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巴達維亞新政(二)
這一次,不再需要甲必丹和雷珍蘭的召集,人們自發地擁擠過來。
完成了入城儀式的陸戰隊,也開始列陣維持秩序、警戒周邊,接管前總督府的防務,以及做好對那些負隅頑抗的荷蘭人的警戒。
劉鈺和李欗,既然準備讓這個大人情讓牛二得,也沒有在人羣前多停留,直接進了總督府,只把原來城中的甲必丹等人一併叫入了總督府。
牛二看着擁聚過來的數千百姓,倒也沒有緊張。他也是在勃良安地區幹出了一番大事的人,手底下也管着數萬人的軍政事務。
剛剛經歷了入城簞食壺漿水準的歡迎,對眼前這些和自己一樣都是華人的百姓,當然沒有什麼可緊張的。
想着日後自己若是作爲爪哇都督,免不得要和城中的這些百姓經常打交道。
這一次是自己第一次以朝廷這邊的人的身份和這些人打交道,自覺重要,便用這幾年在勃良安的前糖廠奴工那裡學到的口音,按照李欗和劉鈺的叮囑,約法三章。
三件事說完,廣場上瞬間爆發出一陣熱烈的叫好聲。
這三件事,確確實實都是眼下他們最關心的事。
或者說,是朝廷能管轄的範圍之內,他們最關心的事。
至於說旅店、飯店的客流;對外貿易的中間商這些。雖然是因爲朝廷下南洋造成的改變,但似乎朝廷好像也沒有義務解決這些事,故而期待也不是太大。
況且,現在只是簡略的約法。看樣子這朝廷派來的總督很好說話,還說什麼日後若有什麼冤情意見,可以直接投來詢問,又說什麼每個月的月末會空出兩天接見市民云云,確實讓這些百姓對朝廷的期待增加了不少。
總督府外,歡聲雷動的時候。
總督府內,劉鈺和李欗,正在接受前殖民政府的華人甲必丹、雷珍蘭們的拜見。
一堆扯淡的屁話、謊話加廢話之後,劉鈺也不拆穿,更不廢話,直接說道:“你們雖與荷蘭人親近,當過甲必丹、雷珍蘭,但想來祖宗的字還認得、先賢的書也讀過些。你們可直到漢時有個《遷茂陵令》?”
包括連富光在內,之前都是見過劉鈺的。
劉鈺在去歐洲之前,來過巴達維亞,而且還住在了連富光的宅子裡。
也見識過當初劉鈺去巴達維亞的武直迷濟貧院裡,對着賬本嘲諷他們的場景。
可誰也沒想到,再度見面之後,劉鈺會這麼直接,直接甩出來了《遷茂陵令》。
這個東西,連富光讀過書,知道。
而一些雷珍蘭,並不是很瞭解,完全不知道是咋回事。
但聽劉鈺說什麼“想來祖宗的字還認得”之類的話,又覺得若是說不知道,恐惹得眼前這兩人不悅。
然而,知道的人,則直接被驚出了一身冷汗。
心道朝廷果然是要吞沒自己的家產嗎?
本想着等這邊的事一過去,等朝廷派來了總督接管,再來一番操作。
哪曾想直接遇到的,就是一位皇子加個侯爵,雖說人都愛錢,但也不可能在這個節骨眼上直接行賄吧?
再說了,這麼高的地位,若想吃了自己的家產,能全吃,爲什麼要受賄呢?
連富光一身冷汗,心想若是這樣,那自己擔着偌大的風險起事,又圖什麼?
起事,不就是圖朝廷來了之後,對自己網開一面嗎?雖說不用死了,可要是錢沒了,那也沒什麼意思啊。
正驚慌不安間,劉鈺道:“連富光,你且與他們說說吧。我上次在你莊園裡暫住,見你亦有書房,想來是看過書、識的字的。”
連富光嚥了口唾沫,將何謂《遷茂陵令》一說,那幾個之前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的,也是瞬間臉色蒼白。
這不是荷蘭人統治的時候,面對一個朝廷的侯爵、一個皇子,那肯定是要跪在地上答話的。
這時候只覺得後背全是汗,把衣服都打溼了,黏糊糊地貼在自己身上,透不得氣,汗也是越出越多。
一時間氣氛極爲凝滯,無人敢問話,也不知道該問什麼。
半晌的沉默後,劉鈺道:“其實,說白了,你們是南洋的地頭蛇。正所謂,猛龍不過江、強龍不壓地頭蛇。朝廷要控制南洋,你們不走,朝廷心裡不安吶。”
“連富光,不說別人,便單說你。你媽媽是基督徒,與西洋人關係不錯;你妹夫是安汶那邊的甲必丹;你妻子的孃家,是井裡汶那邊的雷珍蘭。整個南洋,可以說你們都有關係。”
“說你們是南洋的豪強,不爲過吧?”
“有一說一,荷蘭人在的時候,需要你們做甲必丹、雷珍蘭,來統治華人。現在朝廷就是華人的朝廷,還用得着你們來當什麼甲必丹、雷珍蘭嗎?”
