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雅治死了,死於車禍,狗血極的死亡。
那天同樣是越前龍馬的生日,他爲他買生日蛋糕,卻一去不復返。
越前龍馬接到消息時,仁王雅治已經被救護車從到醫院,宣佈搶救無效,死亡,屍體待認領。
而他則是失神的跑到對方出事的地點,看着對方躺過的地方,那淌驚心動魄的血跡上面混着的早已摔壞的蛋糕上。
在圍觀者驚訝的目光下,走到那裡,蹲下來,面無表情的伸手把那些染上血色的從蛋糕包裝盒裡露出來的奶油用食指抹在手指上面,放到嘴裡流着淚把手指上的奶油舔食乾淨,血液的腥味和奶油的甜香味混合着,是他這輩子吃過最噁心的東西了。
縱使噁心到吐,他也還是一遍一遍重複這個動作,直到把血水裡的奶油徹底吃完爲止,然後把有些扁不成樣的蛋糕盒打打開,露出裡面還算完好的蛋糕,看着蛋糕上面有些看不清寫什麼的一行字:祝龍馬寶貝十六歲生日快樂。
淚水流得更多了,拿起備着的刀把蛋糕分成十六份,伸手把每一份放到嘴裡吃完。
吶,仁王,蛋糕真的很好吃哦!
必須吃掉,因爲這是他專門爲他買的,付出生命代價的,不能讓他死也不安生爲了這個蛋糕。
吃完,在人們怪異的目光下離開。
他沒有去醫院看仁王的屍體,他回到了他們的家。
一間溫馨,不大不小屬於他們的公寓。
忍着胃傳來噁心想吐的欲/望,走進浴室,往浴缸裡放滿熱水。
脫光衣服,踏進裡面,躺下,閉眼,泡着。
今天其實也是他和仁王在一起三週年紀念日。
很湊巧,當初仁王向他告白和他和仁王在一起那天正好是他生日那天。
一束很大很漂亮的玫瑰花束是他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上面有九十九朵玫瑰花,他心意。
在一起後便同居了,日子過得很舒服,仁王對他很好,真的。
……
說好的相約百歲死,同穴。
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誰若九十七歲死,奈何橋上等三年。
可你終究食言了,我們在一起連九十歲那個年紀都沒到,你確先我一步離去。
“仁王,我不會下去陪你的,至少現在至九十七歲至百歲前”一滴淚流下,帶着情。
那年,他十八歲死,他十六歲活。
……
歲月流逝而過幾十年。
當年滿臉稚氣的少年已是飽經風霜,滿臉滄桑了,墨綠色的髮絲轉爲白,白髮蒼顏,耀眼的貓眼失去光澤,渾濁,歲月似刃,無情的在他臉上留痕跡。
一束花放在墓碑前,“三年後,我來陪你”已是九十七歲高齡的在網球界成爲傳說的老人的越前龍馬伸出蒼老的手一遍一遍的撫着碑上容顏永遠定格在少年時期,銀藍頭髮邪氣的少年照片上,細語,喚着對方“仁王”
我已老,你不在。
時候未到,非九十七,而百歲年。
那年,他依舊十八歲,他早已九十七。
他食言,他遵循。
相約百歲死,同穴。
……
三年轉瞬而過,一個夜裡,百歲老人悄然無聲含笑在牀上死去,手裡僅僅是拽着一張有着他年輕時和銀藍髮邪笑着的少年合照的相片。
相片很老了距離現在,泛黃,卻依舊看起來很新,顯然被主人保管得很好。
老人一生未婚,年輕時是風雲般的人物,被無數少女愛着,卻始終單着。
收屍的是老人的養子,老人生前在孤兒院領養的。
據說,老人選擇他是因爲覺得他和自己當初很像,是脾氣還是長相已經不重要了。
老人看人眼光很準,在網球界巔峰站着的他無疑資質卓越,那個孩子也和他一樣資質卓越,在網球界是人人倍受看好的。
老人的養子按照老人生前的遺願把老人屍體埋在老人至死想念着的那人墓邊立了一座墓,捱得很近。
老人墓上的名字是:越前龍馬。
那人墓上的名字是:仁王雅治。
終於這一天到來了,百歲死,雖不同穴卻爲墓友。
只是希望,當我走上奈何橋時,你依然
還在,可好?
說好的相約百歲死,同穴。
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誰若九十七歲死,奈何橋上等三年。
終究,我沒有食言,而你卻食言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