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可以當作沒有發生過嗎
那天回家之後,南香用香皂洗了三遍臉,險些搓掉一層皮,還是覺得臉頰有些異樣。草草吃過晚飯,匆匆寫完作業,破天荒八點半就上牀睡覺。人躺在牀上,卻又輾轉難眠。她仔細分析自己的心情,既高興報復了姜老師,又惱怒季楓的偷吻,還擔心陳建業會認爲自己的作風有問題。
季楓那一吻,徹底搞亂了南香的心。南香長到17歲,連異性的手都沒有碰過。雖然已經是二十世紀末,不再是“男女授受不親”的時代,但是在高中裡,男生和女生還是界限分明的。以前學生宿舍發生過一次烏龍事件可以證明。當時有一個住校的女生稱病沒去上課,一個人留在寢室裡。他們班的班長趁午休去她寢室探望,被管宿舍的老師抓住了並訓斥一通。事後輿論譁然,風傳四中一個女生在宿舍裡被人強姦。兩個當事人有口難辯。這個烏龍事件直接導致南香在高三時候申請住校遭到媽媽的強烈反對。這是後話,不提。
就在這樣的氛圍下,南香居然被男生給親了臉頰。這事如果傳揚出去,簡直無法做人了。南香自己肯定不會告訴別人,但難保季楓不會。何況,他們倆一起去小樹林的事,全班同學都知道的。姜老師也知道,就連傳達室的大爺也看見了。小樹林裡光天化日,也許還有別人看見了他倆在一起。
南香越想越怕,越想越後悔。簡直有點“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感覺。怎麼辦,怎麼辦纔好呢?
本來對於常常收到的情書,南香從未迴應過,既沒有同意交往,也沒有斷然拒絕。現在她覺得自己一定要做點什麼,否則太對不起家秀。
第二天上學,她上課時心不在焉,倒是停止了跟姜老師作對。放學回家,南香又在書包裡發現了季楓的一封信。信中寫道:“親愛的南香,你今天真漂亮。昨天晚上我做了一個惡夢。我夢見我跟你在河邊散步,突然陳建業舉着一把槍瞄準我。沒想到,你擋在我身前,替我擋住了子彈……”
南香讀到這裡,就冷笑着把信紙四個粉碎,扔進了垃圾堆。陳建業爲什麼會想殺季楓,真是荒唐。而且我也不會替你檔子彈,不要自作多情了。南香想着,要快點解決這個傢伙。
怎麼解決呢?南香是萬萬不敢再跟他獨處了,也不能通過別人轉告,還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吧。
當夜家人入睡之後,南香寫完了作業,從橫格作業本上撕下一夜空白紙,奮筆疾書,三下五除二寫完了一封言簡意賅的拒絕信,疊好放進書包。
怎麼交給他呢?南香不託人,也不避人耳目。反正他倆曠課已經是過了明路的了,她就大大方方地在早自習的時候,在衆目睽睽之下,親手把信交給了季楓。這樣最好吧,大家都看到了,我南香的態度是堅決的。
那季楓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南香居然給他回信了?!他沒有馬上展開閱讀,而是耀武揚威地把目光在全班男生臉上轉了一圈。他看到朱遙今把臉埋在桌上,陳建業裝作在看書,但是眼睛是閉着的。
很好,非常好。哈哈。季楓興奮地展開信紙,默讀了起來。信中只有幾行字:“季楓,請你停止打擾我。我不要做你的女朋友。你根本不瞭解我,你所謂的喜歡我其實是喜歡一個你想象中的女生,不是真實的我。我不想要這種淺薄的感情。南香。”
季楓有些懵。一顆滾燙的心瞬間跌入冰窟,完全搞不清到底是什麼狀況。河邊溫馨的一幕還歷歷在目,今天就說不要做他的女朋友。當我是一次性紙巾嗎,用過就扔?
