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歷代地方區域的劃分,各有不同。有時候,同一個區域名稱,而涵義大有區別。有些名稱則是上古所沒有的。現在舉出一些例子來加以說明。

州--相傳堯時禹平洪水,分天下爲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又相傳舜時分爲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從冀州分出幷州、幽州,從青州分出營州。這樣,疆域的大小是一樣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罷了。到了漢代,中國的疆土更大了,於是增加了一個交州,一個朔方。後來朔方併入幷州,改雍州爲涼州,改梁州爲益州。東漢時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隸(直轄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涼州、幷州、冀州、幽州、揚州、益州、荊州、交州。晉初分爲十九州,和東漢十三州比較,增加六州。(1)把涼州分爲雍、涼、秦三州;(2)把益州分爲樑、益、寧三州;(3)把幽州分爲幽、平兩州;(4)把交州分爲交、廣兩州。

九州之說,最早見於《尚書·禹貢》:\";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不僅詳細記載了九州的疆界區劃,而且把各州內的山川分佈、交通物產、水土治理、貢賦等級說得一清二楚,是我國最早、最有價值的地緣文化記錄。九州的意義,實際上是古代中國不同部落,不同文明流行區域。這一格局影響到今天都有其脈絡可循,如果對《禹貢》這篇文章稍加註意而加以研究,不僅對上古時代中國文明會有一深刻了解,而且對於今天也有特殊的指導意義。所以,不少跨國公司在其進入中國市場之前,都要組織專人研究《禹貢》一章。

後漢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監察區[1],有時也是行政區。不過從南北朝起,州的範圍漸漸地縮小了。在唐代,全國共有三百多個州,是行政區。宋元所謂州,則與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爲府,所以有\";兗州府\";、\";揚州府\";等名稱,只留少數直隸州直轄於省,散州隸屬於府。

郡--郡是行政區域。秦分天下爲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隴西、潁川、南陽、邯鄲、鉅鹿、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河東、上黨、太原、代郡、雁門、雲中、琅琊、漢中、巴郡、蜀郡、長沙、黔中。後來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閩中,共爲四十郡。此後歷代都有郡,但是區域變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區域。宋廢郡。

國--國是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區。國的區域略等於郡,所以\";郡國\";連稱。

道--唐代的道是監察區,略相當於漢代的州。貞觀年間,分全國爲十道:(1)關內道,即古雍州;(2)河南道,即古豫、兗、青、徐四州;(3)河東道,即古冀州;(4)河北道,即古幽、冀二州[2];(5)山南道,即古荊、樑二州;(6)隴右道,即古雍、樑二州;(7)淮南道,即古揚州;(8)江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9)劍南道,即古梁州(劍閣以南);(10)嶺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

開元年間,又分爲十五道,這是從關內道分出一個京畿(治長安),從河南道分出一個都畿(治洛陽),再把山南分爲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把江南分爲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爲徵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逐漸帶有行政區劃和軍區的性質。最初分全國爲十五路,後來分爲十八路、二十三路[3],和今天的省區大致相似。例如福建路、廣東路、廣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陝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區域也大致相當[4]。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當於州府。

省--本來是官署的名稱。元代以中書省爲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略等於中書省辦事處或中書省行署),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爲正式的行政區域名稱,簡稱爲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稱爲府,因爲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護府。唐代府隸屬於道,宋代府隸屬於路,元代的府,有的隸屬於路,有的直轄於中央。明清改州爲府(見上文)。

軍--軍是宋代的行政區域,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直轄於路。宋代的平定軍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軍即清代的南安府,可見軍和州府是差不多的。

縣--縣是地方基層行政區域。秦漢的縣屬於郡(漢代國以下也有縣),後代的縣屬於州或府。

我們閱讀古書,要注意同名異地的情況。例如山東,戰國時稱六國爲山東,這是因爲秦都關中,六國在崤山函谷關以東的緣故。所以《戰國策·趙策》說:\";六國從親以擯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關以害山東矣。\";賈誼《過秦論》也說:\";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但是《漢書·儒林傳》說,伏生得《尚書》二十九篇,\";以教於齊魯之間,齊學者由此頗能言《尚書》,山東大師亡不涉《尚書》以教\";,這裡的山東卻指齊魯一帶[5]。又如江南,《史記·貨殖列傳》說:\";江南豫章長沙。\";指今天的湖廣江西一帶。今天的江南,《史記》卻稱爲江東,《史記·項羽本紀》說:\";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所謂的\";陰\";和\";陽\";。一般而言:山以南爲陽,以北爲陰,水以北爲陽,以南爲陰。這與我國古代風水理論有直接聯繫。風水上認爲北有山而南臨水的土地最適宜建立居民聚落。這裡,既是山之陽,也是水之陽,所以叫\";陽地\";。我國古代大多數居民聚落,正是建立在這樣的\";陽地\";上面。考我國地名,叫\";某陽\";者到處都有,而稱\";某陰\";者頗不易尋,就是這個道理。

至於具體地名,在不同時代指不同地點,則更爲常見。例如:薊,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舊址在今北京城西南角);薊州,唐以後指今河北省薊縣一帶[6]。

