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咋辦?”
饒是常樂水久負盛名,有過“一挑十三”的輝煌戰績,此時也被突如其來的火力,壓制在坑底絲毫不能動彈。
沒這麼狼狽過。
常樂水準備往坑左移動。
可是,就這麼大的一個小土坑,困在裡面,早晚是跑不掉。
他心裡只盼着好命傢伙趕緊到,救自己於這槍林彈雨之中。
“馮好命!你丫,到哪兒了?”
“水哥!離V點10公里!你那邊有槍聲,打起來?”
“我被人圍着打!快來!”
“你車呢,打不過跑啊!”
“滾蛋!我車~~~!”常樂水望望他剛纔的僞裝處,那輛摩托車套着迷彩罩,橫倒在地上。
他心裡後悔極了,不該多事來埋這幾具屍體,更不該扔手榴彈暴露了行蹤。
就在他冒頭望車的這一瞬間,一長串子彈擦臉而過,彈頭“噗呲噗呲”鑽進地裡。
他同時看到,五六輛吉普車排成一排,向着自己這個方向急速衝來,機槍架在中間那輛車上,突突地猛烈開火。
“馮好命,你別來了,我自己走!V點等我!”他大聲地說。
“好嘞。等你10分鐘!你來不了我就自己走了!”
“滾蛋!烏鴉嘴!”
“麻蛋。拼了!”常樂水趁着對面機槍換彈的空檔,從坑中一躍而出,腋下夾着那個嬰兒。
來襲之敵見到坑中人影飛出,忙不迭地攆着身影猛烈射擊。
常樂水貓腰左突右矢,子彈擦着身體嗖嗖飛過。
他心裡清楚,在這種敵我雙方都高速運動的狀態下,只要對面沒有範圍傷害的火力,自己也不會被擊中。
只是子彈飛過頭頂,掠過身邊的感覺,着實令人恐懼。
狹路相逢勇者勝。
上了戰場,凡是被嚇到了,也就離死不遠了。
怕歸怕,保持腿不軟,手不抖,活下來的概率就很大。
憑着優秀的戰術動作和過硬的心理素質,常樂水沿着小河坎,利用不多的幾塊岩石和胡楊樹樁,終於逃回了之前的僞裝處。
他喘着氣,背靠在小土包,平息了一下劇烈起伏的胸膛。
“這小子沒被夾死吧?”他想起來自己把嬰兒也夾了過來,鬆開胳膊,看了看。
嬰兒沒事,咬着指頭,衝常樂水綻開一個笑臉。
常樂水莫名地也想笑。
他輕咳一聲,半坐着,拖過來僞裝罩拉開,快速找到行軍包清空。
然後用防彈背心包住嬰兒,塞進了包裡,背在背上。
接着,他拿起地上的步槍,卸掉僞裝槍衣,撿起彈袋,掛在胸前,隨即趴在土包上觀察起來。
來襲之敵越來越近,剛剛一線平推的車隊,漸漸呈半月形,眼看就要合攏包圍圈了。
必須馬上脫離戰場,一旦被包圍,死無葬身之地。
常樂水縮回頭,貓腰緊趕幾步,敵人的子彈嗖嗖飛來。
他意識到土包已經不能提供掩護,於是立刻匍匐在地,向十來米遠處的摩托車僞裝處爬了過去。
那是目前唯一的逃生機會了。
人倒黴的時候,喝涼水都塞牙。
常樂水沒有這麼背過,聽着密集的槍聲裡,他眉頭擰成了麻花,來者不善!
他聽出來,來襲之敵的機槍車上,裝的不是普通機槍,竟是高平兩用高射機槍。
這槍,有並聯的兩個12毫米口徑槍筒,射出來的子彈能輕易削斷碗口粗細的樹幹。
安在車上,上能打飛機,下能打步兵,有時候還能打打脆皮裝甲車。
在“死潭”戈壁沿岸城邦活躍的十幾支豪強勢力裡,這種機槍車都被當做快速支援的移動殺器使用。
在這裡,只有不少於兩三百人的團伙,纔有財力和人力配置得起一輛。
非緊急、重要事件發生,一般也見不到這種機槍車出動。
比如最初來的三輛車,就都只是尋常的吉普,其中並沒有機槍車的身影。
現在怎麼來了?常樂水心裡暗暗叫苦。
這樣看起來,即使自己能成功地騎上摩托車,也不一定能逃得掉機槍車的追擊。
難道要命喪於此?!
常樂水摸摸揹包,捶地長嘆,衝着嬰兒道:“小子!你個坑爹的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