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火、怕光是狼這種東西的通病,假如有一堆篝火的話,那麼作爲狼的本性來說,它是絕對不敢貿然撲過來的。燈光,也與篝火有着異曲同工的妙處。
正在想辦法習慣性想要將車打火的落落眼前突然一亮,緊接着就將大燈打開,發出兩長一短的求救信號。
看到大燈突然的照射,狼羣更驚了,頭也不回的跑出更遠,在確定燈光對它們沒有殺傷力的時候,這才停下了腳步,用森冷的眼睛盯着車廂裡的落落。
這裡是荒漠,是一個不毛之地,有可能走上上百公里都看不到一點兒人煙。在這裡用車燈打着求救信號無疑於聊以慰藉,可落落並不這樣想,爲了肚子裡得孩子,她是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能將自己救出去的辦法。即便到了最後天命不可違,那她也是盡力了。
刺目的大燈穿過茫茫的黑暗,遠遠的照射出去,給濃重的黑暗帶來了一絲淡淡的不和諧。此時要是站在高處的話,絕對可以看到這一柱帶着生的希望的燈光。荒漠沒有遮擋物,可以讓燈光傳的更遠。
車燈在落落的掌控下,每隔十分鐘照射一次,一次發出間隔的三次信號,此時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幾乎不可能出現的救援。還有一點,她堅信雷蕭不會放棄對她的尋找,哪怕是把蒙古翻一遍都會把她找出來。
方纔對雷蕭的怒火已經消散的差不多了,她現在開始非常渴望雷蕭的到來,將她們母子倆從狼羣中救出來。
“雷蕭你這個王八蛋,你的土匪兒子都快被狼吃了,你還不出現,難道真想讓老孃一槍把你給斃掉是不是?!”落落咬牙切齒的罵着雷蕭,左手始終貼在自己的小腹,似乎在安慰肚裡的孩子不要害怕,一會兒爸爸就會接她們回去了。
狼羣在騷動了大半天后終於安靜了下來,擁有高智慧的它們發現這樣的燈光無法對它們產生危害,於是再次將車子圍了起來,只不過那種天生對火光的畏懼,讓它們還是避開燈光,朝沒有燈光的位置繼續嘗試進入到車內。
而這個時候的雷蕭與沙織兩個人在沙漠無際的黑暗中奔襲着,天黑找不到任何車子留下來的痕跡,雷蕭就用最原始的方法進行方位的判定:嗅。
這是一種人體在進化的過程中逐漸消失的一項本能,但是在一些小說當中還是能夠看到它的身影的。這可不是玄幻,這樣的技能是實實在在存在的。
有些緝毒警察,就是能夠靠着一隻比狗還靈敏的鼻子找出毒品,一方面是本來的天賦,一方面是從事的職業關係,在訓練中把這種天賦得到了最大的加強。
雷蕭也是如此,但他沒有這方面的天賦,完全是靠在部隊的時候練出來的,因此他擁有一雙常人難及的鼻子,完全可以依照鍛煉出來的嗅覺,順着味道尋找味道所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