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利濟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這是他多年經商得出的經驗。
不到三個月,這樣的擔心變成了現實,果然有一家公司,複製了他們的模式,也找各界的設計師,然後把設計作品全上傳到網站,還向他們的設計師羣體挖角。
杜利濟他們,沒有任何的反擊招數,模式畢竟只是模式,不可以註冊專利進行保護,人家輕易就能複製,證明這種模式的准入門檻太低,他們必須做到一些別人做不到,但他們卻能做到的事。有一些別人沒有,只有他們纔有的優勢。
爲了更加的與設計師們深入合作,避免讓競爭對手挖牆角,他們制定了意向合同,與設計師簽訂,三年或五年的合作期限。如果不籤,就不能在他們的網站上推廣,如果願意籤,公司可以每年投入巨資,捧紅他們中排名前十名的優秀者。
這樣的合同,還是很有吸引力的,設計師們一直尋找一個公平的平臺,通過自身努力,從而功成名就,而這個網站的評判,就是消費者,只要在獲得消費者的票數中,排在前十名,就能得到推廣,那是他們夢寐以求的事情。
很快,這些合作中的設計師們便一個不漏的與他們簽了合同,同時,還有新晉的設計師在不斷加入。
就這樣,他們重新走上高增長的軌道。
只是,這些跟他們簽約的設計師,大部分較年輕,資歷較淺,而那些處於金字塔頂尖的大設計師,往往供職於大公司,或只跟大公司合作,這些大設計師,在民衆中的心目中產生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往往他們設計的某個小物件,就足以引起一個採購狂潮。
因此,如果想讓網站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必須像捧紅明星一樣,把設計師進行包裝,宣傳,推廣。
可這不是一鞠而就的事情,需要較長的時間,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有些設計師,可能投了很多資金去捧,也未必會紅。
並且,他們只有三到五年的勞務合約,如果設計師紅了,大可以自立門戶,或去找更大的發展空間,這樣,就離他們而去,他們的錢就打水漂了。
杜利濟後來研究得出,或者沒必要把心力放在這些年輕設計師身上。畢竟每一年,各個著名設計學院裡,都有數以萬計的優秀畢業生。
並且,他有一個奇怪的結論,設計師們都是在死後,他們的設計作品,才大放異彩。因此,他開始着重於尋找一些年紀較老的設計師,跟他們商議作品專利買斷的事情,並且願意出高價。
他把這些買斷後的作品放在網站上,讓消費者一視同仁的進行投票。
他的這個眼光很長遠,後來,也證實,他的想法是對的。
年輕設計師們大都心高氣傲,較難管理,而那些老設計師,卻沒把金錢放在首位,相反,他們更希望看到的,是作品得到更多人的欣賞,認同和肯定。
後來,杜利濟還從事這種版權貿易,把這些買到手的設計版權,不斷的在歐洲國家之中,進行倒買倒賣,獲取的利潤,也非常的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