者不過半數,讓他去哪裡尋人把建制補全了?
不過面上卻是不能表現出半分,只是拱手道,“如此屬下已經是求之不得了,某請命在白溝河被下寨而定,哨騎四出,如若時機到了,某就爲宣帥搶下涿易二州!”
楊凌前番早已經北渡白溝河狠狠了打了一場血仗,但是說到底,如今他的身上已經被打上了童貫的烙印,就不得不悉事上報,捏鼻子認了,並不是多此一舉,而是表明一種態度。
這一番話說得也是硬氣,不過就是官場之上誇誇其談而已,屬下有建功立業之心,將帥豈不心喜,說到底也只是爲了烘托出上下一心的氣氛而已,沒有人真拿楊凌的話當一回事。
“好,好,好,某就等着你將涿易二州拱手奉與某,奉與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