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再來”是一家東海人在米國洛杉磯唐人街開的國菜館,老闆卻是正兒八經的僑民。因爲這家餐館已經開了好幾十年,據說是從爺爺輩就移民來米國開的這家餐館了。
所以這裡無論是店名還是裝修風格,都一直停留在幾十年前東海市古老的風格里。
初一進到酒店裡面,有一種較爲古樸的感覺,能令人忍不住有種懷舊感。因爲是幾十年的老字號了,所以這家餐館的生意一直很紅火,而且大多數都是米國人來這裡。
地地道道的東海人來的很少,因爲這裡的飯菜很貴,簡直貴的離譜,可不是一般留學生能夠消費得起。
蒙英振隨着姜悅風和姜悅靈走進這家餐館後,聞着撲鼻而來的飯菜香,好吧!真的是調不起胃口的香味,覺得這裡似乎並沒有姜悅風在路上說的那麼好!可能是因爲鄉愁,纔會令她覺得只要能夠做出東海菜就會有家鄉的味道似得。
“呦,這不是悅風嘛?可有兩幾天沒見到你了,是不是最近學業很忙啊?”剛走進餐館的大堂,迎面走上來一位年紀二十多歲,面相白淨的男子熱情的招呼道。
看來姜悅風一定是經常來這裡吃飯,不然店裡的服務員怎麼可能會記得住她呢?而且這個服務員一看就是典型地土生土長的華僑子孫,因爲他的米國語說的很地道,簡直比當地人都地道。
對於這種人,蒙英振說不上看不看得慣,只要他們別處處都以米國人自居,然後自我感覺都比東海人高一等,其實也沒什麼。畢竟,有的時候出身不是你可以選擇的。
就像有人會問爲什麼王思聰比我有錢啊?蒙英振只能無奈的告訴你,沒辦法!人家一生下來就比你有錢,那又有什麼辦法呢?出身不好,不能怪社會,只能拼命努力奮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的孩子以後出身比自己好,那就足夠了!
“最近兩天,學校比較忙。”姜悅風淡淡一笑,禮貌的說道:“給我一個雅間!”
“沒問題,我們的大美女悅風來了,那必須得是高級雅間伺候。你稍等,我去安排下。”說着白淨男子轉身走開,衝着吧檯後面的服務員喊道:“麗薩,去給我女朋友安排最好的雅間。”
“女朋友?”蒙英振不可思議的看着那個白淨男子,媽的,老子的女人什麼時候成你女朋友了?
姜悅靈也是滿臉驚訝得看着那個白淨男子,雖然長相看起來還算不錯,但是總感覺有些華而不實,沒想到姐姐纔來米國幾天就成了人家的女朋友了?
姜悅風氣得跺了下腳,無奈的嘆了口氣,說道:“林慕華,我告訴你多少回了。我在國內已經有男朋友了,請你尊重我,也請你自重!如果你以後再敢跟別人說我是你的女朋友,我真的不會再理你了。”
那個叫林慕華的白淨男子,笑嘻嘻的回過頭,舔着臉說道:“沒關係,有男朋友也沒有關係。我不在乎這些,而且我相信你以後肯定會成爲我的女朋友。”
“媽的,竟然有這種人,比我的臉皮還厚呢?”蒙英振看着那個叫林慕華的白淨男子,忍不住憤怒的嘀咕了句。
姜悅靈聽到了蒙英振的
話後,也是忍不住贊同的連連點頭,道:“像你這麼不要臉的,我算是見過了。但是像他這麼不要臉的,我還是頭一回見。”
蒙英振不由得瞪着姜悅靈,暗歎:媳婦,幾個意思?你這話怎麼聽起來都不像是在誇我呢?
“我說過,請你自重!”姜悅風幾乎是一字一頓的說道。這個林慕華是這家餐館的公子,而且還是自己的學長。仗着自己經常來他家的餐館吃飯,便經常趁機搭訕,聊了兩回後,就以男朋友的身份自居,像他這種人,姜悅風在國內真沒見過。
起初,姜悅風以爲他是在跟自己開玩笑,誰知道隨着時間的推移,姜悅風才漸漸的感覺到,這傢伙竟然是認真的。
只是等到自己認真地拒絕他的時候,他竟然毫不在乎的說,反正早晚都會是他的女朋友,就像是信用卡一樣,他先透支着喊。當時聽到他這話時,姜悅風差點沒一口氣上不來,直接氣昏過去。
叫麗薩的服務員很快走了過來,這是一個典型的米國黑妞,那傢伙黑得簡直比碳還黑。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就算是掉到煤窩裡,也能一眼就找出來,因爲她比煤還黑呢!
姜悅風帶着姜悅靈和蒙英振跟着麗薩一起朝着雅間走去,這時候林慕華才注意到今天姜悅風不是一個人來的,因爲她身後還跟着一男一女。
所以他趕緊跟了上去,見機說道:“悅風,這兩位是你的同學嘛?有沒有興趣介紹一下?”因爲林慕華在一旁仔細的觀察了一會,貌似跟着姜悅風一起的那個小妹妹也挺不錯的,不但皮膚白長相佳,而且看起來很可愛的樣子。
嗯!這個也是自己喜歡的菜。難怪人家會說,當你有了喜歡的女神後,一定不要急於表白,要試着先跟她做朋友。因爲只有成爲朋友以後,你纔會發現原來女神的閨蜜會更漂亮!現在林慕華算是徹底明白這句話的深意了,當初不該急於向姜悅風表白啊!
