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走,留下的痕跡成爲記憶,沙塵走,留下的沙粒吹入眼皮……
八尾狐狸也走了,留下了一個莫名貧血的女孩——白夕狐。
此人又在牀上懶了兩天,謊稱自己患了急性腸胃炎。雖然宿舍的同學們沒發現她有跑廁所的傾向,也並沒多問。林森森總是給她帶飯回來,葉淺月幫她解決上課點名交隨堂作業的問題。
森森是白夕狐很好的朋友,聽這名字總有莫名的陰森感,其實她是個很開朗的人,並有比白夕狐活潑的嫌疑。葉淺月是宿舍的宿舍長,班裡的班長,團委的團支書,學生會的會長等。她把自己塑造的很優秀,卻好像在其他方面缺少了什麼,所幸宿舍的2寶白夕狐林森森都是很容易親近的開朗孩子,給淺月也帶來了有趣的改變。
白夕狐在牀上貧血了幾天,漸漸好轉。
這幾天便是校運動會,之後還有十一的七天長假。所以校園裡切換成了異常輕鬆的狀態。天氣什麼的也很給力,除了晴朗外,還附贈了陽光充足,秋風溫和等。直到九月二十八號的那天,白夕狐已經面上沒什麼大礙,便從牀上下來見人。還由此得了個外號——宅牀女。
森森和淺月正談論去逛街的事情,便一同叫上了白夕狐。
其實這幾天白夕狐的心裡,一直是漿糊狀的。那晚的黑影,她自始至終並沒有看清他的臉,可那種熟悉的感覺,讓她到現在都無法釋懷。一直以來自己要尋找的,終於尋到了一線希望,卻沒有抓住一角。爲什麼她的記憶明明是完整的,卻好像少了什麼?依她看來,黑影並不是吸血鬼那麼簡單,它更像一個虛弱的妖魔,但具體是什麼,即使她白夕狐有千年修爲,懶散的她也是看不透的。也還好被咬的是她,換做一般人類,失了那麼多血,估計要暈上好久,可她藉着自身的道行,愣是飛速的恢復了一些。逛逛街也好,放鬆一下,緊繃的神經。
第二天,當三個女生路過操場時不免被熱鬧的氣氛引去了注意。唯獨白夕狐是懶得看上一眼的,因爲正在長跑的比賽中,有她千年來都不想見,這一世卻在同一個大學的人——墨歌。不論他這一世姓什麼,墨歌是他不變的名字。如果說撲克牌面癱臉已經成爲一個帥哥的種羣,那墨歌這人,無論如何還要再加上一點,撲克腦。墨歌活了多少年,轉了多少世,白夕狐覺得定是比自己多的,再加上兩人身份的敵對,躲着他,那是絕對的。可惜三人自操場經過的時候,墨歌還是在跑步中轉過了頭,沒人看清他的表情,因爲,他沒表情……
“你們看那個就是墨歌,很帥吧哈
哈哈。”森森笑的開心,看了看左邊的淺月,又看了看右邊的夕狐。很掃興的發現沒有人接她的話。白夕狐勉強的點點頭,淺月則是定定的注視着什麼。
“哎,你們,真沒意思……”
“這年頭花癡不流行了,跟那樣的人呆一天都會覺得無聊的。”
“你……夕狐你怎麼知道?”
