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給了天堂(十四)我紅名了,也沒必要再去小巴洞,去小巴洞,只會給他們招惹麻煩。
沒辦法,我只能一邊洗名,一邊看他們打小巴,他們上演了一出你殺我養,我養你殺的好戲。
此時整個3服只有兩個打寶盟,也就排除了合作的可能性,所以這個小巴最終被週三的服務器給吃掉。(服務器維護,收回所有怪物)這次之後,龍哥他們認識到了人員的不足。
他們開始吸納我們,我們也開始隨他們殺大大小小的BOSS。
我們自然也得到了一些好處,但始終是吸小寶的民工法。
大家也開始脫離螞蟻洞,每天的30萬的任務錢也都指望那很少出現的BOSS。
一個星期下來,團隊上交的天堂幣遠遠不夠,團隊要生存,就必須要產生利益。
在W大哥和Y大哥商量之後,宣佈了一項新規定,“除了小超和劉軍,其他人必須打滿30萬才能殺BOSS”
這無疑是禁止他們殺BOSS,無奈,大家爲了團隊的生存無奈的放棄了BOSS。
爲什麼我和劉軍卻例外呢?
有兩點原因,一,H大哥是我們團隊的大客戶,我又是H大哥的小弟。
二,BOSS的確是很讓人眼饞,團隊爲以後的發展着想,先派人學習。
此後,我和劉軍名正言順的跟着龍哥打寶。