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週六,上午。

她又夢到了那條深深的溝。

急促的《FIRST LOVE》的鈴聲,將她從夢中拯救出來,迷迷糊糊接起電話,聽到一個低沉的男聲:“小麥,我是公安局的老王。”

“老王?”腦中浮起經常出現在父親身邊的警察,她從牀上支起身子,“哦,你好!”

“你說的那家淘寶店——‘魔女區’的店主,已經被警方抓住了!”

一小時後,田小麥匆匆趕到公安局。雖然,緊張得連早飯都沒來得及吃,卻沒忘記在出門前化個淡妝,反覆照了照鏡子,希望早起的容顏別太憔悴。

在父親曾經工作過的辦公室,見到了負責錢靈案件的警察老王,她的第一句話:“我想現在就見到他!”

“你可能會失望——”

“什麼?”

“不是他!我想他是無辜的。”

老王點起一根香菸,看着桌子上小麥父親與他的合影,那是1995年的照片,那時他還是個消瘦的毛頭小夥,如今卻已是身材臃腫的中年人,

他——“魔女區”的店主,並非殺害錢靈的兇手——聽到這個失敗的消息,小麥原本緊張的心底,反而如釋重負地鬆了口氣。

“我也沒說兇手就是他啊!”小麥焦慮地想象“魔女區”店主的模樣,“怎麼抓住他的?”

“很簡單,通過淘寶網杭州總部,查到‘魔女區’店主資料——他叫古飛,現在本市居住。警方連夜查到他的暫住地,帶回局裡調查。我們調出勒死錢靈的紫色絲巾給他看,店主確認就是他賣出去的。他說除了淘寶網上的‘魔女區’外,在中國不可能有第二家店出售這種絲巾。古飛承認他總共賣出過兩條這種絲巾,都是在最近一個月內出售的,第一條絲巾的買家叫田小麥——就是你。第二條絲巾的買家叫莫敘友。”

“什麼名字?”

她感覺這三個字好怪。老王在紙上寫出了“莫敘友”三個字。

“店主交代有人直接在阿里旺旺上找到他,指名購買那種紫色絲巾,而且沒有通過支付寶,而是用貨到付款的方式——我們查到了淘寶上的‘莫敘友’帳號,總共只有這一次交易記錄,除了送貨地址外,也沒留下任何其他信息——估計是個假名字。”

“莫敘友——”小麥若有所思地點頭,“就是莫須有!”

“嗯,我們查了‘莫敘友’的送貨地址,卻是一棟市區的爛尾樓,快十年都沒動過了,顯然不是買家的真正地址。兩小時前,我們找到了送貨的快遞員,送貨時間是12月6日。”

“啊,錢靈不是12月7日凌晨被殺害的嗎?也就是在絲巾快遞出來的當天晚上?”

“不愧是警察的女兒,絲巾是在錢靈遇害的十八個小時前發貨出來的,快遞員把貨送到爛尾樓底下,有個年輕男子等在那裡,當場付錢收貨就離開了。”

“那個莫須有的買家長什麼樣?”

警察老王掐滅了菸頭:“快遞員說那個人長相普通,也就是二十多歲——我們相信快遞員說的話。早上,我剛從那棟收貨的爛尾樓回來,半個人影都看不到,不可能從中查到什麼。”

“線索就這樣中斷了?”

“很遺憾!”

小麥仍不甘心:“店主呢?沒問過他別的問題?”

“當然,我問店主是否認識被害人錢靈?他說錢靈是‘魔女區’VIP買家,幾乎每天都會在‘魔女區’購物,購買各種生活用品乃至大件,累計已花掉了幾萬元——這些都已在淘寶內部資料證實了。”

“但是,絲巾卻不是錢靈自己買的!”

老王點頭沉聲道:“嗯,店主說他從沒見過錢靈——也沒見過任何買家。”

“你不懷疑他在說謊?”

“我是一個警察,你的父親也是一個警察,任何人的口供我們都會懷疑!我問過店主,在錢靈遇害的凌晨,他在哪裡?他說那天去浙江義烏進貨。我當即聯繫了義烏警方,調查店主說的那家賓館,並調出了監控錄像,確認他在案發當晚,整夜住宿在賓館,直到第二天上午才離開義烏——他完全不具備作案時間!”

“好吧,至少不是他自己乾的。”

“警方也調查了店主的個人資料,以及他的社會關係——確實與錢靈沒有任何交集。”

“不管他是不是兇手,我都想要見到他!”小麥掩飾着自己的激動,“因爲,我想我也許認識他!這樣,他就可能與錢靈有交集了!”

老王帶着她來到樓下,打開審訊室的鐵門前,低聲關照:“不要多說話!”

審訊室的大門打開,裡頭坐着個孤零零的年輕男子,擡頭露出蒼白的臉。

田小麥見到了“魔女區”的店主。

這張臉,一雙不大的眼睛,普通細直的鼻樑,瘦長的臉上發着幾顆痘痘,亂糟糟的頭髮和衣着說明,他是從被窩裡拖到公安局的。

可惜,不是他!

小麥極度失望地搖了搖頭。

爲什麼不是他?!