南香的座位在前面,所以不知道後座的季楓的反應。信交出去了,就像卸下了一副重擔,南香心頭一片輕鬆。上課特別認真,連政治課也感覺活潑了起來。
午飯跟家秀一起吃。走讀生除了朱遙今這樣家離得近的,午飯都是早上從家裡帶來的,在學校伙房熱好了,第四節課後統一取了飯盒來吃。男生跟男生們一起,女生跟女生們一起。絕對沒有男生肯去女生們一桌,也沒有女生敢去跟男生們混一桌。在狼吞虎嚥地吃下大約三分之二的飯菜之後,每桌都漸漸開始高談闊論,一邊小心地咀嚼剩餘的食物。女孩兒們控制音量,不至於太粗魯,又要抓緊時間吃,避免成爲最後一個吃完午飯的,會被人誤會爲大胃王。南香和家秀有一種默契,會同時吃完最後一勺,這樣誰也不會淪爲笑柄。
這天吃到一半的時候,南香聽到最後面一桌男生那裡傳來談話聲。一個男生說:“淺薄,哈哈,你連淺薄是什麼意思都不懂?果然夠淺薄!”
南香沒有回頭,心裡驚訝季楓連拒絕信也會拿去與人分享,也堅定了自己的抉擇沒錯。
那天之後,果然季楓沒有再暗度陳倉地放情書在南香的書包。南香期待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卻沒有實現。
有一天中午,朱遙今的自行車壞了送去修,他借了南香的自行車回家吃午飯。下午的時候,兩人都忘記了這碼事,等到放學,南香打掃完教室,找不到自行車的鑰匙,纔想起來鑰匙在朱遙今那裡,而朱遙今居然早就開溜了。最後是好心的同村男生載着南香回家的。第二天早上南香硬着頭皮搭公共汽車到鎮上,然後走路去鎮北的中學。早飯早在上車前就已經吐光了,書包又重,路途又遠,南香在心裡咒罵朱遙今三百次,發誓再不借自行車給他。
南香虛弱地走着,身邊不停地有上學的孩子們刷刷地騎車經過。有一輛自行車在她身邊停了下來,騎車的人下車跟她一起走路。不用猜,是季楓。
大路朝天,各走半邊,南香不願意跟他並行,不過也沒權利不讓他走路。南香不說話,也沒有改變速度。她覺得如果走快了或者走慢了,都是受他影響的表現,就是輸了。季楓本來想說點什麼,看南香一副倔強得要暈倒的樣子,就知趣地閉了嘴。
這樣走了幾十米,季楓突然強硬地說了四個字:“書包給我!”
南香一愣,又走了幾步,就乖乖地把書包交了出去。季楓把她的書包固定在自己行車的後座右側,飛身上車,揚長而去。
南香走在後面,大大地鬆了一口氣。沒有沉重的書包,走路就輕鬆了許多。到了教室,書包已經靜靜地躺在自己的椅子上。兩人對這件事都絕口不談。南香知道自己應該道謝,可是就是那兩個字好像卡在了嗓子眼兒,就是說不出口。可以當作沒有發生過嗎?
暑假之前,學校大概認爲姜老師太年輕,沒經驗,不能勝任高三語文大任,安排他下學期去教高一。教數學的宋老師勤勞苦幹,得到校方的認可,被指定爲高三三班班主任。姜德很有些不服氣。這一批學生,是他教過的第一批。他投入太多精力和感情在他們身上,從未想過他們是流水線上的產品,“叮——”時間到,換下一批。人非機器,怎能沒有情緒?不過他實在不該把情緒表露出來。木已成舟,就該默默承受,鬧情緒又有何用,只會顯得自己小家子氣。
可惜當時,無論是他還是南香,都沒有這種智慧。
得知姜老師不能教高三之後,南香想去住校。四中有宿舍,但是牀位有限,只限家遠的師生可申請住校。三班的團支書張彥就住校,每日三餐在食堂吃,晚飯後還可以在教室自習。南香羨慕他們可以有跟多時間跟姜老師廝混,就趁着升高三的機會,鬧着家裡要住校。
住校的費用倒不算貴,但是南香媽媽卻擔心女兒在學校不受管束,又不放心食堂的伙食,最擔心的是學生宿舍的安全性,就堅決不肯。南香爲此狠狠生了一回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