桂林,秦代指今廣西貴縣南,三國時指今梧州市,西晉時指今柳州市東;桂州在南北朝及唐五代、桂林府在明清兩代,都指今桂林市。

關於古代西州郡縣邑的建置、因革及其境域,目前可查閱商務印書館編印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

另外,古時氣候較今天溫暖,河水很寬,湖泊很大。而許多古時的河流、湖泊今天都已不復存在了。讀古書時,這樣的情況是經常會遇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除了實地去考察印證之外,便可以參考譚其驤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另外,河流改道也是影響地理變化的重要因素,喜歡讀古書的人,應當對我國古代幾條重要的河流的幾次改道做一約略的瞭解。

註釋:[1]漢武帝爲了加強中央集權,分全國爲十幾個監察區,稱爲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後或稱州牧)一人,巡察所屬郡國。後來刺史都掌兵權,不是單純的監察官了。

[2]冀州共出現兩次,表示是冀州的一部分。下仿此。這些說法根據鄭樵《通志》卷四十《地理略》。

[3]此外還有少數特爲軍事而設的路,不領民事。

[4]廣東路又稱廣南東路,廣西路又稱廣南西路,湖南路又稱荊湖南路,湖北路又稱荊湖北路。

[5]古代山東、山西有就華山而言,有就太行山而言,這裡不細說。

[6]薊州轄境包括現在天津市薊縣和河北省香河、玉田、豐潤、遵化等縣。薊縣1973年由河北省劃歸天津市。

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革損益,情況複雜。在這個題目下,我們不能全面敘述歷代官制的發展,只能大致談談幾個重要的問題: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階勳爵等。

一中央官制戰國時代,各國國君之下分設相將,分掌文武二柄。趙惠文王以藺相如爲相,以廉頗爲將,是人所熟知的例子。《荀子·王霸》說相是\";百官之長\";,所以《戰國策·齊策》說:\";於是樑王虛上位,以故相爲上將軍,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嘗君。\";楚國最高的長官稱爲令尹,次於令尹的是武官上柱國,官號和其他各國不同。

秦代皇帝之下設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稟承皇帝意旨佐理國政;太尉掌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是皇帝的秘書長兼管監察。丞相官位最高,尊稱爲相國,通稱爲宰相。漢初沿襲秦制,漢武帝以後,丞相地位雖尊,權力卻逐漸縮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輔理國政,其權勢就遠在丞相之上。西漢末丞相改稱大司徒,太尉改稱大司馬,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1],號稱三公(又稱三司),都是宰相。但到東漢光武帝時,\";雖置三公,事歸臺閣\";[2],三公只處理例行公事,臺閣反而成了實際上的宰相府了。

自秦以至於清,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一直未曾停止,大體而言,是向着皇權興而相權弱的方向發展,臺閣、中書門下、內閣、軍機處……都是皇帝爲了限制相權、削弱相權而採取的相應措施。總的做法是先讓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皇帝的秘書,然後逐漸令其權力加大,直至把原來宰相架空,成爲實際上的宰相,這時便又會對皇權形成威脅,皇帝便再設一機構,讓另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其秘書……一來一往的循環之中,相權便日漸微弱,而皇權日漸加強了。

所謂臺閣,是指尚書機構尚書檯說的,後世逐漸稱爲尚書省[3],首長是尚書令,副職是尚書僕射。魏文帝鑑於東漢尚書檯的權勢太大,把它改爲外圍的執行機構,另外設置以中書監、令爲首長的中書省,參掌中樞機密。南北朝時皇帝鑑於中書省權勢日大,又設置以侍中爲首長的門下省,對中書省加以限制。這樣,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分職的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覈,尚書省執行[4],三省首長同爲宰相,共議國政。

唐代因爲唐太宗曾任尚書令,以後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僕射爲宰相。唐高宗以後左右僕射不再參決大政。唐太宗又認爲中書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輕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的名義掌宰相之職,高宗以後執行宰相職務的稱爲\";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代簡稱爲\";同平章事\";,以\";參知政事\";爲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文武二柄,號稱二府。樞密院類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長是樞密使、副使。

宰相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5],但是正式定爲官號是在遼代。遼代中樞機構是北、南宰相府,各設左、右宰相。明代廢中書省,皇帝親理國政,以翰林院官員加殿閣大學土銜草擬詔諭。後來大學士逐漸參與大政,成了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輔臣有元輔、首輔之稱。清沿明制,到雍正時成立軍機處,大學士就沒有什麼職權了。

現在一般認爲皇帝輔臣並非宰相,理由有三:一、首輔、輔臣有議政之權,而無監督百官之權,更不能指揮六部等行政機構工作。

二、輔臣們草擬的詔諭(即所謂\";票擬\";)能否生效,完全取決於皇帝\";批紅\";簽字。

三、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皇帝讓司禮太監代行\";批紅\";之權,輔臣不光要揣度皇帝之意而行事,更要處處受太監的制約。

這都是承擔秘書、顧問工作的輔臣們與百官之首的\";宰相\";的巨大區別。所以說,明初朱元璋廢除宰相是中國古代官制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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