想象中“魔女區”的店主,至少應是個神秘莫測的人物,就像哥特小說裡的男主人公,有着吸血鬼般冷豔的容貌,午夜幽靈般的銳利眼神,還有巫師般的魔力氣質。

可是,眼前被關在公安局審訊室裡的這位店主,卻是個相貌平平甚至有些猥瑣的青年,丟到街上轉眼就會被遺忘的路人甲。

店主茫然地眯起一對小眼睛,看着突然闖入審訊室的美女,搖搖頭:“警官,我都已經說過了。”

顯然,他完全不認識田小麥,把她當作便衣女警了。

“你......你......”她終於忍不住問了一句,“你真的是魔女?”

“是。”

他的回答那樣自然,就像還在面對警察審問,絲毫沒有說謊的跡象。

然而,小麥固執地不願相信,讓自己的臉湊近了他問:“你也不認識我?”

這個叫古飛的陌生男人,揉了揉眼睛,盯着她的臉看了半分鐘,還是搖頭道:“難道你是——電視臺主持人?”

暈倒!他以爲臉蛋漂亮的田小麥,是電視臺採訪公安節目的主持人了。

小麥絕望了,心臟又沉到了井底——他不認識我?可是,他怎會賣給我丟失的記憶?那張《101次求婚》DVD?那本高中語文課本?難道僅僅是巧合,因爲這部日劇和語文課本,都是她這個年齡的女孩,曾經有過的青春記憶,只要看到這些多半就會回憶起什麼?

她心有不甘地繼續審問,擺出一付女警的英姿:“你就是“魔女區”的店主?”

“是。”他怯生生地低下頭去,“對不起,這些我都說過好幾遍了。”

“你的店裡能買到任何人想要的任何東西?”

“沒錯。”

店主自信滿滿大言不慚的樣子。

“你怎麼做到的?”

“很簡單,我的倉庫裡有淘寶網上能找到的所有寶貝,這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工作。”

“好,還有一個問題,你賣出去的那款Esfahan絲巾。”

“是,我承認,就是你們給我看的那件重要證據。但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那條絲巾賣給了一個叫莫敘友的神秘買家,我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我想,這款絲巾你不單單隻賣過一條吧。”

這個問題讓店主皺起了眉頭:“是,上個月還賣出去過一條。”

“那個買家就是我。”

“哦——是你?”他意外地瞪大了並不大的眼睛,“田?田?”

看來店主真的對她不是很熟,小麥無奈地說出了自己名字:“田小麥!”

“對不起,我每天要給很多買家發貨,記不住所有人的名字。”

“那你記得住錢靈的名字嗎?”

古飛有些不耐煩了:“是,這問題我也回答過了,我記得住她的名字,因爲她是‘魔女區’VIP用戶。不過,雖然她在“魔女區”裡幾乎什麼都買,但沒買過那款Esfahan絲巾。”

“好吧,最後一個問題,那款絲巾是從哪裡來的?”

“伊朗,Esfahan,就是伊朗古都伊斯法罕,那裡有許多精美的手工藝品,尤其是伊朗的地毯和傳統絲織品。幾個月前,我去伊朗購買一批手工地毯,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發現了這款絲巾。製作這種絲巾的藝人已經去世了,他的手藝也沒有流傳下來。所以,這款絲巾已經成了絕版,我用高價買下了十條這種頂級絲巾,前不久才掛到了‘魔女區’店裡。”

他回答得很流利,簡直無懈可擊,果然是來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絲巾。

離開審訊室前,她又問了一個問題:“你真的能賣給我丟失的記憶?”

“魔女區可以買到你想要的一切”。

這句回答讓小麥啞口無言,她嘆息着退出房間。

警官老王疑惑地問:“你不認識他?”

“完全不認識。”

小麥還在回想十年前記憶中的那張臉,永遠不會再模糊的那張臉。

“他叫古飛,今年二十五歲,老家在黑龍江。七年前,他考入上海一所大學,畢業後留下來工作。他失業已經很久,去年開始全職經營淘寶店。”

除了知道絲巾是被一個莫須有的人購買以外,沒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似乎和十五年前的兇案一樣。

忽然,小麥提出一個問題:“老王,你還記得嗎?1995年的那樁兇殺案,受害人的兒子,曾經被我父親帶到我家來住過一段時間。”

“當然記得!那年,我爲了你的安全,還到你家裡來住了兩天,就和那個小子住在一個屋裡。”老王眼裡掠過一絲疑惑,“幹嘛問這個?”

“你能不能幫我查一下,他現在哪裡?”

老王苦笑道:“不需查了,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多年前,你的父親就查過他的下落,我還記得他的名字叫秋收,很遺憾,2001年,他在老家縣城自殺身亡了。”

“他——死——了?”

剎那間,小麥說不清是什麼感覺,就像所有的回憶不過是一個幽靈的故事。

“是,秋收在十九歲那年就死了,他是跳樓身亡的。五年前,你父親專程去看過他的墓。”

小麥低頭輕聲說:“父親爲什麼不告訴我?”

“我想,他總有他的理由。”

她不願再多停留一分鐘,離開前問了一句:“你怎麼處理‘魔女區’的店主?”

“下午就會把他放了。”

小麥本想說:把他的電話號碼告訴我吧——可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還是不要再見到店主了!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提問——你是如何還給我記憶的?難道要讓這個毫不相干的人,再把她的青春說一遍?

她做不到。

半小時後,小麥回到家,重新鑽進被窩。她再也無法入眠,心底浮起那張臉,那張終止於十九歲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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