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深入地研究西山縣衙,宋長江越是覺得這個縣衙那就是一個大寶貝。
西山縣衙位於西山縣城東大街,始建於元大德八年(1304年),歷經明、清多次維修和擴建,逐漸形成一組規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築羣。縣衙座北面南,佔地面積8500平方米,中軸線上排列着主體建築大門、大堂、二堂、迎賓廳、三堂,兩側建有庭院和東西賬房等,共6組四合院,85間房屋,均爲清代建築。西山縣衙是我國唯一保存最完好的縣衙,現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享有“龍頭在北京,龍尾在內鄉”的美稱。
宋長江想,要不是黑鐵膽前幾天提出整修縣衙,並把裡的住戶搬遷出去,去年的那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名頭也落不到西山縣衙的頭上。
宋長江覺得這個黑鐵膽很不錯,別看他年齡不大,但很有思想,爲人也正派。如果黑鐵膽能在西山縣幹上幾年縣委書記,宋長江覺得這西山縣就會有一個翻天覆地的變化。
西山縣已有2000多年的建縣歷史,其間“爲官斯土者殆不下千數百人”,然由於年代久遠,見於舊志記載的卻爲數不多。有史可據,僅自金至清,便有185人任西山縣令,其中多爲循良著績、興學育才、種種善政之清官。特別是元好問、高以永、章炳燾等人,他們的經歷可以啓示當今的從政者怎樣爲官一任,造福一方。
元好問——金元時期的文壇巨匠。字裕之,號遺山,太原忻州(今山西)人。元好問在西山當縣令時爲官清正,體察民情,重視農桑,他曾開倉賑濟,使得邊境寧謐。其間丁母憂回家守喪,旋迴西山,正大八年(1231年)服滿補山陽縣令。元好問是金元時期文壇巨匠,著有《遺山集》等書,在西山留有大量詩篇,著名的有《宿菊潭》、《西山縣齋書事》等。這些詩文都體現了他忠君愛民、憂國憂民的高尚情懷。
高以永——西山縣衙的靈魂。“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這是懸掛在西山三堂前的一副楹聯。這副楹聯的作者——清康熙時西山知縣高以永的名字,便隨西山縣衙而名揚海內外。
高以永,字子修,號荊門,浙江嘉興人,康熙十九年(1680年)知西山縣。當時西山境內地多荒蕪,國家的賦稅十不能完成一二,高以永以賑濟災民爲急務,給災民發種子,調劑耕牛,讓他們廣開墾、植農桑,並且不收賦稅。這些舉措極大地調動了農民開荒積極性,累年開地即達40萬畝,民獲其利,社會安定。
高以永待人極爲寬厚,屬下、民衆從未見其發怒,後來他離任西山時,百姓夾道挽留,甚至有追送數百里者。
高以永在西山主政九年,開清代西山知縣任職九年的先河。1688年擢升直隸省安州知州。1692年升任戶部江西司員外郎,約兩年餘,因勞於政務而病逝於官邸,時年63歲。
章炳燾——現存清代西山縣衙的主持營建者。浙江會稽(今紹興)縣人。據《西山縣誌》載,章於清光緒十八年(1892年)知西山縣事,光緒二十六年(1900)交卸,與高以永一樣出任西山縣令9年。
咸豐七年(1857年),西山縣衙被捻軍火燒全毀,之後的30餘年間,知縣歷22任,縣衙未能修建。章炳燾受命於危難之時,上任之初首先召集縣內的鄉紳富賈,共獻治縣大計。他當場寫下“天理、國法、人情”6個大字,並將手書的6個字拍賣千金,用於修建縣衙。
光緒二十年(1894年),西山縣衙重建開始,3年後,一座有房舍260餘間的規模宏大的縣衙建成。
章炳燾在西山任職期間,每有天災人禍發生,他都親自察看,賑濟災民。爲穩定治理西山,章炳燾採取措施,獎勵民衆墾荒,在不到3年時間,墾荒達兩萬餘畝。
章炳燾在西山爲官9年,爲當時西山創造了“歷任9年太平無事”的社會環境,他所修建的縣衙保存至今,“常留人間作史鑑”,客觀上成了西山的象徵,西山的財富。
看了三位有代表性的縣令,宋長江不由得把辦公桌拍得嗵嗵作響。是啊,主政西山就要像這三位縣令務實爲民才行。
早些年在西山主政的王國慶、王天恩、郭紅梅等人,客觀上說,也做了一些實事,但他們更多的是爲了自己的仕途進步爲出發點。因此,少不了有很多作秀的成分。前幾年的白鵬舉縣長、石磊書記,在宋長江看來,根本就不入流。
而眼下的黑鐵膽就不同了,自視甚高的宋長江服氣的人很少,黑鐵膽卻是他極爲佩服的一個。