“哦,是我家人。”姜悅風因爲經常來這裡吃飯,和這家餐館的老闆也就是林慕華的父母關係都還算不錯,所以礙於情面也不好意思跟林慕華直接撕破臉。畢竟,以後想家的時候,還得來這裡吃飯呢!
“家人?”林慕華驚訝的瞪大了眼睛,看着姜悅靈,哇哦!果然美女的家人也一定是美女啊!於是呵呵的笑道:“呵呵……既然是悅風的家人,那以後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你們不要客氣,今天這頓飯算我請客。”
“不用,我們有人請客。”姜悅風沒好氣的說道。因爲這個林慕華實在令人感到厭煩,臉皮簡直厚得超出了人類想象力的極限。
“哦?不知是誰這麼好運氣,可以請我的悅風吃飯呢?”林慕華一手叉腰,一手託着下巴,一副苦思冥想狀。
“不用想了,是我。就你那單核的智商別想得太久,把腦袋給燒了。”蒙英振路過林慕華身旁,輕輕撞了他一下,結果這傢伙直接誇張的飛了出去,撞到了身後的牆壁上。
扶着牆連連咳嗽了好幾聲,道:“那裡來的粗俗野蠻人,走路沒長眼睛嘛?”
“不好意思,我這人走路的時候習慣了往前看。沒注意腳下,要是踩着你了,可
別見怪啊!”蒙英振沒好氣的說道。說完後,直接從林慕華身邊走了過去。媽的,敢說老子是野蠻人,也不瞧瞧你那死不要臉的樣,跟條蛆有什麼兩樣?
而且輕輕一碰就飛了,尼瑪,你難道是你媽和你爸在一起用泥巴捏的嘛?幸虧自己沒用力撞那一下,不然該把你撞碎了。
姜悅靈見到此狀後,忍不住捂着小嘴笑了起來,心想:蒙英振這傢伙還真不要臉,明明故意撞了人家一下,還說是踩着了,這不等於是說人家是在地上爬的生物嗎?
不過這個傢伙確實看起來挺招人煩的,而且好像很弱很弱的樣子,輕輕一碰,就飛了,跟紙片沒啥兩樣,真不像個男人!
“你……”林慕華氣得指着蒙英振,一時竟然不知該說什麼。他很想爆粗口,但是考慮到兩個美女在一旁,只能暫且忍氣吞聲了。
這個傢伙是誰,看起來好像挺強壯得!不過沒關係,爺爺說過東海人有句名言,叫什麼四肢發達頭腦簡單!
通過剛纔此人的反應可以看出,這個姜悅風的家人看起來頭腦是挺簡單的。和自己連句話都沒說就想直接動手,此乃是莽夫之流!
麗薩走在前面帶路,並沒有看到少爺被人在後面欺負了。所以,她自顧得帶着姜悅風走進了雅間,而姜悅風由於討厭林慕華也一直沒有回過頭。
所以直到她在臨近雅間的時候,纔回過頭看了一眼,但是此時蒙英振和姜悅靈已經走到了她身後,所以想也沒想三個人便一起走進了雅間。
林慕華並沒有急於跟着走進雅間,他站在不遠的走道里,皺着眉思索着怎麼對付那個魯莽的傢伙。畢竟,算是姜悅風的家人,自己不能做的太過分了。不然,萬一以後成了一家人,那低頭不見擡頭見,做的太絕了也不好看。
什麼萬一,必須是一家人!林慕華在心裡責怪了自己一句,然後開始想辦法怎麼羞辱蒙英振,把自己剛纔損失的面子找回來。
智取!忽然林慕華的腦子裡閃過了一個念頭,那就是智取。沒錯,對於他這種莽夫,只要跟他玩一些智商上的東西,他必然會被自己完敗!呵呵……這個辦法好,既不會傷了和氣,還能羞辱對方一番。光是想想,林慕華就覺得很過癮。
“剛纔那孫子是誰?”一進入雅間,蒙英振隨手將雅間門關上,就迫不及待的問道。
姜悅風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問的是誰,只能無奈的苦笑着說道:“是當地的華僑後裔,也是這家餐館老闆的親孫子,據說他們家來這裡時間很久了,跟當地一些華人社團都有牽連,咱們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種人不理他就行了。”
“孫子?”姜悅靈瞪着眼睛看了蒙英振一眼,道:“你這臭混蛋什麼時候說話這麼客氣了,依我看就是個蒼蠅,而且還是個追着人不停嗡嗡的臭蒼蠅。”
“呵呵……”姜悅風聽了姜悅靈的話後,不由得笑了出來。這個形容還是蠻貼切得!
蒙英振所感興趣的點,明顯跟姜悅靈不同,聽到對方跟洛杉磯當地華人社團有牽連,他忍不住喃喃地說道:“沒想到,竟然會跟當地華人社團有牽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