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蔚愣了一下,認真地看了一眼高冬至,“你有想法,什麼想法?”
“我想回去了!”高冬至的語氣很是沉重。
“回去?回京安?省公安廳?”吳蔚追問道。
“是啊!我看我在這裡也沒有留下去的必要了。我之所以來,是想在這裡能幫你穩住局面。在這兒兩年了,卻沒幫上你什麼忙。馬廳也有這個想法,想讓我回總隊。”
吳蔚沉默不語。這種時候,他真不知該說些什麼。高冬至在這裡幫了他多大的忙,他自己心裡知道。但他卻以爲,自己沒幫上他。是客套話,還是回去的一個藉口?
他心裡清楚,異地爲官,不能指望着哪個人。高冬至從京安過來,已經算是給了他天大的面子,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如果再在這裡呆下去,結果是什麼樣的,吳蔚也不知道。高冬至是個干將,在市公安局任副局長期間,做了很多工作,也破了不少大案。整個公安局的形象,得以很大改觀。這裡面,高冬至是出了大力氣的。
人各有志。他不能把高冬至壓在這兒。吳蔚輕聲說道:“如果有機會,我支持你走。但你得想好了,我不太可能會動。你回到省總隊會任什麼職?總隊人才濟濟不假,你的能力強,這點我絲毫不懷疑。但有一點你也得想到了,有人才只是一個方面,有些人,不但有本事,而且有後臺,這樣的人,向上走的趨勢纔是‘椰風擋不住’
。”
“我知道。咱們哥兒倆什麼時候這麼一本正經地說過話?也就是到了這種時候,氣氛纔會這麼沉重。我記得你跟我說過,寧當雞頭,不當鳳尾。這話有一定道理。在泉城這個地方,不是吹着牛說話,像我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但回到京安就不一樣了,比我有能力的,一抓一大把……”
“你太謙虛了!”吳蔚擡手打斷他的話,“要是一抓一大把,哪裡還會有罪犯?我是說過寧當雞頭不當鳳尾。可鳳尾畢竟長在鳳身上,位置不一樣,眼界不一樣,成長速度也不一樣。你有你自己的打算,這很好。你幫我已經很多了,你放心吧,無論你走到什麼地方什麼崗位,你都是我的好哥兒們!”
兩個人一邊喝着小酒,一邊聊得熱鬧。而樓下的孫二狗,等了好久也不見高冬至下來,便躡手躡腳地從車上下來,悄悄來到吳蔚門前。吳蔚家的餐廳不遠處就是門,這裡的隔音效果也不是太好,孫二狗能聽到裡面的說話聲,但具體說的是什麼,他聽得並不清楚。
這兩人,喝酒呢!接下來肯定會有交易,別看只拿了一瓶大白牛,兜裡裝的是什麼,誰知道?!肯定是銀行卡或購物卡之類的,還有可能就是幾沓錢!揣在懷裡,誰能看得出來?——孫二狗在門外胡思亂想,吳蔚和高冬至在門裡青梅煮酒。
孫二狗知道,他不能在這裡站太長時間,否則會被人識破。幾分鐘後,他便高擡腿輕落步,悄悄下了樓,又回到了車裡。
兩個大男人,窩在一個小屋子裡,能幹什麼?莫不是,這個姓吳的領導,是那種人?孫二狗一想到這兒,便嚇了一跳,趕緊在心裡道:我呸!思想真是骯髒。跟了這麼長時間,這個人跟別人還真是不太一樣。剛纔在飯店裡是兩個男人,一個是他的秘書,一個是縣長,這兩個人他都認識。剛纔進去的這個年輕人,他看着也是面熟。
咔嚓、咔嚓地把車牌號拍下來,又拿出本子記了些什麼,孫二狗想回家了。在這裡蹲了一個多小時了,那個男人什麼時候下來?誰知道呢?
幸虧孫二狗有先見之明,早早地收了工回了家。第二天一大早他換好了車再趕過來的時候,赫然發現高冬至和吳蔚有說有笑地下了樓,看這意思,高冬至是一晚上沒回去。
我呸!什麼東西,兩個大男人,竟然宿在了一起!——孫二狗恨恨地想。
吳蔚和高冬至正好站到孫二狗的車前,孫二狗趕緊把車座放倒,平躺在車裡,聽着兩人在外面嘀咕
。
“我不管你怎麼想,在這兒一天,就把一天的工作幹好!這段時間,公安工作得到上面的肯定,而且在老百姓中建立起的威望,我可不想因爲一點破事兒把這些都失掉。一手發展,一手穩定,哪個也鬆不得!”吳蔚說道。
“我知道!哪怕是明天就知道要回去了,我也會站好最後一班崗,你放心好了。說真的,咱哥們兒處了這麼長時間,我真是捨不得。捨不得也沒辦法,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嗎。”高冬至的話裡透着苦澀。
“你看看你,怎麼跟個娘們兒似的。突然就變得這麼多愁善感起來,真讓人不習慣。你這個公安局副局長,是個頂天立地的爺們兒!趕緊走吧,昨天晚上的話,我都記住了。如果需要我幫忙的,儘管開口,我一定會使出一百二十個勁兒來!”
兩個人的一席話,把車裡的孫二狗聽得稀裡糊塗的。聽到高冬至的職務,孫二狗的冷汗直冒,原來,這個主兒是個副局長,管公安的!聽說公安局有一個從上面下來的神探,是不是這個人哪!天,如果露餡,那可麻煩了!
他蒐集到的東西,僅僅限於他一天去了哪裡,幹了什麼。如果想把他摁死在某種錯誤裡,完全不可能!這可怎麼辦?雖然此前也見過兩人交往,可沒想到兩人的關係會如此近!怪不得,這個局長進姓吳的家,手裡只提了一瓶大白牛呢,原來,兩人好像不分彼此!
外面終於沒有了說話聲。孫二狗趕緊起身,看了看已經開走的車,猛然醒悟,趕緊追了上去。
許千貝已經下了最後通牒,如果再沒有合適的證據,他就要再僱別人了。許千貝說,他的手段過於溫和。就像那天在水庫,他一個人進去,然後又一個人出來,分明是有貓膩,如果進去取了證,說不定剩下的幾十萬已經到手了呢!
他想,他是不是該換個方法,不是跟蹤,而是緊盯着他住的地方。或者,乾脆在他的房間裡安個監視器之類的東西,這樣也能實時監控他的動向。像這樣盲目地追下去,恐怕一輩子也找不到證據。
哪個犯法違紀的,會在大庭廣衆之下?那個姓吳的,不是傻缺,當然會想出更安全的辦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