“額……我,誰不知道墨歌學長詭異的性格。”
“恩,倒也是!聽說很少有人見過他笑呢……嘖嘖”
“……”
兩人嘮叨的同時,淺月一直靜靜的聽着。
一行人打車來到城裡最大的步行街,漫無目的閒逛了起來。不管是星期幾,這裡的人一直很多。各個年齡,各個樣子,都這樣走着,仔細想想有種奇妙的感覺,路人與路人是否只有一面之緣,如果有第二次,是否又有什麼力量在指引。
路邊的店鋪總是比商場裡還要熱鬧,東西多,又便宜,還有很多新奇的小玩意。淺月的腳步停在一家店的櫥窗前,目光凝在了一個手機鏈上。那是個倒十字形,中心卻有一個太陽的精緻鏈子。幾個人進到店裡,討價還價的買了下來。
時間繼續,三個女生慢悠悠的閒逛,偶爾各自買些衣服飾品,偶爾商量買些姐妹裝,宿舍服什麼的。偶爾買些路邊的零食,邊走邊吃。太陽從這邊走到那邊,他個們從這個商場,走到那個商場。終於,她們餓了……
進食場所選在了肯德基,三人圍坐在大大的沙發裡,想着該吃哪個套餐。
風平浪靜的時候,總該有什麼來打破。白夕狐的眼睛驟然變化,甚至一着急沒有掩飾自己貓一樣的瞳孔,還好頭髮擋住了一些,森森和淺月並沒有注意。她明顯察覺到了一股敵意,那源頭正是剛剛推開店門的墨歌。
墨歌徑直走過來,速度很快,以至於他突然停在沙發前瞪住白夕狐的時候,森森和淺月還沒有任何反應。下一刻他一手撐在白夕狐頭頂的沙發上,一手扣住了她的脖子。且說這白夕狐的脖子,很是淒涼,剛被人啃了,又被人掐了。這時旁邊二位同學才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墨歌一雙眼睛瞪着白夕狐,他的眼很好看,瞳孔黑黑亮亮的,只是面上沒有表情,所以眼中自沒有動人的感情。他的外套沒拉拉鎖,露出裡面的運動服,這套衣服跟他的氣質,很是出入,卻不可否認,很帥。白夕狐也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緊接着,她的眼睛化回人類的瞳孔,表情漸漸變成了哀求。繼而用念力傳話給墨歌:“墨……墨歌,我一個小小貓妖,無修爲無作惡,你……你何必追着我……”
‘無作惡?’墨歌右眉毛輕輕一擡,‘我上午跑步的時候,可是你
用法力將我絆倒的?’
白夕狐瞬間臉色又白了一些……她不過是惡作劇。換做誰,每一世,每一世,都有這樣一個宿敵,再一世見到的時候,難免有些親切感,所以就,用那方法打了聲招呼……
‘墨……墨墨大人,墨大仙,墨大神,墨大神經……饒命……’
墨歌面無表情,白夕狐知道再這樣裝可憐也沒用,拖時間長了還容易在同學面前暴露身份。便臨時想了一招。她左手聚力,快速彈出,一股氣流直奔肯德(嗶——)外的一輛行駛中的轎車輪胎。她想墨歌這面冷心熱的人,百分之九十九會出去救人,到時自己就可以開溜,若是真碰到那百分之一,大不了自己豁出去救人罷了。
可杯具總是在安心喝水時纔用到,方可嗆人。巧字怎麼寫?用事實來說明。
那轎車裡坐的不是別人,正是和墨歌齊名的,同爲自由獵人,以獵妖魔賺錢賺名聲,令各位可憐的妖魔聞風喪膽,避之千里的雷翼河。南翼河北墨歌。他這位正義使者本是坐着轎車,哼着小曲兒,抽着小煙兒,找墨歌來蹭飯,來北方吃燉粉條的。怎奈何突然察覺一股妖力朝自己這邊飛來,想來他雷翼河的名聲還不夠大?竟有妖魔主動上來勾搭?
人們,額,不對妖魔們自有這樣的傳言,這雷翼河並不姓雷,雷只是個綽號外號罷了,因何而來?自然是翼河暴躁的脾氣,隨時驚雷乍現,大發雷霆,這惹他的人兒,也就雷的外焦裡嫩了……
此時的白夕狐嘴角一跳,雙目圓瞪,恨不得一頭扎到地下。她發現了車裡的人是誰,墨歌自然也就發現了。所以墨歌收回正要跑出去的腿,轉頭繼續欣賞白夕狐微妙變化的表情。
一秒,兩秒,三秒……夕狐的冷汗驟然增多,堪比兔斯。
終於,墨歌轉身,從鼻裡發出一聲冷哼,卻留給夕狐一個似有似無的微笑。向門外走去。他沒有念力說話,直接對夕狐說:
“外面我去解決。”
白夕狐差那麼一點點就淚眼模糊了,救星啊……可謝字還沒說出口。墨歌的下一句話就扔了過來。
“回來再收拾你。”
白夕狐愣了,森森傻眼了,而淺月則露出了前所未有的花癡表情,目光方向——墨歌。
白夕狐最先回神,哪還有什麼回來,我現在就開溜!到時候兩個最厲害的獵人,她一個小小的貓妖,要如何收場……善哉善哉……善了個哉……
沒錯,白夕狐雖然名中有狐,卻是個不折不扣的貓妖,千年懶惰的貓妖,修爲尚淺的貓妖。本着平淡低調原則,自願和人類一樣生老病死入輪迴,只留記憶。因她要尋人,尋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