宋長江想,如果黑鐵膽能按目前的軌跡發展下去,不僅西山縣會大治,他黑鐵膽也能在青史上留下一筆。
他宋長江自己是不行了,雖然他在西山的四個鄉鎮當過黨委書記,後來又被破格提拔爲縣委副書記,現在是縣人大的主任,也是一位七品之官,但他到底不是西山縣的書記、縣長,因此,他是沒有辦法被後人陳列到西山縣衙的。
宋長江手上的這份材料,圖文並茂,可以看出,整個縣衙自南向北主要有“照壁、宣化坊、大門、儀門、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大堂、門房、屏門、二堂及兩廂、刑錢夫子院、穿廊、三堂及兩廂、東西花廳、東西庫房院和後花園,有寅賓館、衙神廟、土地祠、皁壯快三班院、典史衙、縣丞衙,有膳館、監獄、吏舍、主簿衙等。整個建築羣嚴格按照清代官衙建制而建,建築佈局與《明史》、《青會典》所載建築規制完全相符。體現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面南、左文右武、前衙後邸、監獄居南的傳統禮制思想,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
縣衙的首部建築叫照壁,爲青磚浮雕組成的一字形建築物。照壁的正中在一個形似麒麟的怪獸,“貪”,這是一種神話傳說中的貪婪之獸,傳說它能吞下金銀財寶,從
畫上可以看到它的腳下和四周盡是寶物,但它並不滿足,張着血盆大口,妄圖吞吃天上的太陽,結果卻落了個粉身碎骨,葬身懸崖的可悲下場,照壁繪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首創,主要是警戒官員不要貪贓枉法。
照壁對面的牌坊叫“宣化坊”,它的南面書“西山古治”,北面書“宣化”二字,是知縣每月的初一、十王宣講聖諭、教化百姓的地方。
大門面闊三間,中間爲過道,東梢間的前半間置“喊冤鼓”一架,供百姓擊鼓鳴冤之用;西梢間的前半間立有兩通石碑,上面刻有“誣告加三等,越訴笞五十”,更增加了縣衙的來嚴肅性。大門是門子打更報時、監管進出人員的第一道防衛之門。
進大門後,東邊的建築叫寅賓館、衙神廟、三班院,西邊建築是膳館和國內僅存的清代監獄。從大門到大堂百米甬道的中央有道門,叫儀門,是官府的第二道大門。中間的大門過去時常不開,只在新官到任的第一天或迎接州、府官員時纔可打開;儀門東西兩邊還各有一個小門,東邊的門叫生門,過去時常開着,供人們的日常出入,西邊的門叫“死門”,又叫鬼門,當犯人被判處死弄之後,從西門拉出去行弄,所以舊城處決犯人叫走西門或上西天。
過了儀門,就是高大壯觀的建縣衙大堂了。大堂前甬道的兩側,東爲吏、戶、禮房,西爲兵、刑、工房。六房是舊時衙門的職能辦構。大堂東邊的建築爲縣衙,西邊的建築爲主簿衙、縣丞,主簿分別爲八品和九品。大堂是知縣發佈命令、舉行重大典禮和公開審理大案、要案的地方。
大堂的抱柱聯是清代的御史魏向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如負國何忍負之“。堂中央的設施叫“曖閣”,是專爲知縣審案設的公堂,曖閣的正中放着三尺公案,上面放着審案用的文房四寶和紅綠頭籤。綠頭籤是捕頭用來捕人的;紅頭籤是刑籤,下令動刑的。
正面屏風上繪“海水潮日圖”寓意爲官者要明如日月,清似海水。圖上的飛鳥叫“白鷳鳥“,是正五品官的標誌,過去一般的縣設的是七品縣令,不設曖閣,而西山縣過去統管的轄區較大,包括現在的白河縣全境、青河縣東南的部分鄉鎮,所以在西山縣衙爲五品官者不乏其人。
清代的知縣審案的時候,由東側走上曖閣,然後原被告才能被帶上來,跪在堂前的跪石上,東邊正方形爲原告石,西邊長方型爲被告石,因爲在有的案件中涉及有同案犯,所以這裡的被告石比原告石長一些。
大堂後爲門子房。守衛門子房的人叫“門子“,是由知縣的親屬或親近的人擔當,實際上他們是官員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與民信息溝通的惟一途徑。對老百姓來說,不論是告狀還是辦事,最先接觸的就是衙門裡看門的門子,於是他們中的一些奸滑者便利用職務之便索取賄賂,時間一長,“門子”逐漸變成了“門路”的意思。現在人們常說的“走門子”、“走門路”之類的就是從這裡演變過來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