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六章 宰殺也是一門藝術
而不同的槍支安裝的瞄準鏡習慣都不一樣,這就必須要射手自行去熟悉眼睛與目鏡的關係了,熟練之後,臉往槍托上一貼,基本狙擊鏡的的十字線就對準了目標,略微做個小調整,就可以扣扳機了。
但是如果是不熟悉的槍和瞄準鏡,想拿起就打,基本就是在吹牛,就算是軍隊中的專業射手也沒戲,先不說那個狙擊鏡在搏鬥或者落地的時候會不會被震歪的問題,就光是眼睛和目鏡之間的關係,再牛逼的射手也不可能瞬間調整過來,至少第一次用的時候需要調整調整。
“我看到了,準備啊。。。1、2、3、碰。。。。。。”還真別說,洪濤和劉老闆這是第一次配合,但是效果不錯,兩聲槍響幾乎是同一個音,洪濤這支槍的後坐力還真是不小,儘管加裝了軟墊,槍口還是被彈了起來,然後這個狙擊鏡裡就又找不到獵物,還得重新找。
“別找了,打中了,趕緊把保險關上,萬一傷到我的狗,我就和你決鬥。”隨着哈里森的聲音,前方已經傳來了陣陣狗叫聲,那4只獵犬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竄了出去,這時已經跑出去很遠,光能聽見聲音,看不到身影。
“好了,大家出來吧,他們打到獵物了,2只白尾鹿,恭喜你們。”哈里森大聲的向後面躲着的人通報好消息,然後上前和洪濤劉老闆擁抱了一下,順便檢查下洪濤的槍是否上鎖。然後把劉老闆手中的槍收了回來。
“你們運氣真好,這兩天的大雪讓它們餓了肚皮。不得已才跑出樹林找食物,就被咱們給碰上了,不錯,是個好開頭,加油!”奧斯丁也走上來祝賀這兩位旗開得勝的獵手,對於他來說,這場狩獵也有一部分是生意,現在很順利的打到了一頭鹿。客人肯定會高興的。
“你這把槍真夠酷的,給我看看。”艾琳她們也跑上來祝賀,由於洪濤是主要客人,而劉老闆是主要客戶,所以第一波的射擊被安排給了他們兩個,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過他們還算爭氣。一下就幹掉兩頭鹿,比較漲氣勢。
“小心哦,裡面還有子彈。”洪濤把槍遞給艾琳,但是自己還在邊上守着,這是帕維的愛槍,人家借給自己用。那是情份,自己應該重視這份友誼,盡好愛護這支槍的責任。
一陣輕微的馬達聲傳來,處於隊伍最後面的老蓋爾也開着雪地摩托趕上來了,由於怕驚擾了獵物。所以老蓋爾一個一車要離開隊伍一段距離,現在估計他是從對講機裡聽說了獵獲。特意趕上來熱鬧熱鬧。
既然已經開過槍了,那這一片的動物就都別想再打了,大型的聽到聲音早跑遠了,小型的也會把自己深深的藏起來,短時間內是不會再隨意露面,所以這時就不用顧忌什麼安靜問題了。
老蓋爾讓洪濤騎在雪地摩托的車頭上,然後帶着他順着山坡往下開,先去尋找獵物,其他人就只能靠兩條腿自己走了。
從開槍的地方算,到目標的距離大概有130米左右,這兩頭鹿此時倒在雪地上,已經斷氣了,4只獵犬老老實實的在周圍溜達着,沒有一隻私自上前啃咬獵物的,估計是在等主人前來收穫,組織性紀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濤那一槍直接把鹿脖子給打了一個對穿,估計動脈也打斷了,鮮血噴了老遠;劉老闆那一槍比較講究,是從鹿的兩腿之間打進去的,子彈就留在了身體裡。
其實洪濤瞄準的是鹿頭,也不知道爲什麼稍微打低了2寸,不過還好,歪打正着,也算不丟人。
“這兩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們和跑的那隻長得一樣啊,公鹿的頭上不是應該有鹿角嗎?”洪濤問老蓋爾。
“哈哈哈,鹿角會在入冬的時候脫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來,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們頭上的疤就可以,你看這個連個白點,就是鹿角脫落的傷口。”老蓋爾蹲下身,指着鹿腦袋讓洪濤看。
“這可夠考驗眼力的,我光找它們就找了半分鐘,還是藉助瞄準鏡才發現,奧斯丁怎麼在那麼老遠的地方就能看到它們?”洪濤說的這是真話,這些鹿的顏色和枯萎的樹叢一樣,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叢傍邊不動,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發現它們。
“你別忘了,他從小是和他的爺爺長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叢林裡的戰士,在山林裡,他們纔是這個。據說他爺爺年輕的時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獵棕熊,而我們用獵槍,還不敢一個人進森林裡去。”老蓋爾連自己一起嘲笑了。
“嚴格的講,這不能算是打獵,我們有槍,有瞄準鏡、有電子設備、還有交通工具,這就是個遊戲,不過我們玩得很高興,這就足夠了,一會你再看看他們父子是如何處理動物的,那也是一門藝術。”老蓋爾百分百是個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風格。
洪濤很快便見識到了老蓋爾所說的那個藝術,伊格內修斯和奧斯丁兩個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長的小刀,從鹿的脖頸處開始,一直劃到了肛門處,然後再從體內割了幾刀,整個鹿腹腔內的東西就都被掏了出來。
清理完內臟之後,他們父子倆又從鹿腳開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裝紙一樣輕鬆,把整張鹿皮用很快的時間剝了下來,全部完成之後,鹿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凍僵。
看着他們僅憑一把小刀和雙手,就能把整隻鹿處理得如此利落,還真是一門藝術,不過這門藝術有些殘忍,不知道有多少動物被他們拿來練手了。
“厲害,我見過內蒙的牧民宰殺馬和羊,當時我以爲那些牧民的宰殺手藝已經很牛b了,現在我有開眼了一次,你看這個皮剝的,薄厚均勻,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專業啊。”劉老闆不愧是老闆級別的人物,雖說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見識非常廣,連屠宰這門手藝他也有自己的見解。
“這些內臟你們打算怎麼處理?我會做羊內臟湯,要不我給你們試着做點鹿內臟吃?”洪濤看着他們把鹿肉綁在雪地摩托上,卻對地上的兩堆內臟不予處理,於是想露一手,不過英文裡沒有雜碎這個詞,他只能用內臟代替。
“你太噁心了,濤,我們是不吃內臟的,這些東西必須放在獵場裡,是不許帶走的,這是法律。”帕維聽到洪濤的建議,立刻做出嘔吐的樣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氣的送了過來。
“愛吃不吃,這些老外不吃內臟,好東西全浪費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濤只好轉向劉老闆。
“唉,沒轍,我來的時候他們就已經告訴我了,熊的內臟也不能帶走,野生的熊膽啊,花錢都不好買,他們全給扔了。”劉老闆也有相同的怨念,不過入鄉隨俗,不滿意也得忍着。
“哈里森,我們還得走多遠?這邊沒有獵物可打嗎?”洪濤的興奮勁一過去,疲勞感馬上又佔據了身體,看到奧斯丁繼續帶着隊伍趕路,他有點忍不住了。
“還得走幾英里,到了露營地之後就可以休息了,這裡的獵物不多,剛纔這3只鹿屬於意外,一般它們不會到這邊來,要想打熊,就別怕累,翻過前面那個小山坡就到了。”哈里森大手一身,拽着洪濤的揹包就往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