“你們對朝廷,其實沒什麼用。”
“這事,我估計你們也想過,估計也存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意思。但你既然讀過書,也知道《遷茂陵令》裡的一樁故事吧?”
“大俠郭解,託關係找到了大將軍衛青,說自己不是豪強。漢武帝感嘆:能直接託關係託到大將軍這裡的,還說不是豪強。那豪強,到底得什麼樣呢?”
“所以吧,這事,你們也別想着動歪腦筋。朝廷最忌諱的,就是軍商勾結。若是軍人能用商人的錢,那朝廷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託我們,你這是把我們架在火上烤。陛下會怎麼看待商人託關係,直接託到了朝廷的總督海軍戎政、樞密院副使這裡?”
“託別人,你覺得我都不敢收這個錢,他們有幾個膽子,敢收這個錢?”
“所以說,別動歪心思。我說說朝廷的政策,你們先聽聽,若有什麼想法,一會便可提出來。”
簡單的幾句話,直接封死了連富光等人所有的路。
而且這話還說的特別重,軍商勾結、軍人拿商人的錢等等大帽子,連富光等人可是無論如何不敢接的。
連富光悄悄擦了擦汗,鬥着膽子道:“殿下、鯨侯,我等哪裡算什麼豪強呢?又哪裡能和大俠郭解相提並論?若真有那本事,又何必被荷蘭人欺壓成這般模樣?”
一邊說着,一邊心裡直叫苦。
心道自己算個屁的豪強啊,人家大俠郭解,能直接找到大將軍。
我在朝廷,能找誰?誰搭理我?誰認識我?
漢代大將軍,那是什麼級別?怕是眼前這位侯爵大人加上這位皇子,都趕不上吧?
莫說找到大將軍這個級別的,就是去福建節度使那,能進的了人家的門嗎?
自己這些家產,多半是朝廷看上了,這還有個好?
說什麼遷茂陵,自己家族的根基全在爪哇,遷走之後,自己不就是個屁?朝廷又以官爲尊,到了別處,那還不是隨便被人揉捏?自己這點錢,如何填的滿衙門的大門?
關係到自己的家產、家族,連富光只能硬着頭皮說自己真的算不上豪強,也根本沒資格說什麼猛龍不過江之類的話。
若自己能讓巴達維亞缺了自己就過不下去、若能讓朝廷的衙門入得了巴達維亞朝廷的統治入不了巴達維亞,這麼說也還行。
可自己哪有這個本事啊?
是,自己家一堆親戚,都是南洋各處的甲必丹、雷珍蘭、最次也是個武直迷。
但都說姻親要門當戶對,難不成自己這個巴達維亞的甲必丹,卻去和糖廠的奴工結親家?互結姻親,這不是很正常嗎?連富光心道,我就不信你們這些勳貴,不是互相結親家的?皇帝也沒說把女兒嫁給個老農吧?
我一堂堂的巴達維亞甲必丹,整個南洋華人地位最高者,找幾個門當戶對的,這不很正常嗎?
心裡想說的話,多了去了。
可嘴上實在不敢說出口,只能支支吾吾地表達自己就是個小螞蟻。
劉鈺笑了笑道:“你覺得辯一辯豪強的定義,就能改變什麼嗎?你也不要覺得說,朝廷看上了你這點家財。真要是看上你這點家財,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你自己之前又是包稅人、又是甲必丹,做過什麼你心裡最清楚了,朝廷想治你的罪,有的是道理。”
“可我終究還是給了你機會,讓你反正立功。你難不成覺得,沒有你反正立功,在城內起事,我就攻不下巴達維亞?”
連富光嚇得滿頭是汗,哪敢再說什麼?只在心裡腹誹不止,心說朝廷果然是不如荷蘭人。
他又不知道原本歷史上自己的命運,至今仍覺得荷蘭人講法律、有律師、講道理。
換了朝廷,竟可以厚顏無恥,直接說什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然而外面就是歡聲雷動的巴達維亞百姓,證明劉鈺說的沒錯,朝廷本身就是華人的朝廷,用不着再搞一些甲必丹,甚至於當地土著甲必丹對朝廷的意義,都比他們大。
外面還有數千裝備精良、火炮比荷蘭人多、軍艦比荷蘭人大的軍隊。也確實,根本用不着他在城內起事,就能攻下巴達維亞。
想着這幾天詭異的一切,連富光又燃起了一絲希望,心道是啊,若是朝廷真要吞了自己那些家產,又何必給自己反正立功的機會?
藉着這絲希望,連富光忙道:“小人不敢這麼想。朝廷天兵,雄壯威武,海軍艨艟巨大,自然可以攻無不克,區區巴達維亞,自不在話下。”
“只是……只是……”
他也不知道該只是什麼,只能盼着劉鈺真能放他一馬。荷蘭人統治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反抗的力量,或者說沒有反抗的膽量。現在來了個比荷蘭更強更大軍隊更多的新政府,他們又如何敢反抗?
人爲刀俎我爲魚肉,連富光心道,罷了,這時候還有什麼可說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