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明和沐言一前一後的走出地鐵站,沐言揹着手走在前邊,曾明明紅着臉跟在身後,兩個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過來。”沐言停下,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自然一點。
曾明明走過去,不知道他什麼意思,心跳的就有點快。
“正前方,十五米。”沐言神色淡定的看着前方。
不遠處,一對男女正親暱的牽着手往前走。
曾明明臉更紅了,她明白沐言的意思,可讓她主動去拉他的手,她又實在抹不開。
沐言後退了兩步,來到曾明明跟前,她立刻垂下了頭,心裡有點慌。
沐言的大腦中電閃雷鳴的浮起無數個念頭,可他還是沒弄懂曾明明是否願意讓他牽她的手,這一刻,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精密的分析和毫無破綻的推理方式在這裡用不上了,狠了狠心,沐言一把攥住曾明明的手,明顯能感到對方顫了下,卻並沒有甩開他。
胸膛立刻像被什麼充滿了,說不出的充盈和滿足,沐言轉回身,揹着手握着曾明明的手,被他一扯一拉,曾明明像個木偶似的跟着他走,足足過去了五分鐘,內心的狂潮這才漸漸平復下來。
沐言的手指修長柔軟,掌心卻佈滿了老繭,摸上去讓人的心裡很踏實。
兩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牽着手,內心的愉悅讓腳步都變得格外輕鬆。
走出地鐵站,來到喧囂無比的大街上,曾明明又轉向了。
地鐵站江寧路出口往左,第二個路口右轉,路南,星巴達酒吧。
這是施琅臨走時告訴她的地址。
曾明明叨唸了兩遍地址,看看左手邊又看看右手邊。這個左是面朝北的左,還是面朝南的左啊。
“跟我走。”沐言寵溺的笑了,“你啊,走哪都犯迷糊,怎麼當一個好刑警?”
“這不是還有你嘛,有你在,我什麼都不怕。”曾明明輕快的跟在沐言後邊,兩人牽了一會兒手,她心裡自然多了,話也多了。
“說的對,一切有我。”沐言勾了勾脣角,繼續往前走。
說說笑笑中,不一會兒工夫斯巴達酒吧到了,可惜,大門鎖着,似乎還沒有營業。
“這裡下午六點半纔開始營業,看來,今天又得加班了。”曾明明掏出手機給韓宇撥了個電話,她沒施琅的手機號,又不能及時趕回去彙報情況,只能和韓宇聯繫了。
韓宇沒多問,應了一聲就掛斷了電話,可電話裡亂哄哄的很多雜音,似乎也不在警局。
“現在還不到中午呢,不能在這裡乾等,我記得附近有個公園,要不,咱們去那裡坐坐,順便買的吃的,邊吃邊聊?”
沐言笑着提議。
曾明明‘嗯’了一聲,忽然覺得有點不對勁兒!
“你怎麼知道這附近有個公園?你想起什麼了?”
“確實很熟悉,但又記不太清。”沐言四下看了看,只覺得這條街道和周圍的環境十分眼熟,好像夢裡來過無數次一樣。
“我記得穿過這個街道就是個街心公園,還有音樂噴泉和純白色座椅。”沐言腦海中模糊的浮起一些場景。
“走,咱們去看看,說不定你能想起一些事。”
曾明明聞言大喜,如果沐言能恢復記憶,說不定很快就能甦醒了。
兩人橫穿馬路,往東走了兩百多米,果然看到了沐言記憶中那個街心花園。
霓虹燈中簇擁的音樂噴泉在日光在閃爍着五彩繽紛的光,刷的雪白的長條座椅掩映在蔥綠茂盛的花壇植被中,好像一葉葉輕舟。
“真的有音樂噴噴泉和純白色長椅,沐言,你以前一定經常來這裡,說不定,你就住在這附近!”
曾明明激動的看着面前和莫言表述的一模一樣的場景,迫不及待的問,“你仔細看看這裡,還能想起什麼?”
“我只是覺得這裡的很熟悉,莫名其妙就想起了這個花園,現在刻意讓我去回憶,反倒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沒事沒事,想不起來就不要想,我陪你到處走走,這裡景緻不錯,是個休閒放鬆的好去處。”
曾明明見沐言有點沮喪,趕緊拉着他往街心花園深處走去,雖已經入冬,冬青樹和松柏的葉子卻還是綠意蔥蔥,銀杏樹整個樹冠變的金光璀璨,樹下落葉平鋪的一地,好像鋪了層金光色的毯子,看起來格外養眼。
曾明明買了些小吃,拽着沐言將整個街心花園轉了一遍,又看到拐角處有一排鞦韆架,忽然童心大起,拉着沐言非要盪鞦韆。
沐言坳不過她,只得陪她玩了半天。
他從未見過曾明明如此幼稚天真的一面,就和個沒長大的孩子一樣,擠在一羣半大的孩子中瘋玩,看她笑的燦爛,沐言也覺得開心了許多,心裡的煩悶漸漸也就散了。
有了沐言的暗中助力,曾明明蕩的又高又輕鬆,她站的高,看的自然遠,廣場上到處都是健身閒逛的行人,有帶孩子來玩的,也有熱戀中的情侶,還有很多上了年紀的老人,下象棋,看書,散步,到處都是人。
正對着鞦韆架不遠處有一個處人工的環形綠化帶,中間搭建了個古色古香的小亭子,一羣戲迷愛好者聚集在哪兒,敲鑼打鼓,自彈自唱好不熱鬧。
曾明明正看的興致勃勃,人羣中忽然傳來一聲驚呼,那些演奏樂器的,唱曲兒的忽然間亂了套,曾明明眼瞅着一個穿月白色外套的人軟綿綿倒了,四處亂成了一團。
“出事了”曾明明趕緊從鞦韆上跳了下來。
這時,廣場人很多人都注意到京劇亭附近出了事,越來越多的人湊了過去。
“好像有人發了急病,咱們過去吧,也許能幫上點忙。”曾明明支會了沐言一聲,快步向環形綠化帶衝去。
沐言皺了皺眉,曾明明這愛管閒事的性格到底還是改不了,現如今這社會,喜歡看熱鬧的人不少,可喜歡出手相助的卻已經沒有幾個。
換以前沐言的性子,哪裡人多他一定會避開,可曾明明喜歡熱鬧,他也只好陪着她,說實話,他自己也想不通,自己爲何會喜歡上這樣一個女孩兒。
她大大咧咧,個性急躁,有很多這樣和那樣的毛病。按道理說,她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可自己還是喜歡上了她,毫無理由的喜歡。
因爲喜歡,曾明明所有的小毛病在他眼裡都變的有些可愛,他想寵着她,包容她的一切,看着她笑,讓她開心,照顧她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