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7 二重身(8)
下午,秦曉林來到醫院,探望燒傷昏迷中的病人。
很遺憾的是她被醫務人員拒之門外。
\";別說你,就算是警察我都沒讓進來。現在病人的情況剛剛好轉,禁止跟其他人接觸。直到她甦醒過來,醫生判定可以跟人交談,我們才能允許有人探望。\";
對於醫務人員的態度,秦曉林即煩惱,又安心。既然這樣,那麼病人不會被人干擾,能給安心養傷。但是她必須在警方之前取得有效的線索,否則……
秦曉林甩甩頭,強忍住不安。她在醫院等到快下巴的時候躲到了廁所,又等換班的時間快到,換上一間從別人那邊租借的護士服,走出來。
話說,自己這樣子被人抓到,會不會坐牢啊?
秦曉林非常擔心,但是她還是僞裝成護士,推着醫療車走動。找到一個機會,她推着醫療車明目張膽的進去。
果然,病人渾身纏着繃帶,正在休息。秦曉林裝作測量體溫做記錄,其實是在查看病人的狀態。
不過,這種狀態……也無法交談啊。
秦曉林有些難過的想。
忽然,她看到桌上放着一張白色的卡,旁邊還放着一個黃色文件夾。拿過來一看,是病歷卡。大概是之前來這邊的護士放在這裡的。
秦曉林若無其事的翻開這些東西,從中也沒有什麼有用的線索。
就在此時,外面突然安靜的嚇人。
這有點反常,進來的時候明明還有一個警衛在跟人聊天。
秦曉林四顧,發現整個房間之中有一個地方可以藏身--巨大的氧氣瓶就在牀側的位置,擋住很大一片空間。她躲進去,屏息等待着。
\";咔啪。\";
果然門打開了。
……是誰進來了,警衛呢?秦曉林緊張起來。
有人走到病牀之前,搖晃着病人。
\";醒一醒,喂,醒一醒。\";
男人壓低聲音呼喚着,似乎試圖搖醒昏睡中的病人。
\";麻醉藥的效力早過了,我知道你醒着,快睜開眼!\";
男人焦躁起來,秦曉林縮着身子,不敢動彈。
\";咳咳咳……\";
從病人的輕聲咳嗽來看,對方已經被他弄醒了。
\";是我,筆記在哪裡?\";
男人追問着,秦曉林瞪大雙眼,忘記了呼吸。
這個聲音她熟悉,這個人是--李白龍!
\";七……西……咚……三……死……我……\";
她在說什麼?秦曉林迷惑不解。
等等,難道是……770345?密碼?這是什麼東西的密碼?
李白龍試圖繼續追問,但是似乎病人又睡着了。李白龍只能放棄,他往外走的時候,嘩啦響了一聲,似乎碰到什麼東西。
秦曉林嚇了一身汗。糟糕了,那輛醫務車!李白龍會意識到房間裡還有其他人!!
秦曉林靠緊氧氣瓶,想着如果有萬一情況她就推倒這東西逃走。不過李白龍沒有回來查看就匆匆走了,果然不一會兒警員就又回來了,可能剛纔是去廁所。
秦曉林從氧氣罐子後面爬出來,感覺自己雙腳都軟了,好半天才站起來。
她趕緊過去查看病人的情況,發現病人沒有問題,這才鬆口氣。
李白龍應該不是犯人,因爲犯人的目標是殺死孫紅。但是李白龍顯然知道某些情報,他需要一本筆記,而孫紅有這本筆記。
看情況,說不定孫紅認識李白龍,否則李白龍也不會說\是我\。筆記可能是孫紅一開始說好要交給他的,再考慮李白龍是偵探,那麼就是他們一起在調查什麼事情,正是這件事讓孫紅遭遇謀殺。
如果是這樣,就算孫紅醒來,警方也未必能得到有用線索。畢竟孫紅成了這個樣子,李白龍都沒有告訴警方情況,不是爲了撇清關係就是有其他的原因--譬如他對警方不信任。那麼,孫紅恐怕也是如此了,不會輕易告訴警方真想。
正想着,秦曉林準備離開,昏迷中的病人的手突然抓住她,令她嚇了一跳。
\";乾坤……優格……格森路……\";
病人的手一鬆,又昏迷過去了。
乾坤優格?格林路?
秦曉林趕緊記好,又等了好一陣,確認病人這回真的已經睡死了,這才離開。
她上網打開地圖搜索,很快找到了格森路,但是所謂的乾坤優格卻沒找到,不知道是什麼建築物,或者代表其他意思的東西。最好她想了想,輸入格森路、乾坤搜索一次,又輸入格森路、優格搜索一次。
還是沒有結果。
她又將檢索切換成拼音,也就是用英文搜索印象檢索,結果發現了自己想找的東西--千寬瑜伽(瑜伽YOGA在英文中類似的音)。
此時已經外晚,人家當然已經關門了。於是第二天一早起來秦曉林就到前臺給布蘭特教授留言說有事情先出去,然後自己前往那家健身中心。
在健身中心中她看到了很多放置衣物的小格子,要輸入箱號跟密碼才能取出裡面的東西。問題是,箱號是多少呢?
秦曉林一看,密碼是四位數,立即知曉了。77是箱號,後面就是密碼。以孫紅當時的情況,要交代給同伴去取東西,肯定會交代清楚箱號跟密碼的。之所以先說密碼後說地點,是怕忘記了,先說最不容易記憶的東西。
試驗一下,果然如此,她從箱子中取出了一個僅僅比成年男人手掌大一點的筆記本。
秦曉林仔細一想又覺得不好,如果她直接拿走,李白龍遲早會找到這裡,再詢問前臺,說不定就能找出是自己拿走的筆記本。現在還不清楚李白龍是哪一方的人,而且他們爲什麼不信任警察--在知曉真相之前,不能打草驚蛇。而且除了筆記本,說不定有其他重要的東西。
秦曉林隔着衣服捏着筆記本,將它取走。她買了一些鉛芯削成粉末,吹在筆記本的封皮上,拍照並採取一些指紋。之後她複印了筆記本所有的內容頁並拍照,最終將本子放回了原處。
秦曉林知道自己這麼做有很大的風險,譬如猶如將原始本子毀壞,那麼就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它曾經存在。自己並不是公安人員,沒存檔、備案做證據的資格。但是她並不是警察,她不需要提供給誰充足的證據來證明誰是兇手,她需要的是在警方之前找到\指揮家\。只要能做到這一點,那麼後面哪怕是沒有證據將犯人逮捕也沒有關係了。
那個男人--藍麟,是個相當高傲的高智商犯罪者。只要能找出指揮家,他就會按照約定,停止犯罪行爲。信任罪犯似乎有些可笑,但是秦曉林就是這樣確信着。
因爲這可是以那人最愛的哥哥爲賭注啊,他不會破壞遊戲的規則,這是他對那個人的執着,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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