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三章(3) 第 二 次 開 庭

民事訴訟被告:李立昕,男,一九五八年生,住秀湖縣金山鎮舒家村八組,“10.16”交通事故肇事車輛湘Y****中型客車法定所有人。

訴訟請求:“請依法判定五被告賠償原告,馬立華喪葬費,死亡補償金47500元,醫療費587.8元,屍檢費300元;馬立華之子馬本貴撫養費8424.8元;馬立華之女馬本莉撫養費14041元,合計人民幣69053.6元,除去交警隊代付的醫療費、屍檢費887.8元和在交警隊已領的25000元,被告還應支付原告喪葬費、死亡補償金、未成年子女撫養費43165.8元。”

訴訟理由: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原告李秀英的丈夫馬立華乘坐湘Y****中型客車由玉泉市回秀湖,購票上車後即與湘Y****中型客車車主朱全新發生乘坐運輸合同關係。下午兩時十六分,馬立華乘坐的中型客車與肇事司機駕駛的湘Y****臥鋪大客車相撞。馬立華是這次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馬立華在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秀湖縣公安局法醫鑑定屍檢報告證實,李立華系交通事故強力撞擊致使臚腦出血死亡。秀湖縣交警大隊及玉泉市交警支隊複議後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嚴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朱全新負事故次要責任,馬立華等乘客三十八人不負此次事故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事故處理辦法,應由責任方賠償死者的喪葬費,死亡補償金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被告尹偉,是肇事車輛湘Y****臥鋪大客車的股份佔有人,又是事故的責任人,理應賠償死者的死亡補償金及子女撫養費。被告高明亮是肇事車輛湘Y****臥鋪客車股份佔有人,應負連帶責任。被告秀湖縣鵬遠運輸公司,是肇事車輛湘Y****臥鋪大客車的法定所有人,又是管理者,收取車輛的管理費,並提供線路牌,出售車票,應負連帶責任;實行唐曉系肇事車輛湘Y****司機朱全新的妻子,湘Y****中型客車朱全新夫妻共有財產,朱全新又是事故的責任人,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其妻唐曉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李立昕是肇事車輛湘Y****中型客車註冊人法定所有人,應負事故連帶責任......

以上的事實和理由、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

定,請依法判處。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說說你計算死亡補償金和撫養費的依據?怎麼計算?”

朱度本: “依據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年湖南省公安廳制訂的暫行辦法及湖南省民政廳**年人均生活費標準進行計算的。玉泉地區人均生活費爲每月238元,未成年人按撫養到十八歲計算。馬本學爲五年零七個月,馬本莉爲九年零三個月。未成年人的撫養夫妻雙方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來進行計算的。”

審判長:“請原告熊同星及代理人作訴訟陳述。”

......

幾位原告一一作了訴訟陳述後,審判長要求實行進行答辯。

自從事故發生後的當天,嚴偉被從現場直接帶進了看守所。對於事故後的慘狀,死傷者家屬飽受失去親人的痛苦、辛酸、悲傷,他都一無所知。死者家屬的傷痛化成的嗔怒向肇事者進行發泄、討問,他躲在監子裡逃避了,是妻子用她瘦削的肩膀替他承受了,這中間有多少的委屈和辛酸?對於那些失去丈夫、兒子、父親的人的哭訴、謾罵,由痛化怒的激計、打鬧、怨恨、咒罵,甚至是粗暴的人身攻擊......不能躲,不能頂,不能不耐煩,只能用滿懷罪過的懺悔來承受,用同情他們的遭遇來換取同情。自己身在看守所,在傷感自己失去自由,經受牢獄之苦時,妻子在外面所承受的苦楚要比自己在監子裡所經受的還要多十倍。她要承擔自己犯下的罪過,承受死傷者家屬一而再、三番四次到家中哭鬧,向他們說好話,求原諒,好言好語地勸說。還要東奔西走,低三下四地到處借錢,來盡力給死傷者一些補償。還要想方設法以求自己能早日出去。還要照顧女兒,看望父母,她要用何等的意志才能承受這一切?看看坐辯護席中的何玉瓊,精神是那樣的疲憊,臉色是那樣的蒼白。以前嫌小的衣服,此時寬大地穿在她瘦削的身上,顯得空空蕩蕩。她是整整地瘦了一圈的啊!她的精神又還能支撐多久呢?妻子她又犯有什麼樣的罪過呢?要她來承受這一切難道僅僅是做了自己的妻子,就犯下了這麼大的罪過嗎?

嚴偉頭在絞痛,心開始滴血了……

一連串的訴詞,又將事故時的血腥場面展現在了嚴偉面前,使他感到自己的罪孽深重,不可原諒,就是用生命來補償,也無法對那些亡魂的補償,不能讓他們的失去生命得回蘇,自己對不起那些因一腳急剎車奪走了生命的亡魂,對不起他們的親人和家屬,對不起那些因事故受傷,甚至殘廢了的人。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更對不起妻子。一串串要求賠償的數字,也令他震驚、害怕,而不得不去面對,不能夠逃避。事情過去半年多,通過這一份份訴訟狀,一串串的阿拉伯數字,再次實際性地面對着自己所犯下的罪過的真實再現,明確知道事情的嚴重現實,令他感到自己的罪孽深重。他痛悔、無奈,充滿對自己的憤恨。這麼多的錢要賠償,自己不能承擔,妻子又如何去承擔呢?儘管在中午時,嚴偉警告自己要保持鎮靜,要有清晰的頭腦來就會這些上慣了法庭、吃行飯的老嘴利舌的律師們,但還是不能剋制自己,不被訴訟帶往悽慘的事故現場,精神無法集中起來。直到審判長連喊他三次,要他進行答辯,他纔回過神來,沉默了一會兒後,因學生的語調,誠懇地開了口:

“審判長、審判員,各位因這次事故中喪生的親屬和受傷的人及親屬,這次事故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交警支隊已經認定了的。由於我的不慎,造成了這次事故,給你們帶來了巨大的傷痛,並失去了自己的親人。我對不起你們,不敢請求你們的原諒,就是用我這條命來,也無法對你們進行補償。我是有罪,法律已經對我進行了審判,我等待着法庭對我的判決。你們所提出來的要求的補償,是很公正的,我認爲是合情合理的。就是再多的錢,也是對生命無法補償的。我接受你們的訴訟請求,願意盡力地進行賠償。對此,我不想爲自己作任何辯解,對自己既成的事實來進行狡辯。但是,目前我怕是無力滿足你們的要求。因爲我怕是無力滿足你們的要求。因爲就我目前的實際情況,已經負債十多萬元,自己也無房產可以抵押的,現在只能寄望於運輸公司,這個集體能夠對你們補償。哪怕是繼續借錢出來,由我今後慢慢償還,我也是願意的,要不然,我該貸款的,能借到的都已經盡力去借了。目前,我又身居看守所,還不知道有多少年的牢獄生活,是沒有辦法掙錢來賠償你們的,要是現在能夠出去,賣盡苦力,我也會盡最大的能力進行賠償的。要是用我的生命能給你們予以補償的話,我希望法庭判處我的死刑。這樣,我也不用爲自己造成的災難而永遠感到內疚。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接受法庭對我的判決。”

嚴偉不爲自己作什麼辯護的一番講話,使法庭沉默、安靜了幾分鐘,得到了一部分原告及親友的理解。但也有一部分人不以爲然,紛紛又議論起來。同時,發出了質問:“你的意思就是這麼算了?不該再作出賠償?你坐幾年牢有什麼了不起,人家命都送了,就是要你的一條命又有何用?你坐牢是你應該的。”有的說:“好好的一個人就給你撞死了,還講這樣的話,你還有沒有良心?”還有的說:“算了,錢不要了,我們打死他償命。”

法庭一時間秩序混亂,吵吵鬧鬧,議論紛紛。

“安靜,安靜。”審判長大聲喊維持法庭秩序:“請遵守法庭紀律,保證法庭的威嚴。有再不遵守法庭秩序的,法警請他離開法庭。”

法庭慢慢安靜下來後,審判長才繼續進行審理程序:“現在由第二被告高明亮進行答辯。”

高明亮辯解說:“審判長、審判員,發生這樣的事故,死傷這麼多人,是嚴偉的罪過,法庭應對他從重判處。請湘Y****臥鋪客車,雖是我倆合夥購買的,但出事的那次出車,是嚴偉私自出車,並沒經過我的同意。對此,一切責任都應由嚴偉獨自承擔。我不負什麼責任。此次事故我也是受害人,爲此損失了二、三十萬元。目前爲止,我已經支付了八萬元現金,加上修車的兩萬多,公司借的,保險公司賠的,我已經損失了二十多萬塊。對此,我還要另行向法院起訴,要求嚴偉對我的損失進行賠償。市、縣兩級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認定,都是認定嚴偉負主要責任,朱全新負次要責任,並沒有認定我高明亮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我又不在現場,死了那麼多人,跟我有什麼關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交通事故應由事故責任人,負責賠償責任。責任人暫時無力賠償的機動車所有單位,或所有人進行墊付,但機動車所有單位或所有人有權要求追回墊付的賠償。此次事故,應由責任人嚴偉同朱全新承擔賠償責任,而我不應作爲被告,承擔任何責任。嚴偉既是事故的責任人,又是機動車所有人,應該由他進行賠償。”

高明亮的話一完,又影響了原告及旁聽席中的親友的不滿和憤怒,紛紛進行責問、議論。有說:“是你的車出的事,你什麼責任都沒有,怎麼說得過去?”有說:“大家一起買車是想賺錢,賺了錢你要分,出了事你想涼在一邊不管,要人家一個人來承擔,你良心黑不黑?世界上有這樣的理?”還有的說:“死的不是你家的人,你不傷心,還要逃避責任,高明亮,也將你的家人撞死幾個算了。”法庭又是一陣混亂,審判長連叫了兩聲安靜,才安靜下來。

嚴偉見高明亮法庭中說出如此的話來,爲了逃避責任,將自己往死裡整,心裡不由氣憤和失望。可是現在是在法庭上,自己又是在押的被告,只有強壓着心中的怒火,冷冷地看着他。

審判長:“你們不要在法庭上大吵大鬧,有什麼話由原告同他們的律師來講,你們大吵大鬧能解決什麼問題?還要不要法庭審理?再次進行警告,再不遵守法庭紀律的,法警請他退出法庭。現在由第三被告,秀湖縣鵬遠運輸公司進行答辯,公司經理舒華民,到庭了沒有?”

尹明泉:“舒華民沒有到庭,由我出庭代理,這是代理委託書。”

審判長:“是部分代理還是全權代理?”

尹明泉:“全權代理。”

審判長:“鵬遠運輸集團公司?怎麼,運輸公司又改名稱了?”

尹明泉:“上個月就改了,從五月一日起全部使用新的公章。”

審判長:“那好,你代理鵬遠運輸公司答辯吧。”

尹明泉:“審判長、審判員,受鵬遠運輸集團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舒華民先生的委託,向法庭作應訴答辯。七原告訴我公司對去年“10.16”特大交通事故應負的賠償責任,本公司向法庭明確表示,本公司不對“10.16”交通事故負責,也不承擔對事故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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