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邙臨城,方州是必經之路。
若能混進戲班,隨他們的船一同啓程,到了方州之後再繼續去邙臨,當然是再好不過了。
如此想着,心情也頓時輕鬆了許多,走起路來腳步也輕快了不少。
“啊——”冷不防被重重撞了一下,因爲毫無防備,薄歡的身體踉蹌地向前倒去,及時抓住旁邊的小攤木杆,這纔沒有摔了個狗啃泥,卻還是下意識地叫了出聲。
站穩身後,回頭,正欲看清肇事者是何人,卻見一個蓬頭垢面衣衫破爛的小乞丐惡狠狠地瞪着她,開口便是大罵:“你這小子,走路都不帶眼的啊!還是瞎了狗眼,啥都瞧不真切了?小爺是你這醜八怪能撞的嗎!”
被人莫名其妙撞了一下,對方不但沒有半點歉意,還反過來誣賴她撞了人,氣焰居然比她這個受害人還要囂張!
更叫她啼笑皆非的是,這個小乞丐看上去分明比她還小,最多也就跟子莘一樣的年紀,居然開口就喊她“小子”……
她現在身着簡陋的男裝,在男人之中個子的確不顯高,臉蛋也因爲抹了予香給她的易容藥物而看上去黑不溜秋的,面容雖有所改變,但五官也還算端正,怎麼也不能是他口中的小子醜八怪啊!
不過看在他與子莘年紀相仿,且瞧上去挺落魄的,薄歡也不跟他計較了,只道:“便當是我走路不帶眼,不小心撞了你小爺得了吧?我還有急事,不陪你玩兒了,別了。”
小乞丐大抵是沒想到她會這麼好說話,愣了愣,繼而又露出兇狠的模樣,齜牙咧嘴,髒兮兮的臉上一雙格外大的眼睛帶着被輕視的憤怒:“誰在跟你玩兒?你這口吻是在打發小孩子呢!小爺告訴你,小爺今兒被你撞傷了,身心受創,你得賠我醫藥費!否則,你今兒就別想好過!”
“……”她說她怎麼就碰上這麼一個顛倒是非黑白的小乞丐呢,敢情是訛錢的!
薄歡擡手,指了指自己這一身簡陋的裝扮,“你瞅瞅我這一身,也就比你現在身上穿的好上那麼一點兒,街上那麼多
錦衣玉食的你不去訛,卻盯上我這麼一個窮鬼,你小爺年紀輕輕的眼神兒卻不怎麼好使啊!”
說罷,不想再與他糾纏,越過他就走。
誰知道在經過他身邊的時候,這小乞丐突然像只露出獠牙的小狼,猛地撲了上來,將她死死壓倒在地上,一隻髒兮兮的小手探入她懷裡摸到錢袋就爬起來,腳底跟踩了油似的一溜不見了人影兒。
他這一系列的動作太過流暢敏捷,薄歡壓根沒反應過來,等回過神爬起來,那小乞丐早已鑽進人羣中不見了影兒。
連個背影都沒給她留下。
“……”
她還說怎的那麼幸運,一路上沒碰見打劫的呢,敢情現在打劫的,都已經進了城,光天化日之下光明正大地搶了!
這下可好,身上最後的一點盤纏都被摸走了,梨苑戲班若不肯收留她,她恐怕唯有淪落爲乞丐與方纔那小魔王搶食兒的份了。
那小魔王……若再讓她遇見,非得揪住他的耳朵,把他狠狠揍一頓解恨不可!同爲年齡相仿的小孩,子莘那麼乖順聽話,這小魔王卻這般混帳,實在是太不可愛了!
……
梨苑戲班的船靠在河岸邊,巨大的跟薄府梅園的那座閣樓一般,似乎有四五層,遠遠望去,依稀可見幾個窗戶沒有關嚴的房間有粉紅色紗幔在隨風飄揚,彷彿飄蕩着一縷縷香風,融入空中,誘人至極。
爲了效果,梨苑戲班都是夜晚唱戲,白天休息,所以現在靠近這邊的河岸冷冷清清的,大船上也沒有大笑聲傳出。
“站住!你小子作甚呢?”薄歡要上船的腳步被一旁的粗漢攔住,一臉的兇惡,“你當這兒是大街呢,可隨意出入?”
薄歡向他拱了拱手,謙和道:“在下姓吳名歡,因爲身上盤纏爲賊人所竊,如今三餐沒有着落,聽說戲班在招人,便想來此謀個差事,以繼三餐。”
粗漢上下打量了她一下,目露不屑,“就你這纖弱的小身板,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毫無可取之處,能做什麼?走吧走吧,
我們這兒不需要你這種廢物!”
薄歡繼續拱手,做出一副酸腐秀才的模樣,“閣下不知,在下雖不長個兒,但自小熟讀詩書,也懂得些算賬之理。雜工這些重活兒雖不一定能幫得上忙,但許能在臺本和賬房方面出力一二。”
粗漢愣了愣,看她的目光由一開始的鄙薄變爲慎重,“你當真識字?”想了想,這小子長得這般瘦弱,舉止又文縐縐的,雖然穿着簡陋,目光卻坦然自信,沒有一點窮人的自卑和怯懦,倒挺似那些自命清高的酸秀才的範兒。
這個時代,除了爲了考取功名的讀書人,只有那些高官貴人,亦或是那些爲了擺脫無知暴發戶等名頭的富貴人家,纔會去識字的,像一般的下等百姓,向來是目不識丁的。而這些目不識丁的人,對識字的人,總多多少少帶了些敬意的,至少不敢鄙夷。
薄歡見他態度有變,自然喜聞樂見,再次拱手,“在下不敢有所欺瞞。”
“那好吧……”粗漢又盯着她看了好一會兒,終於遲疑地開口,“我帶你去見清姑姑,能不能留下,就看你小子自己的本事了。”
“有勞閣下的引薦了。”
……
粗漢口中的清姑姑是個容貌美豔出挑的芳齡女人,大約二十七八的年紀,薄歡見到她的時候,她似剛睡醒,一頭瀑布般的墨發慵懶地披散着,身上着了一身薄若蟬翼的紗裙,欲透不透,肩上披了一件雪白色的狐裘,正打着呵欠走出房門,見到粗漢帶着薄歡走過來也不吃驚,狹長的眼眸動了動,打量了她一眼,便轉移了視線。
顯然,對她這個身形瘦弱矮小的黑麪小子,她的興趣不大。
粗漢將人帶進來,不管她有沒有興趣,解釋終究還是要的,當下低頭順眼,恭恭敬敬地稟報道:“清姑姑,這小子叫姓吳名歡,想在我們這兒謀一差事。”頓了頓,又補充上一句,“對了,這小子說他識字。”
聞言,清姑姑給面子地回頭,正正經經地打量了薄歡一眼,微微上翹的嘴角欲笑不笑,“你當真識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