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遍,放了他。”
痞子圍着凌霜轉了一圈兒上下打量着,眸子中閃着貪婪和慾望,內心蠢蠢欲動。
“喲,趙豪,以前你英雄救美,現在怎麼混的被女人救了,我瞧着這妞兒還是個雛兒吧,今兒哥哥就把你變成女人,讓你享受享受,不用說謝謝……啊!”
骨頭斷裂的聲音伴隨着痞子的慘叫聲,令人聽着毛骨悚然。
“你們幾個,愣着幹嘛,上啊!”痞子痛苦地窩成一團,以前跟人家打架,生生捱了一刀也沒有這麼疼。這胳膊,不會廢了吧!
餘下幾個一股腦地衝到了凌霜的面前,做圍攻狀。
凌霜不屑地看着面前幾個小嘍嘍,三兩下的就將幾人打倒在地。
幾人都痛苦的在地上打滾兒,凌霜一個眼神都沒給他們,徑直走到了趙豪的身邊,解開了他身上的繩子。
凌霜看着趙豪,臉上不少的淤青,看來捱了不少的打,裸露在外的胳膊除了被繩子勒出的青紫,也有被打過的痕跡。
被“美救英雄”的趙豪此刻很是驚訝,嘴巴微張看着凌霜,想說什麼卻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你……”趙豪剛要開口,手就被拉住了,趙豪不可置信地看着凌霜。
凌霜微閉着眼睛,手心處的微涼讓她感受着神尊的靈力。
剛纔衝破這具身子的禁錮使用了靈力,現下有些吃不消,此刻只有挨着趙豪,她才能好受些。
緩了一會兒,凌霜恢復了精神,卻看見面前高她一頭的趙豪有些不對勁。
“你臉怎麼這麼紅?是熱的嗎?”
“我……”
趙豪一時間不知該怎麼接話,眼神禁不住的一直往手上撇。
凌霜順着趙豪的眼神看下去,發現自己一直拉着趙豪的手,她趕忙鬆開,真是大意了,剛纔腦袋有些迷糊,只顧着蹭靈氣,居然去拉他。
完了,若是神尊歸位,想起來她居然蹭他靈力,非得把她扔太陽底下暴曬不成!
而趙豪看着突然空了的手,內心閃過一絲失望。
就發了一會兒的愣,那幾個痞子就趁機溜了出去。
凌霜沒有理會,這幾個貨吃了教訓,也算是給趙豪報仇了。
至於他們會不會再來尋仇,她纔不怕!
她發現,只要趙豪在她身邊,她的靈力就能使用的隨意些,而且還能慢慢地改變孟曉曼的這具身體,讓這具身體能承受她的靈力。
“走吧。”凌霜發現趙豪的腿 似乎受了傷,走路一瘸一拐的,她上前扶住了他。
神尊啊,我可不是故意要蹭你靈力的啊,你這受傷了我要是不扶你,日後你記仇了怎麼辦。
凌霜說:她只是顆樂於助人的露珠。
而一旁的趙豪,看着一雙白皙的手攙在自己的胳膊上,嘴角忍不住露出笑意來。
走出倉庫,終於呼吸到了新鮮的空氣。
這裡距離縣城不遠,但是趙豪腿腳不便,二人走得緩慢,足足走了一個小時。
趙豪受了傷,雖說都是皮外傷,但是也是要上藥的。
凌霜本來打算用靈力治好他身上臉上的淤青,可是怕趙豪懷疑什麼,還是用藥比較好。
藥店門口的臺階上,凌霜將藥油塗抹在趙豪的胳膊上,輕輕地按摩推開,這樣淤青才能下去得快些。
胳膊上塗抹完了,接下來該腿上的了,凌霜剛要捲起趙豪的褲腿,被趙豪躲開了。
“那個,不用了,回去我自己抹就好了。”
凌霜好笑地看着趙豪。
“你怎麼跟個大姑娘似的,有傷要趕緊塗藥,這樣好得快。”
“真的不用了,咱們回家吧。”
說着趙豪就趕緊的站了起來,凌霜見他起身,也就沒在堅持。
回去的路上。
“今天是怎麼回事?”
凌霜覺得還是有必要問一問的。
“他們幾個是這附近的混混,沒幹過什麼好事。”
“然後呢?”凌霜覺得這件事沒有那麼簡單,絕對有什麼原因。
趙豪見凌霜一臉認真,知道瞞不過去了。
“村裡關於你的那些謠言,是他們傳出來的。”
凌霜皺眉,那幾個小混混她都不認識,他們爲什麼要傳她的謠言?
“那個混混頭子叫李三兒,是李大娟的弟弟。”
“李大娟?”凌霜疑惑,覺得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卻又想不起來是誰。
“她的丈夫,就是孫兵。”
“孫兵!”
凌霜瞬間明白了。
“原來是這樣!”
孫兵就是孟曉曼之前的男朋友,李大娟是他媳婦。
因爲孫兵也是桐縣的,孟曉曼與他在外地相識的時候,孫兵對她格外地照顧,謊稱自己單身,還追求孟曉曼。因着老鄉的關係,孟曉曼對他也產生了好感,後來她無意間發現了自己被騙,就直接斷了聯繫,被父母帶回了家。
那李大娟應該是知道了什麼,才讓自己的混混弟弟散播關於自己的謠言。
那一天在醫院,二伯應該知道了謠言的源頭,告訴了趙豪,怪不得那一天趙豪下去這麼久。
而這幾天趙豪不在家,也是爲了這件事。
“所以你是因爲這個,才幾天沒回家,本來想收拾他們,結果被反殺了?”
趙豪面露尷尬神色,畢竟他根本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你今天是怎麼一下子收拾了那幾個混混的?”
趙豪問出心中的疑問。
“我練過,加上有天賦,只要找準敵人的弱點,就能一招制敵。”凌霜睜眼說着瞎話。
“原來是這樣。”趙豪深信不疑,但是內心卻是很受挫。
看來自己還是要多練練了。
“對了,我怎麼覺得,那個李三兒似乎認識你。”
“我們以前確實認識。”
“哦?”凌霜來了興趣。
她倒是想知道,這個傳說中的村霸和那個實名認證的小混混到底有什麼淵源。
見凌霜感興趣,趙豪無奈地笑了笑,慢慢地講給她聽。
”其實我們搬到孟家村以前,家就住在縣城,做一點小生意。我跟李三兒,上學的時候就認識。那個時候我的成績很好,他一直是學校的混混,經常欺負同學,不管對方是男生還是女生,有一次他又在放學的路上欺負女同學被我撞見,揍了他一頓,從那以後,我們兩個就結了仇。他隔三差五地就要找我的麻煩,因爲再有一年就好高考了,我就沒搭理他,誰知道他竟然使陰招陷害我,讓我被學校開除了。
剛好那個時候,我爸得了病,醫生說他這病可大可小,需要安靜的環境,還要每天鍛鍊身體,說不準就好了。所以我們就決定搬到孟家村,誰知道李三兒在孟家村幹些偷雞摸狗的事兒,栽贓到我的身上。所以我在孟家村的名聲,就成了現在這樣。”
“這個李三兒,真是無法無天。”這貨真是個禍害,毒瘤!
現在這個年代,大學生還不是遍地都是,他既然學習好,錯過高考不可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